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雨中情史
酒吧后巷,刚用啤酒瓶给黄宗胜开了瓢的社会哥带着俩个小弟急匆匆走着,忽然前面出现了五个黑影,都拎着棒球棍,虎视眈眈,社会哥知道坏菜了,急忙回头,却见陈浩带着几个手下堵住了巷子另一头。
“这个弟弟看起来面生,没怎么见过,怎么称呼?”陈浩走过去,拍着“社会大哥”的肩膀,大大咧咧道,“喝多了吧,到我地头上搞事情。”
社会哥没了刚才的嚣张,掏烟敬上:“不好意思,浩南哥,知道是你罩的场子,就没动真格的,要不然我都不能让那个B养的活着出去。”
陈浩冷笑:“这么说你还是给我留了面子的了?”
社会哥脑门渗出汗来:“不好意思浩南哥……”
陈浩说:“我他妈最烦人家喊我浩南哥了!”随即毫无征兆的一拳掏在社会哥腹部,他刚才已经悄悄戴上了不锈钢手扣,这一击把社会哥的隔夜饭都掏出来了,顿时佝偻着身子蹲下,陈浩把烟蒂一扔:“给我打!”
手下们早就按捺不住,扑上去一顿暴打,社会哥的俩马仔很识相的蹲在地上抱着头不敢反抗,看打的差不多了,陈浩一摆手:“停,我问这个弟弟几句话。”
社会哥被人揪着后脖颈拎起来,仰着鼻青脸肿的脸:“浩……浩哥,我不敢了。”
陈浩说:“你和那个谁演的什么双簧?说给我听听。”
社会哥哭丧着脸,眨巴着眼,不懂陈浩说的什么。
又是一通暴打,依然没得到想要的答案,倒是搞清楚这货的底细,是跟皮天堂一个手下混的,和黄宗胜没啥牵扯,陈浩回头对卢振宇说:“操他妈的,还是真格的英雄救美。”
一滴雨打在陈浩头顶,他望望天,骂道:“又下,待会还得*****。”
……
一辆黑色奥德赛在滨江大道上行驶着,李晗开着车,时不时看一眼副驾驶位子上的帅大叔,摘了帽子的黄老板两鬓花白,这个角度看有些像吴秀波的扮相,他用了半包纸巾,终于将头上的血止住,但隐约还能看见发丝间的玻璃渣,李晗看的触目惊心,她也搞不清楚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了,难道……自己误会这位黄老板了?
夜雨阑珊,前方的车排成长龙,李晗忍不住猛按喇叭,黄宗胜静静的打开音乐,流动的音符充满了车厢,是一首好听的男声英文歌,李晗焦躁的心情很快平静下来,用眼角瞟了一眼黄宗胜,决定趁这个难得的机会盘盘他的底细。
“刚才谢谢你了。”李晗挂上空档,拉起手刹,真诚的表示了感谢。
黄宗胜苦笑一下,摇摇头,似乎不值一提。
“怎么称呼你?”李晗问道。
“我姓黄,叫我黄生好了。”黄宗胜看看前方,长龙没有挪动的迹象,雨越下越大,别说去医院了,现在是哪儿都去不成,两个人只能困在车内。
“黄生?好像聊斋里的书生名字。”李晗没话找话,故意搭讪,但黄宗胜却很严肃的解释:“习惯了,我在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他们总是喜欢这么称呼男士。”
“哦,黄生是哪里人?”
