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金枝
第二百一十二章 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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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堂采光本就好,又是上午,自然亮堂。

可殿里的灯燃得比外间的日头还要耀眼,一切阴影无所遁形。

东堂大殿上的两个作为,一个坐了他皇兄,阴阴沉沉,若不是露出的皮肤太白将他同黑金的画壁分离开来,一眼望去几乎看不见他人;另一个穿着松花绿宫装,微斜着靠在榻上,雪肤墨发,是盛宠下的陆贵妃。

拓跋澈走到他们跟前,撩起前襟跪在地上。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若是平时这些虚礼都省了。可如今毕竟不比之前,趁着兄长不在家将人接进门,摆明了蓄谋已久。

至亲之间本无什么忌讳,但常言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又有云“天地君亲师”,先是天地君臣,后才是至亲。

他不听话,这才是大忌。

拓跋澈跪了半晌,都未听到让他起身。

李遂意站在一旁,面色瞧不出什么来。陆银屏坐得久了,以为自己起了个大早能看些好戏,没想到氛围越来越压抑,竟让她觉得有些困顿。

正想掩袖打个哈欠,却听一旁的天子指着地上的弟弟对她开了口。

“贵妃,你看他,快死到临头脊背还挺得笔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朕委屈了他。”

陆银屏一瞧,果然是这样。

拓跋澈个头高,就连跪着的姿态也仿佛就像是丢了个什么物件沉下身子来捡一样。眼观鼻鼻观心,加上模样长得周正,便丝毫没有一分哪怕是惭愧的味道。

陆银屏同天子是夫妇,知道关了门由着她折腾,外人跟前还是要随他的道理。可跟前这位王爷毕竟是他同母的弟弟,摸不清他是假意惩戒还是真要罚,便道:“殿下跪着便是知错,不过是个头忒高了些,脊背弯久了定然不舒坦…李内臣,你去拿个蒲团来给殿下。”

李遂意抬头看向天子。

天子抬了抬手指,黑色护甲一亮。

李遂意会意,退到一边取了个蒲团放在端王身前:“殿下请。”

拓跋澈以为兄长打算放过自己,便放心地打算坐上去。

屁股还没碰到,便听兄长又对贵妃说话了。

“端王殿下养尊处优,一个蒲团有些磕碜了。”他又对李遂意道,“李内臣,让人将东堂后的榻抬出来,伺候殿下躺着。”

李遂意吓得一个激灵,赶紧跪下了。

端王听后,咬了咬牙,将蒲团推去一边,重新跪好——这次是真真正正地屈膝弯腰,五体投地地跪拜。

“这样的大礼,朕可受不起。”天子面容浮上一丝嘲弄,“母后当年仙逝时将朕叫到床前,命朕发誓保护幼弟…朕那时处境亦是如履薄冰之上,还是答应了母后。这二十年来,别人不敢多说,可朕独独对得起你…元承,你呢?你可对得起朕?对得起母后?”

拓跋澈额头抵在冰凉的金砖上,几乎快要看不到黑色砖块中自己瞳仁的倒影。

“皇兄,元承知错。”

天子听后,微微扬起下巴。

“你知道,朕不爱听‘知错’二字,朕要你表态。”说罢,便命人抬了一物上来,“听说那女子爱饮酒,这里正好有一坛。”

那坛酒被放置在端王跟前,隔着封口似乎都能闻到它浓郁的香气。

陆银屏看到那坛酒时,也不禁愣了一下。

这不就是昨日那什么“覆蕉”?!

她神情一凛,坐直了身子,终于开始打起精神来。

天子又道:“这酒名为‘覆蕉’,是中秋前光禄寺扣下,本来要和其它酒一起运入徽音殿。”

此时辛昂同贺兰问情一道走进东堂,跪在端王身后,呈上了一份密报。

李遂意将密报接过后送到天子手中。

他拆开了那份密报,陆银屏也凑头过去看。

她看得不如他快,却也瞧见上面几个关键字——“中秋”、“覆蕉”、“后宫嫔御”,以及最后的“贵妃无罪”。

贺兰问情身居廷尉一职,主管各类要案的调查审理和收狱。光禄寺在将覆蕉上报天听时便也呈了一份给他们。

陆银屏就差拍手叫好了。

天子收起密报,斜睨了她一眼,又对辛昂等人道:“退下罢。”

陆银屏还未知晓自己冤屈的时候便被洗刷了个干净,根本没有她可以发挥的空间。

可这也正是她福气所在,若是换了别人,恐怕此时早就被关进狱中等着受罚了。

下面端王还跪着,想起最初宗正来侯府的时候是替端王求娶她,只不过后来自己得偿所愿入了宫,瞧着如今也没跟错人,陆银屏心情大好。

她小声劝道:“殿下是您的弟弟,不过娶了个女人罢了,如何就扒着不放?你给个恩典,让他早早地回去吧。”

他却摇头,又对拓跋澈道:“你不是李伯言,不要学他的那套。将来你的儿子会是世子,你想你的世子长大后被别人戳着脊梁骨说他的母亲是什么出身?”

天子算是给了他颜面,没有将那极伤人的两个字说出来。

拓跋澈伏地,脊背微有些颤。

天子又道:“要么娶个王妃,早早地成家,要么就将这坛覆蕉给她灌下去,你自己选。”

一杯覆蕉足以让人上瘾,一坛下去,人便留不住了。

拓跋澈想过自己会受怎样的惩罚,哪怕是赤脚走篝火他也认了。

然而诛心却是没想到的。

他望着金砖倒映出的自己颈上的项圈——那还是出门时浮山替他戴上的,浮山说上面镶着的翡翠水头最好,她看着衬他的肤色,觉得最好看。

首饰什么的,他平时不怎么在意过。因为浮山说好,他才觉得好。

然而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他只能僵硬地做出选择。

“臣弟…会娶亲。”

陆银屏惊讶地望向他——若换做是她,才不会这样轻易妥协。自家兄弟什么事不能商量?再不济就去请了宇文馥那个老头子来,就不信天子不从。

俗话又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她伸手去握那嵌的护甲的大手,求情道:“陛下不如再给他些时日,强扭的瓜不甜…”

他没理她,甚至压根儿就没转过头来看她。


作话:

廷尉一职相当于大理寺卿。

本章棒打鸳鸯,可能男主会被喷。

但我的大纲在,所以我不可能剧透,再剧透就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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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幼年时常听父亲唱《今夜无人入睡》,自此入了一个坑,但如今最喜欢的仍是《莎乐美》。

莎乐美中有句话,翻译过来大致是:我是公主,你却蔑视我;我是处女,你却玷污我;我是贞洁的,而你却让我热血沸腾。

即便成为莎乐美,也只能割下约翰的头颅才能亲吻他。感情这个东西很难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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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后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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