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
第一百六十七章 兴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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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兴隆山

只见王怜花微微垂首,果然低低地叫了一声:“母亲。 ”

他的声音恭敬地全然听不出任何怨意,仿佛适才在言辞中流『露』出极其的怨恨的对象,和眼前这个女子全然不是同一个人般。

“怜花,”那酥骨的声音又叫了一边,“是竟能谁惹得你发这么大的脾气?”

没有脚步声,只有鼻端更深的香味,只在半个呼吸间,一只白嫩细致、比例绝对完美、如最好的美玉一般晶莹的手,轻轻地撩起了帷幔,缓缓地将一个艳光十『射』的丽人呈现在我的面前。

我顿时窒住了呼息。

这一刻,我忽然怀疑起多年来对自己容貌的那份自信,我实在无法形容她的外表,只知我的目光在眩,瞳孔里只有那如同不住地被闪电急速照耀的人影,瞧不出五官长的如何,年岁又是何等?令人只觉得她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在散发着惊人的魅力和光芒。

这就是云梦仙子!王怜花的母亲,快乐王的妻子,天下第一女魔头,外面雨下的这么大,她身上却竟无一丝的水滴和湿气,仿佛不是走在暴雨的夜里,反似迎着朝阳而来。

如此之气质,果然是人间少见。

“是孩儿不对,孩儿只是在闹着玩。 ”王怜花温顺地仿佛是最怪乖的学生,甚至连头也没抬。

“哦,”王云梦随意地应了声,没有再追究,微微俯身向我望来,眼波似烟,又似雾,虚无。 飘渺,却又能把人紧紧地裹在里面,“朱家千金朱七七?”

“王夫人!”我淡然地回道。

我以为我说话多少都会震颤,没想到吐出来的字却清晰无比,想来我的眼神必定也同话语一般镇定。 朱七七,表现的很好,我忍不住在心中暗暗赞扬了一下自己以滋鼓励。

“王夫人?”王云梦重复了一下这三个字,顿时发出如银铃般的笑声。

笑的那柔若无骨的腰肢一阵诱人地波动,“真是善解人意的好妹妹呢!难怪我家怜花要对你念念不忘了,果然天底下也只有你朱姑娘才配的起怜花。 ”

“母亲,孩儿只是请朱姑娘来做客而已。 ”王怜花接口道,声音平静地里听不出任何的情绪。

“哦,做客?”王云梦娇艳的笑容忽然一变,神情端庄地不能再端庄,如同一位好客的女主人。

大方得体地笑道,“既然是做客,那就应该好好招待人家,怎么能让朱姑娘住这么破烂的房子呢!怜花,还不赶紧去准备为朱姑娘换个房间?”

“谢谢夫人。 不过我觉得这间屋子就很好,还是不用换了。 ”我平静地道,心里却不适时地开始幻想她和沈浪见面时的情景。

王云梦果然是那种连女子见了都移不开眼睛地女人,沈浪——他可有被她诱『惑』?可有和她——他们又都聊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

“朱姑娘若是喜欢这间屋子。 那就这间吧!”王云梦表现地仿佛是个极为大方得体的女主人,轻轻地拍了一下手,道,“主随客便,限你们一刻钟内把房间重新布置好。 ”

门外立时想起一声脆响:“是,夫人。 ”

不过数秒中,立时奔进几个大汉,身手快捷地收拾屋子。

将狼籍之物全部移走,竟然几乎未曾发出什么声音,而后随着进来两名拿着扫帚的丫鬟,将灰尘轻巧地扫起,几乎连一丝灰尘都未扬起。

再后又是两名丫鬟,接而快速地将地用布抹干净。 然后,先前那几名大汉,捧着两大块波斯地毯细细铺开。 才又相继抬了许多家具进来。

我只是稍微瞥了一眼,就已知这些家具俱都不是凡品。 而后再拿进来装饰的古董花瓶字画等等,无一不是极其精致或价值连城之物。

一刻钟内,房间果然重新变了个样。

被木屑刺破的墙壁一时无法修补,就挂了些山水字画上去,竟丝毫都瞧不出任何异样,而且一桌一椅,一瓶一物都布置地很是妥帖,仿佛天生就该呆在那个位置似的。

而后,才有一名清秀的丫鬟端了香茗进来,无声地放在床前新添置的、铺着精美台布地圆桌上,方轻盈地退去。

我表面上默然看着,体现着我的大家风范,可心中却已极度的震撼,云梦仙子训练手下之严密之纪律,绝非我所能想象,她故意答应迁就我,想来正是想趁此机会明里向我展现一下她的实力,暗里却警告我,不要试图做无谓的逃跑思想,人既已到了她地手中,就绝对没有再逃走的机会。

