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书的内容是什么呢。
说的是段誉和乔峰在酒楼里面喝酒,一连喝了三十多碗,俩人是越聊越投缘,索性就结为了异性兄弟。
李臻在这一点的处理上很巧妙。
他刻意的减弱了段誉喝酒的偷奸耍滑,因为这种情况听到后世之人的耳朵里还好,其他的不说,光说那连喝三十六碗的“壮举”,现代人听着就得迷糊。
可在这个时代,如果一个人能一连喝三十六碗酒,但凡听说了,或者见到了,那都得佩服至极的喊一声“壮士好酒量”。
能喝酒,便是豪爽。
人豪爽,便可与之结交。
说书不是什么照本宣科,也要分场合、分观众、分特定的时代。
所以,在这边的处理上,李臻改成了段誉用那雄浑的内气化解酒力,然后开始重点描写乔峰。
“列位,段誉说到底,是个公子哥的身子。别看他身有雄浑内气,可终究不是江湖人。但这乔峰便不同了。是左一碗右一碗!段誉瞧的分明,心说我这都在这偷奸耍滑的用内气化酒,可这位可是实打实的三十来碗下肚,眼瞅着是越喝越精神!当真好酒量!”
一群人听的是连连点头。
可不么。
一连十几碗酒,还没怎么聊天,就干喝。
这酒量可真好。
把众人的反应尽收眼底,李臻笑呵呵的继续说道:
“喝酒这种事,您各位可记住了。虽然老话说是酒要少吃,事要多知。可是,更有句话叫做: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这话一出口,红缨眼睛就一亮。
默默的又把出自守初道长之口的话语记在了心里,打算回去说给小姐听。
“人生在世,就跟今天您诸位的桌前之友一般。能坐在一桌,便是缘分。而若能把酒言欢,在这天寒地冻之日凑一起,那几位的情义可就比天还高了。乃情比金坚之义!“
随着李臻的话,这群罗衫客更是连连点头。
有几桌人干脆便拿起了面前的杯子,是酒便直接同饮。
而若是茶,则干脆一摆手:
“小二,上酒!”
尽显豪气不说,说完这话,还得对李臻拱手表明无意打扰到道长说书。
最后留一句:
“今天这顿我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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