“哪里人?”黄宗胜凝视着窗外的瓢泼大雨沉默了一会儿,缓缓道:“四海为家,我已经忘记了自己从哪里来。”
“对了黄生,你唱歌好好听,你是专业的歌手么?”李晗歪着脑袋看着黄宗胜,就像单纯的初中生看着仰慕已久的老师。
“我是一个音乐人。”提到音乐,黄宗胜忧郁的脸上突然神采四射,“音乐就是我的生命,或者可以这样说,我是为音乐活着的。”
“我可以叫您黄老师么?”李晗的仰慕之情都快溢出来了,“黄老师,给我讲讲您的故事可以么,我觉得您是那种特有故事的人。”
“没什么好讲的,失败的人生罢了。”黄宗胜莞尔一笑,“我的故事是灰色的,远不如你们年轻人精彩靓丽。”
“讲嘛讲嘛。”李晗跺着脚,撒起娇来,“反正塞车又下雨,我就喜欢听沧桑的大叔讲故事。”
“好吧,我就讲一个……”黄宗胜扭过头来,深邃的眼睛看着李晗,看的她心里发虚。
“讲一个耳钉的故事。”黄宗胜盯着李晗说道。
李晗毛骨悚然,心说完了,被发现了,左手下意识扣住了门把手,随时准备逃走。
黄宗胜回过头去,继续看着茫茫雨雾,叹一口气说:“那年,也是这么大的雨,我在旺角的一家黑胶唱片店里打工……”
李晗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过去的故事,撞梗了,不过她还是继续保持着警惕,稍有不对就呼叫支援。
“那天店里人很少,我在柜台后面看着弥敦道上人来人往,就这样一直到天黑,正要关门,忽然一个女孩子走进店里,嗯,我记得很清楚,她穿白上衣和牛仔裤,抱着几本书,浑身都被淋透了,她是来寻找丢失的耳钉的,我就和她一起找,耳钉没找到,我却卖了一张唱片给她,就是现在放的这首歌。”
李晗懵懂无知,听不出什么歌,眨着眼睛等下文。
“《sometimes?when?we?touch》,是Dan?Hill在1977年推出的第二张专辑里最好的一首歌,我们俩都很喜爱这首歌,后来我们聊了很久,她是港大三年级的学生,而我那时候还在音乐学院上学,年纪相仿,志同道合。”
“后来呢,你们相爱了?”李晗追问道,年轻女孩最喜欢听浪漫故事,又是从帅大叔嘴里娓娓道来,简直比查案还有吸引力。
“是的,我们相爱了,但是她家里反对我们交往,因为我只是一个穷学生,还是大陆人,她的家庭不可能接纳我。”
“过分!”李晗愤愤然,“那再后来呢?”
“再后来,1997年,香港金融危机,房地产崩盘,她家里人因为炒楼花破产,为了拯救家族企业,她被迫嫁给了一个富商的儿子。”
“大叔你没去抢婚么?”李晗已经完全被代入了故事,很为这一对苦命恋人鸣不平。
“在她婚礼前一天,我也从打工的唱片店离职了,走之前,我在洗手间门口的地板缝隙里发现了一枚钻石耳钉,是她丢的。”黄宗胜淡淡的叙述着往事,不带一丝情绪,“第二天我找了一个丝绒盒子装了耳钉,打算在婚礼上送给她,算是我们之间爱情的一个终结。”
“哇,大叔你好浪漫,她收下了么,是不是跟你走了?”
“不,她没收,只是把这枚遗失的耳钉留给了我。”黄宗胜说道,“然后她就走上了红地毯,再也没有回头。”
一阵怅然,李晗沉默片刻,还不死心,“那二十多年过去了,你们有联系过么?”
“三年后,她自杀了。”黄宗胜依然不带喜怒的说着,“我在报纸上看到她的讣告,但最终还是没去送她,因为我怕控制不住自己。”
雨继续下着,雨刮器停了,扑窗的雨点混杂着悠扬的歌声,李晗沉浸在怀旧、哀伤和浪漫的气氛中,脑补着许多年前,一对白衣飘飘的青年男女缠绵悱恻的香港爱情故事,雨中唱片店的邂逅,走上红毯前那毅然决然的一瞬,最终的悲剧结尾,还有眼前这位人在天涯的断肠人,简直可以写一本虐恋小说了。
不对……他为什么要给自己讲耳钉的故事,李晗醒悟过来,自己可是带着任务的侦察员,怎么可能被一个故事忽悠住,这个黄宗胜,很可疑。
车龙开始移动了,李晗正要挂挡开车,黄宗胜说道:“等等,你刚才在酒吧里喝了酒吧,小心被查酒驾,还是我来开吧。”
李晗犹豫了一下,还是和他调换了座位。
“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去。”黄宗胜说。
“我先陪你去医院包扎伤口。”李晗说,“我有的是时间,不急,你故事还没讲完呢,后来呢?”
