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家,你们两个很熟嘛?”
曼冰有些好奇。
这个女人来了几次,一直都是飞扬跋扈,让人厌烦不已,为什么宋笃鹤却对她那么好,竟然折都不打就收回了衣服。这明显不合常理呀!
“认识!”
宋笃鹤揉了揉鼻子,把目光从人群中收了回来:
“她以前是我的女朋友。”
“啊!”
曼冰愣了愣。
她想起了安小叶刚才的哭诉。脸色一连变了几变,往后一退,警惕的看着宋笃鹤道:
“渣男。”
女人就是如此,对负心汉永远都是那么的痛恨、警惕,哪怕对面站的是顶头上司,是自己的东家,关系这饭碗,她们也敢当面斥责。
宋笃鹤苦笑了一声,却没有分辨。
渣男不渣男,别人说了不算,他也不在意。
只要心中的王雨婷认为自己是个好男人就可以了。
推开门,离开了。
眼看就要到吃饭的点了,有功夫在这争辩,还不如早早回去,和王雨婷一起吃顿饭呢。
安小叶跌跌撞撞的回到了紫阳宗。
她无法接受也不敢接受这个现实。
宋笃鹤,居然是个货真价实的宗门子弟。
而且不是普通的......是超级大的那种。
在山门,他明明有灵石,却不肯帮我,这个混蛋。
心中一会埋怨自己不长眼,一会又怪宋笃鹤太无情,却从没想过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不对。
在她心里,自己永远都是中心。
宋笃鹤、刘熙还有天下的男人就该围着自己转。
“师姐,买幅画吧,我自己画的,一个灵石一张。”
走着走着,路边突然传来一声吆喝。
扭头一看。
一个男子蹲在路边,面前摆着一溜字画,一看就是卖画的。
紫阳宗虽然是东篱最高级别的武学院,可里面依旧有很多穷困的弟子。
只要没有什么大事,在路边摆摆摊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随便扫了一眼,刚想离开,却突然发现,有一幅画好似很眼熟。
忍不住把目光又挪了回去。
这是一幅夕阳图。
黄昏时分,一个男孩背着一个女孩迎着渐渐西下的落日在路上走。
两个人画的都是侧面。
虽然看不真,却依稀能分辨出。
一个是宋笃鹤,而另一个,是王雨婷。
“你喜欢这张?”
卖画的弟子见安小叶把目光定格在了夕阳图上,心中一阵窃喜。
他已经很久没开张了,肚子饿的呱呱乱叫。
一个灵石不多,却足够他三日所需。
“师姐真有眼力,这张图是我前些日子在山下画的。当时正是黄昏,我见他们俩穿的都很破旧,却能互相扶持彼此温暖,迎着太阳砥足前行。”
说着,他往前挪了挪,用手一指女孩:“你看,这个女孩扬着胳膊,指着太阳,仿佛是在给男孩指明前进的方向。”手指往下一落,指在男孩身上:“再看这个男孩,脸上挂着汗珠,却荡漾着幸福的微笑。”
缓缓的站起身,憧憬着那一日的情形:“多么有深意的图啊!就像我们的人生一样,女的要鼓励男的,让他知道前途有多光明。男的要多照顾女的,让她在陪伴着自己,尽量轻松前行。虽然他们可能一生都追不上太阳,可是,他们相携的路上,肯定会充满幸福和希望。”
他越说越激动,越说越入戏,干脆扬起了胳膊,把手指向了远方的太阳,完全没有留意到,安小叶吃人的目光和那铁青的脸庞:
“若是都能像他们一样,我们的人生一定会......”
‘嘭’
安小叶一脚丫子跺在了那名弟子的脚上。
赞叹之声戛然而止。
那名弟子抱着脚丫子就跳了起来:
“哎吆!师姐,你怎么打人啊?”
安小叶理都不理,转身又是一个侧踹:
“打的就是你,瞎尼玛画。”
那名弟子正抱着脚丫子叫苦不迭,没防备安小叶还会再动手,被她一脚踹了正着,抱着脚‘嗷’的一声就飞了出去。
安小叶踹飞了人,气依旧不顺,把地上的画抓起来一一撕碎,这才恨恨的离开。
身后,男弟子嚎啕大哭。
“画,我的画啊!全完了。她是谁,她是谁,各位师兄师姐,谁认识她,求求你们告诉我,我一定不会放过她的。”
安小叶才不会搭理他那些吆喝。
一个穷的靠卖画为生,境界还没自己高的穷小子,能把自己怎么样。
也就是痛快痛快嘴而已。
姑奶奶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能被你嘿呼住,小样的。
而后,猛然感到一丝失落。
曾几何时,自己和宋笃鹤也如画上一般,互相依偎,互相温暖。
若那时他已是宋家的二公子,自己又岂会离他而去。
嗯!
就是这个道理。
并非王雨婷比我优秀,也不是她多有眼光,而是因为宋笃鹤的身份发生了变化而已。
这不是人的问题,是运气。
若是现在,宋笃鹤又变成那个废柴、垃圾捡破烂的,她王雨婷一样会转身离去。
唉!
命运不公啊!
我竟然白陪了那个穷小子这么多年,却让她捡了便宜。
越想越懊恼,越想越后悔。
就这样在紫阳宗漫无目的的走着。
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如同孤魂野鬼一般游荡着.......
刚才那副画,彻底的催垮了她的神经。
美好的回忆,残酷的现实,懊恼的情绪,未来的迷茫,压的她根本透不过气。
不知不觉中,她来到了天镜潭边。
这里是自己和宋笃鹤初次相识的地方。
那一天,他跪在母亲坟前,哭的非常伤心。
让人看了心疼不已。
那一天,自己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把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告诉他,自己愿意和他做朋友,愿意倾听他的苦闷。
那一天,是他们的开始。
从那以后,宋笃鹤变了。
他不再少言寡语,也不再自暴自弃,而且倾注了百倍的精神,四处打工,挣灵石。
在他的世界里,除了陪自己,就只剩下了三个字:挣灵石。
他一味的付出着,从没想过在自己身上得到什么。
甚至于,第一次牵手,都是自己主动牵的他。
他爱的那么卑微,那么虔诚。
以至于自己都有了一种错觉,无论自己如何,这个男人都不会离自己而去。
因为他对自己的爱,是剖开皮肉,深深雕刻在骨头里的。
早知如此,自己说什么也不会去参加什么劳什子的演艺比赛了,现在可好,鸡飞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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