“怜花,贵客来临,你竟连茶都没有一杯,实在太过失礼,母亲可有这么教你待人接物的么?”王云梦就像位慈祥的母亲责备娇儿一样,嗔怪道。

“谢母亲教诲,孩儿知错了!”王怜花自她一进来,便是这份看似恭敬实则极其疏离地态度。

“那还不快扶去朱姑娘起来喝茶?”王云梦看似无意地随手一拂,我顿时就觉得恢复了许多力气,但也只是常人的力气而已,而内力真气却如死水一般。

“是。 ”

“多谢王公子,我自己可以起来。 ”我仰坐起的姿势顿了一顿,王怜花伸了一半的手又缩了回去。

“看来我家的怜花对朱姑娘是又爱又敬呢!”王云梦忽然如少女般抿嘴直笑,自她进屋,不过短短地一会,她面上的风情竟已变了数变,而且居然每次转换的都极为自然,“只是不知道朱姑娘的心里,是喜欢我家怜花多一些呢,还是喜欢那个善解人意地沈公子多一些?”

善解人意?什么意思?难道她是说沈浪和她聊的非常愉快吗?我心中不由地一窒,下床的身形不禁颤了一下,忙扶住床头,尽量让自己稳稳地站起,走到桌旁坐下,口中清淡有礼地回道:“王夫人玩笑了,我和令公子和沈浪不过都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原来如此呀!不过和沈公子聊天真是痛快呢!这么多年来。 我还从未遇见过象沈公子这样年纪轻轻,就如此博文强识又幽默风趣的雅人。

”王云梦纤手轻举,檀口轻抿了口香茶,动作优雅之极,“未遇见沈公子之时,我还以为天下能及的上怜花的人已不多见。

没想除了姑娘地五哥之外,竟还有一人,而且论文才风流、巧心慧智。 比怜花还胜上几分,这样一个人物,却竟被姑娘两救两次,倒叫我实在好奇不已呢?

“王夫人过谦了,那不过是机缘巧合而已。 ”我谦逊地道,目光平静地环视着室内的布置,这些如今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就连其中地详细经过。

说不定她都已查得知根知底儿了。

“朱姑娘真是谦虚啊,不过,你真地比较投我的缘,怜花,看样子时间也不早了。 你早点让朱姑娘休息吧!明天我们还要赶路呢。

”王云梦款款地起身,罗裙似水波般地『荡』漾向门口。

“是,母亲。 ”王怜花温顺地低着眉跟着出去,没有再看我一眼。

我怔怔地坐着。

听着风头地风雨声,看着烛芯在透明的琉璃灯中炸开,发出一声极轻的闷响,直到有个丫鬟端了一些食物进来,我才清醒,默然地看着五份精美地食物一一摆在桌上,筷是银筷,显然是告诉我食物没毒。

让我尽可放心食用。

“小姐,这是我家公子给你的,要小姐务必收好。 ”丫鬟摆好了菜,恭敬地说了声请慢用之后,偷偷地塞了根木签给我,我微微一怔,她已低腰退了下去,顺手将门遮上。

桃木签?我抬起手一看。 王怜花为何要拿这个给我?我犹豫了一下。 用银筷将菜都夹到小碗中,借着双袖的掩饰悄悄地问桃木签试了试。 果然在其中一碟中试出了异样。

我顿时变『色』,如梦散!王云梦想控制我?可王怜花为何又要揭穿她?为何要帮我?他——他不是一直都想得到我么?虽然就算他不拿桃木签来我也能试的出菜里的异样,可他这样反倒让我不解了。

听觉并没有因内力的消失而减退,我只放心地睡了几个时辰,就暗暗地醒来,努力地调整自己的呼吸,使之听起来我依然在酣然入睡。

天『色』将明之际,一阵香风拂过,王云梦果然来了,她只是稍微地观察了一下我,就笃定地将唇附到我耳边,低低地呢喃了几句,听到我梦呓一般地“嗯”了一声后,才满意地离去。

她走之后,我豁然地睁开了双眼。

“你是王怜花的女人,从今起你要听从他地所有命令,要一切以他为天!”——这就是她的目的?