“后来,我离开了香港,周游世界,在普罗旺斯住过一段时间,在巴塞罗那当过歌手,在摩洛哥也工作过两年,离开布里斯班那年,我忽然觉得应该回来了,回中国住上一段时间,所以……”黄宗胜耸耸肩,“我们遇到了,在人生的长河中,不多一秒,也不少一秒。”
“为什么是近江,而不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呢?”李晗继续追问。
黄宗胜笑了:“小妹妹,你很像一个警察哦。”
李晗又是一惊,随即做出一副娇憨的模样道:“我就是好奇嘛,近江有什么独特之处?”
“冥冥中命运的指引吧。”黄宗胜开着车,注视前方,眼神沉静,“就像那年我去布宜诺斯艾利斯一样,不需要理由,想去就去了,背上行囊,路就在前方,不管到哪里,有她和我在一起。”
说着他拍了拍胸口,李晗立刻明白了:“你时刻带着那枚耳钉?”
“不,那不是耳钉,是她的灵魂,你知道她走上红毯的前一刻,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
“什么?”
“她说,许多年以后,你会遇到另一个寻找耳钉的女孩子。”
……
卢振宇开着去追李晗的时候,发现已经追不上了。
他开着李晗的甲壳虫,火急火燎的在几公里外跟着,他心说还是计划不周,李晗现在要是真出什么事,自己也就是干看着,一点力使不上。
雨夜的省城,主干道全部堵成一片停车场,由于距离太远,现在耳麦窃听器什么的都没信号了,唯一有信号的就是定位器,还显示他们就在某高架上堵着呢,这也让卢振宇稍微放心点。
不知过了多久,屏幕上的定位点开始往前移动了,卢振宇心里一提,但自己这边还堵得一动不动呢,他担心李晗安危,恨不得插翅膀从前面长龙般的车流上飞过去。
又过了一会儿,自己这边拥堵缓解,可以往前走了,这时候屏幕上显示,李晗的位置已经下了高架,进入一条支路。
他一边开一边不时地瞥着手机架上的屏幕,眼睁睁看着李晗的定位停在了一家四星级酒店门口。
“我靠!”卢振宇大呼道,“完了完了,羊入虎口了!”
他抓起手机快速给李晗打电话,打了好几遍都没人接,卢振宇心里拔凉拔凉的,脚下不住的轰着油门,恨不得开的是坦克,把前面的车都顶翻。
现在,他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打110了。
就在这时,电话通了,卢振宇劈头就是一句:“你是谁,晗姐还是黄宗盛?”
李晗的声音弱弱响起:“喂?卢振宇?”
“晗姐,你怎么样?你没事吧?他把你怎么了?”
李晗说道:“没怎么啊,黄老师送我回家了。”
“黄……老师?”卢振宇一愣,随即说道,“送你回家?不会吧,你们现在不是在那个什么假日酒店里吗?你现在是不是说话不方便?不方便的话我可以……”
李晗声音很是不悦,淡淡地说道:“没什么不方便的,我家小区就在那个酒店旁边。”
卢振宇一看地图,还真是,酒店旁边就是一个中高档的小区,这才完全放下心来,说道:“好,晗姐,你在那等着,我马上过去。”
“好吧,”李晗说道,“就在酒店楼下的咖啡馆见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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