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难分伯仲
我的心顿时提了起来,此处若转折不好,沈浪可就算是输了?他若输了就——咦,不对呀,他们虽说要比试三场,可却没定出赌注呀!输了也没说要怎么样,这个王怜花到底在打什么注意?
我的心念打转也不过极短的一瞬间,只一分神,沈浪的箫声竟已从呜咽的低泣成功地转为带喜的涕零,仿佛心头的隐怨和相思之苦终于得以化成重逢的喜悦,可以手拉着手,眼凝视着眼,笑中藏泪,泪中含喜,每一缕每一节每一道箫声,都便为触手可及的欢乐和层层扩散的幸福。
而此时王怜花还未念完“千秋灵会此宵同”。
看着沈浪犹如玉树临风一样巍然不动,我忍不住微微一笑,没想到沈浪在音律上的造诣竟是如此之深,我今日实在是开了眼了。
可笑容才展,气未吐均,那边的王怜花却已改变了舞势,变化再起。
只见他微微一翻,卷起的袍袖复又散开,任凭带起的流风吹拂着他精致的袖襟和下摆,只是凝眉敛目,脚踏着七星步履,剑走龙形,复又作起剑舞来,待到『吟』至“此宵同”三字时,尾音突然长长地拖起,竟临时改『吟』诵为曼唱。
居然唱起歌来了!
我不由地一怔,我认识王怜花的时间也不算短了,也见识了他不少才情,但却从未如今日这般听过他的歌声。
他的音『色』本清而雅,嗓音绝不下与我前世那个时代的明星,此番他声音一回转,再加上所『吟』唱的诗词之意,歌声回『荡』在园林的上空,竟别有一番清丽魅『惑』的感觉。
听着他那几乎可以欲把人卷进魂魄里地妖邪歌声,我突然觉得眼前有些『迷』糊起来。 勉强地眨了眨眼睛。
看着他肆意地翻袖转袍、随风而动、轻逸潇洒的样子,恍惚中,只觉得眼中这男子仿佛也变成了来自天外的翩然嫡仙,前来引我往九宵飞去——
我跟着他飞呀飞呀,仿佛又不小心跌入了一片五彩绵云之中,流云飞速地涌了过来挤压着我的身体,但那压力又不会让人觉得受压迫,反而感觉好舒服。
好惬意,而不知道从何处传来的如天籁般的歌声更是令人心神俱爽、脾肺清明,真是令人恨不得就这样永生永世地看下去,听下去——睡在着五彩的云中,开始无边无际地飘『荡』——
正当我快要进入香甜的睡梦中时,我突然感觉有一道锋利地利剑从遥远的天际呼啸而来,带着耀眼的光芒,急速而又坚定地向彩云这边飞驰来。
仿佛不把这彩云刺上几个大窟窿,不把我穿个透心窝,就绝不肯罢休似的。 我大惊失『色』,不明白这剑为什么要针对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破坏这一切。
我想躲避想挣扎,可是我一动也动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利剑直指向心口,穿梭而过——
啊——我猛地睁大了双眼。
茫然地看向前方,首先清晰起来的是一道随意而立的修长人影,淡蓝『色』的犹如玉树临风般悠然地伫立着,隐隐地发出一种自信的光彩,他地手中持着一根洞箫,正专心致志地吹奏着,而他身边,还有个锦绣华服的少年在『吟』唱作舞——
刚才的彩云和利剑呢?冷汗瞬间湿透了我的衣背。 催魂大法?
王怜花竟在歌声加入了催魂的魔音,还注入了内力,使之更具有魅『惑』地能力!那么,幻象中那穿心的利剑,就是拯救我恢复神智的箫声了。
我赶紧收敛心神,微喘着气再向场中望去,刚好看见小叶『迷』『迷』糊糊地离开熊猫儿的肩头,一脸茫然之『色』。 但猫儿却显然没受什么影响。 但是神情却有些凝重。
重新再看沈浪,却见他唇角地微笑依旧神秘。
周身都有一种淡定的气度,吹奏出来的箫声更是悠悠扬扬十分清明,丝毫未见紧张之『色』,似乎此刻他吹这曲子根本就无关什么比试切磋,只是一时随『性』而发而已,端的是从容有度。
我默默地看着他熟悉的容颜,又是后怕又是骄傲地吁了口气,这就是我的沈浪呢!一个潇洒而又从容的优秀男子,向他这样的人,又怎会轻易被王怜花给打败地呢?
而王怜花,他果然没安好心,若不是沈浪在,因被封了『穴』道而无法用内力抵抗入耳魔音的我,说不定早中了他的道了。
舞还在继续,歌也还在绕耳,我知道王怜花必定不会就此罢休,果然他马上又换了一首诗,而且一改先前的幽怨缠绵、柔情似海,游走间步履扩大,身姿刚硬,不时地以手扣击宝剑,作起将军舞来。
男儿何不带吴钩,
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
若个书生万户侯?
