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南正烦着,听到丁寡妇的指责声,也来气了。
“我害你什么了?”
要不是她,她能赚那么多钱吗?
丁寡妇之前嫌弃分到的钱太少,还非要改成分成的模式,她也依了,拿了钱不认人,没有她这样的!
“不是你害我还能是谁?林向南你拿坏掉的饭菜让我卖,把人吃坏了肚子,都来找我算账,要不是我运气好,能不能全须全尾的回来都不一定!”
其实也不是运气好,而是摆摊卖饭期间,她又勾搭上了几个厂子里的人,还有个是小领导。
是他们帮忙把人给压了下去,她又哭诉她只是个帮忙的,饭菜摊子其实是别人的,才放过了她。
林向南这才想起来,自己这边出事,她那边应该也出事了,因为每天的饭菜都是她准备的。
“也不能怪我,我尝着那剩饭菜没别的味道,也不知道怎么会吃坏肚子,倒掉太可惜了,以前也都是这么干的呀!”
丁寡妇翻了个白眼,“我不管,反正我不去卖了,你把前面这些天我的钱都分给我,以后你自己个儿愿意干干吧。”她不伺候了!
林向南自己还没想清楚要不要继续干呢,闻言也没多做劝说,数了钱给她,也没好意思跟顾汉书说这件事。
到了晚上,想到这几天赚的钱,她决定还是不能放弃。
那个郭大伟要上班,又不可能天天盯着她,大不了换了地方卖就是了。
至于丁寡妇,那个女人走就走了,大不了等生意稳定了再找人。
于是转天,林向南继续照常准备午饭,快到中午就骑车去了县城,刚在县小学门口摆好摊,还没卖出去一份饭菜,两个流里流气的人就晃悠了过来。
“你不是在钢铁厂门口买饭的那个人吗?我们大伟哥不是说了,不许你再卖吗?”
什么,郭大伟还真让人盯着她了不成!
连忙否认,“你们认错了!”
“什么认错了,我看就是你!大伟哥说了,再看见她就砸她的摊子,给我砸!”
虽然只有两个人,可林向南拦得住这个、拦不住那个,最后新摊子还是给砸了个稀巴烂。
他们边砸还对好奇看过来的人道,“看什么看,这人昨天卖坏了的饭菜给人吃,闹的好多人拉肚子,我们这是做好事!”
砸完以后,指着她道,“别在摆摊了听见没,下回看见你还砸!”
林向南听到路人对她指指点点的声音,又羞又气,可是她不敢找警察。
她不信这个邪,换地方继续摆,这次倒是没人再来砸摊子。
可是也只摆了两天,又有人过来哐哐给她砸了。
之后又砸了两次,饭没有卖出去多少,摔碎的锅碗瓢盆倒是损失很多。
林向南抑郁了,再也不去摆什么摊子了。
顾汉书见她不再做饭、也不再往外跑,人都没什么精神。
“这是怎么了,生病了?”
“没。”虽然觉得丢人,可对着顾汉书,这件事根本瞒不住,只好告诉他。
“你把坏了的饭卖给人家,人家盯上你了?林向南,你怎么总是有本事把好好的生意做的没活路了!”她到底还能干点什么!
顾汉书原本就烦了她,要不是看在能赚钱上,怎么可能低声下气。
瞧瞧,一个个想法挺好,总是干不下去,好像还挺倒霉的。
他不由得怀疑自己主任没了,也是被她牵连的。
“我也不想啊,你凶我干什么?谁不想赚钱啊!”
“你就是太贪了!没卖完的饭菜扔了就扔了,大不了喂鸡,干嘛非要继续卖?天气那么热,很容易坏的。或者你干脆就少做一点,卖完就走,非要做那么多。”
林向南知道顾汉书说的有道理,“可是我想多赚点钱呀。”
现在后悔也没用,摊子都摆不了了,一时间林向南也想不出还能干点什么。
她不愿意出门,怕被生产队的人笑话,也怕看见林向北。
但有时候倒水什么的,还是要出的,结果听见有人说,丁寡妇跑去县城给人当保姆去了。
“什么保姆,我看啊,说是当保姆,去了谁家还不得勾引谁家的男的,哪个当媳妇的请她做保姆,谁就倒了大霉!”
“可不是嘛。听说她去的还都挑着特别好的人家去。”
“瞧你说的,穷人家请得起保姆吗?”
……
林向南回了屋,保姆其实也挺不错的,但丁寡妇干的肯定不是正经的保姆,而且她也不会当什么保姆的。
林向北并不知道林向南的生意遭受了这样大的挫折,知道了也就是笑笑,说句活该。
她忙着招工呢,经过三天甄选,选出了三十个人进入绣花厂当绣工,另外又挑出两个男的当司机学徒,学习开货车。
这两个人相对于刘小四他们三个来说,年纪大一点点,一个三十二、一个二十九,家里孩子都有两三个了。
林向北觉得他们看起来性格比较沉稳,到时候搭档出车有个沉稳的好一点,而且阅历丰富些,路上遇到困难能支撑得住。
当然,最好一路顺风、事事平安,她可不惦记着他们有啥事。
学车学了一个月多一点后,这两人也没什么问题了。
林向北叫来刘小四以及另外三个新来的销售员,这两人已经进来有段时间,天天跟在刘小四身后忙活,现在该他们出力的时候了,同时她还叫来了蔡大娘。
蔡大娘已经学会了拼音,没事就捧着字典认字,离婚反而让她的生活更加充实,整天忙个不停。
因为四个销售里,有两个是酱菜厂的,包括刘小四,还有两个是绣花厂的,以后各自负责各自的厂子。
“我说过,你们的工资以后都看销售提成,能给咱们厂子带来的订单越多,现在考验你们的时候到了。
我先说我们绣花厂。我给你们准备了两个出差地点,一个是沪市、一个是离咱们这比较近的天南市,你们各自挑一个吧。”
这三个新来的销售都是男知青,年纪最大的那个三十六了,早就在红高粱生产队落地生根,也知道以后就算有回城的可能他也不会回去,所以很想干好这份工作。
而他的家就是沪市的。
“我去沪市!”他立马道。
另一个道,“厂长,你就是故意给我们这俩地方的吧,我是天南市的,我去天南市!”
还可以顺路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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