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科学院
第一零二三章:长安,指纹破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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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王五是两兄弟,父母早亡,从小在流浪中长大,养成了游手好闲习惯,是典型的小混混。【www.feiaz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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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年仅十岁的王二带着不到三岁的弟弟王五流落到了长安。

王二一家原本是洛阳济源人,共有兄弟五个,王二排行老二,王五是最小的。由于孩子多,本来生活就过的紧,又赶上战乱,王二一家被迫向长安方向逃难。

当时,隋末农民起义遍布全国,政局**。李渊与儿子在大业十三年(617年)起兵反隋,并从河东(今山西永济西)召回长子李建成和四子李元吉。李渊叛乱后,一面遣刘文静出使突厥,请求始毕可汗派兵马相助,一面召募军队,并于七月率师南下。此时瓦岗军在李密领导下与困守洛阳的王世充激战方酣,李渊乘隙进取关中。

在逃难途中,父母及几个兄弟均相继病死或饿死,只留下了王二和王五。也许是命运使然,亦或许是王二、王五生命力顽强,最终,王二带着王五辗转到了长安。

一个十岁的孩子带着不到三岁的王五,在刚刚安定下来的长安,其生存之难可想而知。

流浪、乞讨、偷盗便成了两人生存的手段。其中,遭白眼、受欺负、挨饿是不可避免的。

游手好闲便是在这种环境下炼成的。

近日,两人因赌博欠了七两银子的债,债主逼的急。

七两银子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要想一下凑到,却也不易。

当铺、珠宝之类的防护很严,不易得手。一般的商品价值太小,七两银子相当于六吨大米的价值了,转换成普通商品,是个不小的数。

铜铁是管制品,不能公开买卖,是能快速聚钱的好东西。但凡管制品,其黑市价格肯定高,物一稀为贵,这是经济规律。

打听到科学院有铁和铜,便铤而走险了。

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科学院是干什么的,只见里面很大,人少,容易得手。

当天晚上,由王二在外面接应,王五翻墙进入盗窃。王二才二十多岁,体力好些。其过程和分析的差不多。

由于晚上,青龙坊的门已关闭,两人便将脏物埋在了一处空地里,准备以后再来取。

四十多斤铁和二十多斤铜,体积并不大,随便掩埋在土里,很难被发现。

向永安排人去搜过两人的住所,没有搜到脏物。

两人混迹于长安城中多年,属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那种,衙门可是没少进来。所以,也练就了一套对付衙门的经验,那就是:只要没有铁的证据,死不认帐,宁肯受些皮肉之苦,反正受的苦已经不少了。

因为此案背景的重要性,必须要查出真相。

所以,给二人用刑的办法不妥。

用刑一般来说是个有效的手段,中国历来就不乏其手段。不过,制造冤案是难免的。所以,在现代化的先进制度中,这一手段已经被禁止了。

武则天时期实行酷吏,制造了不少冤案。臭名昭著的来俊臣与周兴、索元礼尤为残虐,俊臣每讯囚,不论轻重,多以醋灌鼻;或将囚犯置于瓮中,用火环绕烧炙;或以铁圈束首而加楔,以至脑裂髓出;种种酷刑,备极苦毒。讯囚,又必先示以刑具,囚人畏惧,往往自诬。

酷刑之下,多有冤魂。这一点,都清楚。

对于二王兄弟,如果制造出冤案,掩盖了真相,万一出了纰漏,那可担待不起。

而用刑过轻,对两人根本不起作用。

有理有据,才是本案的关键。

根据唐朝的法律,证据需遵循以下三条:

其一、口供

唐代认为被告人的口供是最重要的证据,否则,一般不能定罪。同时也反拷告诉人。《断狱律》规定:“诸拷囚限满而不首者,反拷告人。……拷满不首,取保并放。违者,以故失论。”

其二、证人证言

唐律中对证人证言有许多规定:一是“众证定罪”。《疏议》曰:“称众者,三人以上明证其事,始合定罪。”此适用于享有特权者及免于刑讯者。《断狱律》规定:“诸应议、请、减,若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者,并不合拷讯,皆据众证定罪,违者以故失论。若证不足,告者不反坐。”二是“相容隐者不得为证”。《断狱律》规定:“其于律得相容隐,即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皆不得令其为证,违者减罪人罪三等”。三是“伪证有罪”。《唐律•;诈伪》:“诸证不言情,及译人诈伪,致罪有出入者,证人减二等,译人与同罪。”

其三、物证勘验

物证是可靠的证据,如不招供,亦可判决。《断狱律》载:“若赃状露验,理不可疑,虽不承引,即据状断之。”

现在是,口供不好拿,物证没有,人证更不可能。

看似一个小案,却很棘手。

马少行、彭战、向永端坐在上面,表情并不轻松。

林毅作为原告方也在,因品级关系,不用站在下面,而是坐在旁边。同来的刘如平、王子合、张狗娃等人则站在身后。

“王二、王五可知罪?” 彭战慢条斯理的问。

“不知!”王二、王五干脆的回答。这种场面经历的多了,每次都是这样回答的。

王二、王五心想,接下来应该是:拍惊堂木,大喝一声。。。。。。,然后用刑。

“昨日晌午可曾去过青龙坊?”依然是不紧不慢的声音。

嗯?怎么和以往不一样?这让王二、王五心里有点发毛。

这也是彭战的心理战,不按“常理”出牌,扰乱对方的思维。

“去过。”

