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这一缕气息,许长歌来到了不远处的一片山林。
林中,天机院的陈字峰正在烤着烧鸡,香气扑鼻。
“许兄,这鸡肉贼香,过来尝尝。”
陈字峰推算到了许长歌的行经路线,早就在此处等待着许长歌了。
“你的生活很惬意啊!”
许长歌微微眯着双眼,漫步走了过去。
“还行吧!”
陈字峰嘿嘿一笑,只要不待在枯燥无味的天机院,哪儿都很舒服。
“你小子居然敢算计我,让我帮你挡住陆颜妃那丫头,有种。”
许长歌似笑非笑。
“咱们都是朋友了,互帮互助不是应该的嘛。”
陈字峰的脸皮很厚,估计刀剑都砍不进去。
“说得有道理。”许长歌坐在了陈字峰的旁边,他对吃烧鸡可没兴趣,对烧鸡的来历却有了一丝好奇:“这只鸡你是从哪里搞来的?”
“西边有一个菜园子,我路过就摸了一只,长得可肥嫩了。”
陈字峰撒了一些孜然,香喷喷的。过了一会儿,陈字峰觉得火候够了,开始吃着烧鸡,满嘴流油,脸上尽是享受和满足的神色。
“西边?”许长歌想了一下,那里不就是长生宫的药园嘛。
长生宫的药园内,一位长老正在大声的咆哮着:“那个杀千刀的将我养了一百年的灵鸡给弄走了,要是被我找到了,非把你扒皮抽筋了不可!”
咆哮声顺着清风而来,隐约间落到了许长歌和陈字峰的耳中。
“还是快走吧!”
许长歌看着正在啃着鸡肉的陈字峰,额头冒着数根黑线。早知道陈字峰这么不靠谱,他绝对不会答应陈行天。
带着陈字峰出门历练,这和带着个祸害有啥区别呢?
“别急啊,等我吃完再说。”
陈字峰享受着美味,暂时不想走。
“等你吃完了,长生宫的长老都已经杀过来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许长歌可不想因为一只灵鸡,而和长生宫的高层卖了面子,太丢人了。
许长歌一脚踹在了陈字峰的身上,轻声骂道:“赶紧的。”
“行行行,你这人也太没人情味了,吃口饭的时间都不留给我。”
陈字峰委屈巴巴地说道。
许长歌无奈地摇了摇头,朝着玄雨州赶路。
玄雨州,某个地界。
一个穿着朴素袈裟的和尚正在化缘,他不求金银珠宝,只求一碗清水。
和尚叫做书勤之,承载着阿修罗的因果。以前的书勤之尽量远离人群,不想给他人带来了灾难。
后来书勤之前往无尽荒漠的古刹,与老和尚修行了多年,可以压制得住阿修罗的因果。
老和尚曾说,只有历经红尘劫数,感悟人生悲苦,才能真正做到大彻大悟。书勤之化缘,便是修行。
化缘数月,愿意给书勤之一碗清水的人家很少。有的人好心,也有人爆着粗口地驱赶。
某一户信佛的地主豪绅,本想给书勤之一顿像样的斋饭,并赠送一些金银,可是被书勤之拒绝了:“小僧只求一碗清水。”
“真是怪和尚。”
地主得知门口来了一位奇怪的和尚,决定亲自出来见一见。
地主问道:“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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