盗取江山作酒钱
第八十七章:小儿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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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均县共有十六户人家,五十八人,这其中,二十二人曾经抱过李盗酒;三十五人曾给过他吃食;有十个人曾经伴随着他的童年成长。村子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李盗酒都记得非常清楚。

六岁以前,他没爹,没娘,没有任何亲眷,但从来没饿着,冻着;会走路前的事,他都不记得,但村里的老人却记得特别清楚。

他娘怀着他来到西山,十月生产,因为体质差,一命换了一命;没人知道他娘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他爹是谁,刚刚脱离母体的小东西,失去了他在这世上最为亲近的、也是当时唯一的亲人;他那个时候哭的特别敞亮,用老人们夸张的话来说,就是房梁上的灰都被他震落下来了。

钧天立朝以来,一直致力于民生,力求做到让每一个老百姓,都能吃穿不愁;西山距离国都不远,有幸成为吃穿不愁的先行者。村民丰衣足食,邻里和睦,其乐融融。

这样的小村庄,随便哪户人家都有余力来养这样一个婴孩,问题就在这个随便上,谁都有能力,谁都想养;这户说他家有个小娃娃可以和他一块玩儿;那家说他最清闲;另外一家又横插进来说他家财力最雄厚,有足够的资本能让他过的安稳舒适。

就这样足足争吵了三天三夜,在村中颇有威望的村长一锤定音,下达了命令:这孩子哪家也不去,哪家也可以养。

就这样,李盗酒开始了他‘吃百家饭穿百家衣’的漫漫人生路。

他记得最早的一件事,是两三岁的春季,整个村子都在忙着播种,他被同其他小孩子一起放到了田埂上;为了防止他们下田破坏青苗,大人们会用草绳拴在他们腰上,然后往李子树头一拴。

“你娘死了!”“你是没爹娘的孩子。”“你爹抛弃你娘了!”

五六岁的孩子,还分不清善恶,只是凭着喜恶行事;他们从大人茶余饭后的唏嘘感叹中听来只言片语,或有心或无意地对着李盗酒讲。

那时的李盗酒敏感、多疑,自尊促使他疯魔一般地质问着每一个来关切他的人:我娘在哪里?我爹在哪里?

村里没人回答他,传话的同伴被自家的大人责罚,也渐渐疏远他;那段时间,李盗酒就像是一直炸毛的野猫,谁靠近他都会被挠上一爪子。

他们究竟隐瞒了什么?我娘是不是他们害死的?所以,他们才会对我这么好?

在无尽的遐想中,李盗酒开始了他的漫漫求答路;他在村里无恶不作,破坏庄稼,同同龄孩子打架,从不肯好好地吃他们送来的食物,也不肯穿那些华丽的衣服;他让自己活的像个乞丐,东偷西摸,渴望看到他们忍无可忍气急败坏的模样,渴望他们将他撵出村庄,或者,说出真相。

可没人责备他;他们只是看着他吊儿郎当的模样,摇头叹息,却三缄其口,沉默不语。他们的沉默,更让这个倔强而自卑的孩童,坚定了自己内心的想法:他们一定做了对不起我的事!

而他的捣蛋路,在六岁这年的隆冬,终结了。

村子虽小,但村里人的手艺却十分了得,基本都能自给自足;这家人会纺织针线,那家人会制作糕点,大家互助互利,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李老爹家的果酒是村子里出名的,十里飘香。但小孩是不被允许饮酒的,只能在逢年过节时,用手指蘸一点放在舌尖,偿一偿味道。

李盗酒放任自己,在作恶多端的路上随波逐流,待着机会往李老爹家的地窖一钻,吃了个昏天黑地。

那是他有记忆以来,最舒服的时刻,也是最难受的一次。

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两天两夜后的事了,人在刘大夫家里,小小的屋子里挤满了村子里的人,一个个眼圈红红地望着他。

李老爹年过半百,老泪纵横地将他娘的事说了出来,最后说道:“你娘为了你,把命都丢了,今后,可不许这么糟蹋了。”

六岁的娃娃,第一次当着全村人的面,毫无预兆地哭着嚎了一声:“我饿!”