伺候梳洗的丫鬟很快就来了,如果不是全无的内力提醒我地话,我几乎真会以为自己是个被请到世家贵族府里作客的娇客,主人殷勤招待,仆从尽心尽力,王怜花更是每日一早必定拜访,时刻相随。

在旁人的眼里,我和王怜花忽然之间就默契了起来。

王怜花说要陪我走走,我立即微笑相随,他让我乖乖地呆在马车里,我就绝不向外看一眼,当他和我轻言细语的时候,我地目光中也充满了仰慕之『色』,我甚至,还会当着众人的面任他挽住我的腰,还作出一副不胜娇羞的样子。

我还是不明白王怜花为何要让我演戏,但是,我除了配合他别无它路。

如果一旦被云梦仙子知道我并没有服下如梦散,我相信她会毫不犹豫地把『药』直接给我灌下去,我可不想冒着被变为傀儡的风险。

所以,即便有时候我觉得王怜花是故意要和我作出一些颇为亲昵的举动,幸而他似乎也知道分寸,动作并不过头,对于有前世经历、曾生活在开放的二十一世纪的我来说,他这些行为虽然有些暧昧,但考虑到这也是为了瞒住云梦仙子,还是勉强忍受了下来。

四天了,还是没有打听到任何有关熊猫儿的消息,也没有传来沈浪的任何动静,马车的隔音效果很好,似乎走的也不是寻常的道路,一路之上,似乎都安静无比。

『摸』了『摸』那马车的四壁,竟似钢铁所铸,想来就是原著中那辆特制的马车了。

我不由地苦笑了一下,被『色』使易容、再入王怜花手中,差点失却了身子,而今又坐在这钢铁牢笼之中,莫非老天还要让我再尝一边原著中七七所受地苦吗?那以后呢,我会不会也会落到白飞飞地手里,去那浩瀚无垠的沙漠,忽然间,我什么也无法确定了!

这一次落在王云梦地手里,可不比在『色』使手中,前番我尚且能自己想法子慢慢脱身,可如今的对象是王云梦,纵然我的身子没有被点『穴』道,行动自如,可没有一身内力想要逃脱,似乎比登天还难。

而且,她这一次抓住了我,会不会又重演以我来胁迫沈浪的历史呢?

我唯有苦笑,看来,她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沈浪之前和她去谈判,原本已占有优势,可如今,她是存心要拖下沈浪几天,好赢得更多的谈判资本了。

云梦仙子的势力,远比我想象的还要深、要严。

我们每夜停歇之处竟都是行馆,而每处行馆的布置都是美仑美奂,仆从们也是衣着光鲜举止有礼——这么大的手笔,就连见惯富贵的我也不禁有些震撼,这需要多大的财力物力啊?

王怜花并没有隐瞒我们的目的地是兴隆山。 平凉离兴隆山也不过是数百里路而已,如今已过了四天,想来也差不多快到兴隆山了。

我虽白日在马车上,黄昏时在行馆里,但是依然从上下车的间隙中大致了解了一下周遍的环境。

荒凉,光秃,荒山,穷谷,一路行来的景『色』竟真如原著所述般:虽是春天,也没有一丝春『色』。

马车就在这荒岭中寂静地行进,到第四日中午,王怜花忽然催马到马车旁,吩咐打开车窗。

“七七,我们就要到别庄了,你看看,这里的景『色』是不是很美?”王怜花温柔地在外面道。

我撩开了车帘,望想窗外,忍不住轻呼了一声。

不同于这几日路上的贫瘠,我们不知何时竟已转入了一片林木苍郁中来,马车正沿着蜿蜒的盘山小道向山驶去,此刻正行到半山,向上是奇峰叠翠,峭壁懔然,向下则是深谷沟壑,秀『色』满眼,不论向上还是向下,都堪称风光旖旎、美不胜收,而且林间还夹杂着各类动听婉转的鸟鸣声——这方圆数百里的春『色』和灵秀果真全部都集中到了这一处,当之无愧为“陇右第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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