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先生一行人乘坐直升飞机,十五分钟后到达肯尼迪机场。见到那位阿默的第一眼,唐邪吃惊不小,还真以为是华夏国很有名气的影星曾之玮来了呢。
一米六左右的个头,略有些肥大的脑袋,胖嘟嘟的脸上堆满了笑,令人一见之下,只觉得他和蔼可亲,倒很难想象他那脑袋中能装下多少智慧。
陪同在阿默旁边的那一位,年约二十岁,人长得很帅气,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看上去整洁而利落。
洛先生向唐邪和薛晚晴介绍了阿默,又向阿默介绍唐、薛两人,至于阿默旁边的那位青年,原来洛先生也并不认识,经过阿默的介绍,才知道他是阿默的侄子,名叫阿德。
当下几人一起乘坐直升飞机,又飞回洛先生的家。洛先生本要为阿默的归来接风洗尘,大排宴席,但却遭阿默谢绝,只说是先商量要事为重,现在该去的地方不是餐厅,而是洛先生的书房。
于是众人便来到了洛先生的书房里。
“阿默,你舟车劳顿,要不要先吃点东西再谈正事?”看得出来,洛先生还是非常敬重阿默的。
“OK!一份汉堡,一只鸡腿加一杯可乐!你们谁吃谁叫,我就只点自己的喽?”阿默是五十来岁的人,看模样只比洛先生小了十来岁而已,但他的一言一语听起来还是十分年轻的。
过了片刻,一位菲佣将阿默点来的这些饭食送到书房里。阿默先咬了一口鸡腿,然后向洛先生问道,“这次要刺杀姓陆的家伙,洛先生准备派谁去执行这个任务呢?”
“是阿唐!”洛先生指了指唐邪,脸上很有信心的样子。
“够呛。”阿默摇了摇头,一边摇着头,嘴上可没有半刻停歇。他走到书架前,随手抽出一本书来,向唐邪说道,“小兄弟,看过这本书吗?”
阿默称呼唐邪为‘小兄弟’,其实一点都不过分。因为这阿默可是五十来岁的人,比唐邪的年龄大了整整一倍,足可以做唐邪的长辈,称呼唐邪小兄弟,这都算是很亲份的称呼了。
“默叔,惭愧得很,我并没有看过这本书。”
唐邪看到他手上这本书的名字,叫做《东周列国志》,说起这书,唐邪是一页也没有看过的。不过书里有些非常著名的典故,唐邪倒是耳熟能详。然而阿默明显是腹中藏有诗书的智士,在这种智士面前,唐邪觉得自己还是低调些为好。
“兄弟没看过是吧?这也并不奇怪!”阿默喝了几口可乐,又吃了一口汉堡,先沉吟了片刻,然后又向洛先生说道,“洛先生,咱们下手杀姓陆的家伙,前后已经几次了?”
“算起来,咱们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前后四次向姓陆的下手了!”洛先生说着,摇了摇头道,“可惜四次全都失败!”
“咱们四次动手杀姓陆的,却全都失败,这原因何在呢?并不是姓陆的铜头铁臂,无人能敌,而是他心思太缜密,一行一动太小心谨慎,周围那四位保镖对他寸步不离,别人实在很难下手杀他!别说杀他了,甚至就算是想和他同归于尽都不行!”
阿默虽然一脸的吃相,嘴里不停地咀嚼着东西,但说出来的话可是毫不含糊,可以说极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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