先前没注意,现在王二见上面坐着马少行,突觉不妙。按说这是个小案,用不着马少行亲自出面。

马少行是府尹,王二在长安城中混,是认得的。

“因何而去?”彭战像是在聊家常,不像审案。

“无事闲逛。”

王二越来越觉得不对劲。。。。。。

“可知所到之处西侧是什么地方?”彭战稍未提高了一点声音。

“不知。”王二强作镇定。

“不知?那本县来告诉你,昨晚寅时左右,翻墙进入科学院,盗取铁四十作斤、铜二十余斤。可对?”

寅时(三点左右)是彭战蒙的。一般情况,寅时是人最困的时候,防范最弱,作案大多选在此时。

结果,蒙对了。

“没有。”

嘴上仍然不承认,但王二的心智有点开始乱了。今天太奇怪了,和以前不一样,时间是怎么知道的?难道真被发现了?

心智乱,必然表现在行为和表情上。王二、王五的眼神露出了惊慌之色。

这怎么能逃过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的眼睛?就是他们,彭战和向永基本确定了。

“大胆!汝等可知科学院是什么地方?也敢闯!”彭战历声喝道。

不过,王二、王五还心存侥幸:“没有证据,空口无凭。”

这是以前他们常用的台词,以往的经验:少说话,死不认。

“证据确凿!”林毅突然站起来,高声说。

王二、王五看过去,却不认识。只觉得一股气场迎面而来,说不清楚是什么。

林毅拿起从门上拆下来的那块玻璃,指着上面的掌印说:“这个留在门上的掌印就是证据!”

掌印?看到清晰的掌印,王五心一惊。当时推门时只觉得很光滑,并不知道是什么,对玻璃根本没概念。不过随即一想,掌印能看出什么?相似的掌印多得很。

王二一脸茫然,但感觉不对,却说不出来那里不对。

两人的表情被林毅捕捉到了,本来并不知道是王二还是王五的。林毅观察过这兄弟俩,身材差不多,手掌大小也相似,光凭掌印大小看不出来。

现在明白了,是王五的。

向永也诧异。

掌纹他知道,当时用来衡量手掌大小,以判断身高的,这能是确凿证据吗?

“这是作案时留下的。王五,是你的掌印!要不要对照试试?”林毅紧盯住王五,脸上透过神秘的微笑。

“不,不是。”王五下意识的缩回了手,藏在袖子里,手心不由得冒出了冷汗。

王二则偷偷看了看自己的手,心里越发紧张,额头微微沁出了汗。

“彭明府,某请求对照王五的手印。”林毅将玻璃递给张狗娃,转过身来拱手对彭战说道。

“等等,是我的,我招。。。。。。”王二有气无力的说。

王二知道一定是那里出了问题,抢先招了,反正罪也不大。

他要保护王五,王五是他一手带大的,如同父子般。动物护犊的本性,使他迅速作出了选择。事情是扛不住了,虽然不明白掌印如何对比,但总觉得真要对比掌印,恐怕不妙。今天的事处处透着蹊跷,不知道后面还有什么奇招。

与其两人陷进去,还不如自己主动承担了,撇清一个总是好的。

王五惊讶的看着王二,不理解为什么就招了。

马少行、彭战、向永也愣了,形势变化太突然。不过心里却很开心,终于招了。

林毅转回来,看着王二说:“不,不是你,进去的是王五,你是接应者!”

王二、王五脑袋“嗡”的一下,他怎么知道的?

原先不知道是几个人作案,如果是兄弟俩,肯定是有一个在外面接应。

林毅继续说:“这上面的掌印是王五的,每个人的指纹都是不一样的!就是手指头上的纹路。验证一下就明白了是谁的。”

王二、王五举着双手看自己的指头,忽然明白了:箥箕和箩!

王二和王五指纹的箥箕和箩是不同的。

在场的都是这么认为的,两兄弟间的箥箕和箩不一样。

剩下的事就简单了,找出脏物、口供画押,结案。

“林院正高明啊!凭箥箕和箩也能破案!佩服,佩服!”马少行连连拱手道,笑容堆满了脸。

“不过,老朽有一事不明,如果两人箥箕和箩一样怎么办?”马少行继续问,还保持着笑容。

“呵呵,不是箥箕和箩的问题。指纹是指的纹路,不仅仅是形状,即使同是箩或箥箕也不一样。而且,每个人的指纹都是不一样的,没有重复的!”林毅解释道。

“每个人的指纹都不一样?”

一个个都看着自己的手指,一脸不解的神情。。。。。。

见此情境,林毅再解释说:“当然,肉眼不容易分辨出来,印在纸上或用放大镜更好些。”

向永闻言放下手指问:“真是这样,岂不是可用于破案?”

林毅继续道:“对!不过,指纹不好提取,这次多亏了玻璃。如果能取到指纹,就是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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