此诗一出,先前所如轻烟般的旖旎气氛顿时消散,箫声也变的悲壮起来,在半空中一转,便从九天之上坠落回战马嘶鸣、金戈横刀的人间,又如激流陡遇悬崖,却一无反顾地俯冲而下,激起千层浪花。
其歌其音,无不饱含着满腔的热血,似要让天地都认识到,身为好男儿便应当赶赴沙场,为国为民建功立业,方不枉来世上走此一遭。
曲将终时,王怜花突然弹剑长啸,啸声清越有力,直指云霄,猛然地把箫声掩盖了而去,啸声中暗藏得意,仿佛在宣告终是他略胜一筹般。
但这差距也只有半瞬地时间,我心才颤了颤,却见沈浪目光微凛,衣角微拂中,自他口中所传出地低沉的箫声,已紧紧相随着王怜花地啸声而拔高到极限,仿佛也化为了一股强劲的气流,带着纵横的豪气,和王怜花的长啸声互绕互缠,同游苍穹,长空中充满了余震,其音久久不息——只把众人听的个目瞪口呆。
等到啸声和箫音完全平息,我才缓缓地吐出一口气。
原来,这才是第一场比试的真正精华所在,名诗歌音律,实际上就是一场内力的较量,其中最为动人心魄地应当是那段催魂大法和最后的比啸了。
“好!好!不错!不错!”伴随着一阵清脆的掌声,快乐王突然纵声长笑起来,打破了满园的寂静,“难得你们两年纪轻轻地。
竟都能拥有如此才情和傲人的内力,假以时日,只怕连本王也不是你们的对手了。 ”
他的语声中充满了得以遇见优秀人才的动容和欢欣,大掌不住地合击,眼神一扫,立刻有两个少女粉面含春地斟满了两杯美酒,摆动着妖娆的身姿袅袅地走入场中,向沈浪和王怜花敬酒。
显然已被他们的惊才绝艳所重重地倾倒了。
王怜花傲然地一笑,接过酒杯,躬身道:“谢王爷夸奖!”
沈浪也接过酒杯,顺手将紫竹洞箫递给了那位少女,面上荣辱不惊。 笑容如风清淡,道:“区区薄技,让王爷见笑了。 ”
快乐王举杯一口饮尽美酒,笑道:“怜花的三首诗词选的极妙。
『吟』诵和唱风也堪称一绝,而沈公子却不仅能即可同步地领会诗中之意,还能将洞箫的音『色』发挥到极限,其造诣可说已是登峰造极。
你们二人此番切磋,倒不象是比试,反让人觉得珠联璧合、相得益彰啊!不错,实在不错!哈哈哈——”
“王爷说的没错,我熊猫儿虽然是个俗人。
不会这些细致玩意,你们这一唱一和的,我倒也听出些味来了,”熊猫儿忽然对着王怜花眨了眨眼睛,“不过,我最喜欢看地还是王兄中间那段舞蹈,只可惜王兄不是女儿身,否则我熊猫儿的眼珠子非当场掉下来不可!哈哈哈——”
说着。 也学快乐王豪迈地大笑了三声。 一点也不顾及王怜花的面子,王怜花却也不同他计较。 也不还嘴,权当没听见一般。
呵呵,这只猫儿,真是到了哪里都不改调皮可爱的本『色』!
我一面带着浅笑,继续努力地聚气,一面暗忖方才这三首诗词之意,道:“王怜花这个玲珑心肝人,竟在第一场的歌舞中,非但既恭维了快乐王可比汉末之枭雄曹『操』,又以七夕中难得地喜庆佳句恭喜快乐王得到白飞飞这位温柔佳人,还顺势借助唐朝诗人李贺的《南园》来规劝沈浪也一起投入快乐王的门下,将来好一起建立功勋,登高掌权。
这可谓是一举三得啊!”
看来王怜花要求比试的目地就在与此了,沈浪是个聪明人,必定早已察出此意了,但他却含而不『露』,更不作答,只是装聋作哑。 王怜花这次的试探,不免就如同石沉大海了。
只听快乐王继续评论道:“若要论技巧,怜花,你不得不承认沈公子仅凭一根善与低音的洞箫,便能始终附和烘托着你诗词的意境,已是拔高一筹了。
”王怜花面『色』微僵,口唇蠕动了一下,却没有开口,快乐王又接着说了下去,“但是,沈公子在第二段之中却有一处小小地停顿,未免有些遗憾。 ”
王怜花顿时转喜,沈浪却还是安闲地静坐着,脸上既无得意之容,也无失意之『色』。
沈浪的箫声中何时有破绽了?难道是在我中催魂大法之时吗?
“因此,本王判决此局为平,你二人可有意见?”
“王爷此判极为公允,在下(属下)无有异议!”
沈浪和王怜花竟异口同声地道,快乐王满意地笑着,又开始长捋长须,道:“如此甚好,两位不妨稍微休息片刻,而后再进行第二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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