自那以后,村子里的人都觉得,不能再放任他这么下去了。所以,李老爹要养他时,其他人没有任何意见。他随了李老爹的姓,取了小儿戏言为名,叫做李盗酒。

到了十岁时,皎城来人,说他的爹是赫赫有名的敦亲王,权倾朝野,富可敌国。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惊动了,黑压压地围在他家院子里,眼巴巴地望着这个他们从小看着长大的小孩。

敦亲王世子,一个对他们来说可能一辈子不可企及的人,就这样在他们的村子里待了整整十年;而现在,这个小孩就要离他们而去,从此以后,再也不是他们嘴里的苦娃,再也不敢随手调笑逗弄。

李盗酒活了十年,只知有叔叔伯伯阿姨婆婆和老爹,不知父王,他叫嚣着不肯离去,可村里的人在这个时候,却没有一人站在他身边,他们沉默着,一如从前他追问自己身世时那般,三缄其口。

当今皇帝的亲弟弟,动一动手指,就能给整个西山带来灭顶之灾,他们不敢开口;比起成为村子里的苦娃,敦亲王之子的身份,显然会让这个孩子活的更好些,只要他随着这些人回去,锦衣玉食唾手可得!而比起李老爹和村子里的人,在亲爹身边显然是最好的选择。

他们想当然地为李盗酒做出了最好的选择,却从来没人问过他的意思;他就像是被抛弃的野孩子,眼巴巴地望着昔日熟悉的音容,将所有的话,都噎了回去。

十岁,已经懂得太多。懂得他们隐忍不说的‘为他好’;懂得他们的希冀与不舍;懂得他们的殷殷期盼。

他从调皮捣蛋一夕之间成长,带着李老爹,是他唯一的坚持;他的老爹上了年纪,腰背不好,听说皎城的好大夫很多,也许,他们有办法治好老爹身上腰背上的伤,能缓解他的痛苦。

就这样,他从苦娃变成李盗酒,又从李盗酒变成了世子爷。他是混世魔王,随遇而安惯了,到了敦亲王府后混的风生水起,仗着李欢庭这一生就他这么一个独子,为所欲为。

李老爹一辈子老老实实,只想守着自己的酒庐安安稳稳地度过余生,等百年之后,有李盗酒殓他尸骨葬在荒野,便已经知足。可老天爷却偏偏将一块馅饼掉在了他面前,这块馅饼令他心中五味杂陈,矛盾纠结。

终于,他放弃了自己的安稳,将酒庐交给了邻居,带着大包小包,同李盗酒一起上了去皎城的马车。行动已经有些迟缓的老人心里想着,要是李盗酒在敦亲王府过的好,便是好,若是过的不好,便带着他回到均县去,继续过他的安稳日子。

而事实证明,敦亲王竟然能派人天上地下地寻找自己的儿子,自然是诚心实意地想要这个儿子的;李盗酒在王府的小日子过得十分滋润,一年下来已经长得白白胖胖十分圆润。

最重要的是,他并没有有了新爹忘旧爹。他坚持同李老爹居在一个院子里,每日三餐要同老爹一起吃,时常带着老爹出门开眼界。反而是对于李欢庭,甩脸色,不屑一顾,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极尽他调皮捣蛋之能事。

权倾朝野一人之下的敦亲王,回到家里面对自己的儿子,除了忍耐,还是忍耐;谁让他早年风流成性,这一生注定只有这么个种,只能自认倒霉。

可他有时候,也会被李盗酒气得失控,恨不能掐死这个天天和他叫板的孽子。幸而,他活了这么几十年,自制力比旁人要强些,每次都能及时地压下自己的脾气,不至于让自己真的断子绝孙。

其实,以他这个身份和地位,大把的人排队等着给他当儿子,不愁后继无人;可那些人,身上流淌着的,毕竟不是他的血。

在与李盗酒斗智斗勇屡战屡败中,敦亲王终于注意到那个腿脚已有些不方便的老人。

为什么李盗酒对这个一无所有的老者千依百顺,而对自己这个身生父亲却视为仇敌?会不会是他在背后教唆的?

穷山恶水出刁民!

堂堂王府的世子,不能让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人给教坏了。

崇奉三十三年的夏天非常热,李盗酒常去勉宫蹭水汀,经常三两日不着家,以至于等他发现李老爹回西山后,已经是两日后的事了。他同李欢庭大吵了一架,席卷了两车的金银细软,浩浩荡荡地追回了西山。

原本,因李老爹回村,村里的人纷纷揣测他是不是在皎城受了委屈,又或是李盗酒变了?而就在他们议论纷纷的时候,那个曾经受全村人恩惠长大的苦娃,带着满车的金银细软回来了。

他锦衣华服,身后吆五喝六,不变的是咧着嘴大笑时露出的两颗小虎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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