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太太已经休息了,但睡眠一向浅,楼下稍微有点动静,便能将她吵醒。
她披了件外套从卧室出来,看到玄关的叶非同,明显一愣。
“儿子,你怎么突然回来了?吃饭了没?”
说话间,人已经走下楼梯,朝厨房那边走,仿佛生怕晚一步儿子又要离开,连一碗热汤都顾不上喝。
叶非同抬头,叫了声“妈”,将身上的外套脱掉挂在衣架上,朝屋里走去,“我吃过晚饭了,很晚了,您去休息吧。”
叶太太顿足,搓着手,一脸的失落,“锅里煲着你爱喝的银耳汤,不喝一碗吗?”
这几年自从儿子搬出去住,极少在家吃饭,偶尔回家,一顿饭还没吃完接到医院的电话又要离开。
他打小爱喝银耳汤,因为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回家吃饭,所以她每天都会炖一锅,想着他只要回家都能喝上一碗。
叶非同心口一滞,随即改口道:“好久没吃过妈熬的银耳汤了。”
“那我去给你盛一碗!”叶太太的眼睛立刻亮晶晶的,一脸欢喜。
叶非同的心里堵得难受,这几年一直忙忙碌碌的,一天24小时恨不得当48小时来用,一日三餐都是随便凑合的,极少在家里安安生生吃顿饭。
他自认为是个合格的医生,但作为儿子,他很失败。
翌日清晨,叶非同在家陪父母吃了早饭,因为上午还有手术,便开了车库里的车去医院,叶太太正好也要去市区,就坐了他的车。
车刚出小区没多久,突然停下来。
叶太太疑惑,“非同,怎么了?”
“遇到个熟人。”
“熟人?”
叶太太朝车外看过去,微微一愣。
早上陆老爷子安排司机老王送荆一去学校,可老王昨天夜里到家后有些饿,看到冰箱有剩菜就端出来没加热直接吃了,凌晨就开始闹肚子,吃了点药想着好了,哪知刚开车载着荆一到小区门口,肚子就又开始疼了。
荆一让他去医院,她打车去学校。
正在路边等出租车,叶非同的车正好经过。
上了车,荆一才发现车里还坐着一个人,女人瞧着四十来岁,慈眉善目冲她微微笑着,看起来和蔼极了。
“这是我妈。”叶非同介绍。
“阿姨好!冒昧打扰,真不好意思。”
“陆小姐太客气了。”
荆一面对长辈的时候总是免不了紧张,一紧张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就捏着背包带子干笑。
好在叶太太是个很会活跃气氛的人,一路上倒也不觉得气氛尴尬。
荆一的学校先到,她刚一下车,叶太太便问儿子,“你跟陆小姐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妈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
女人免不了都有一颗八卦的心。
“妈,您什么时候这么八卦了?”
“妈这是关心你,你说你都二十八了,到现在也不找个女朋友,我能不着急吗?”
叶太太叹气,忽然黛眉蹙起,又说:“不过,这个陆小姐已经订婚了。”
叶非同无语,“妈,您想多了,我跟荆一只是见过几面而已。”
“是吗?”叶太太直视着儿子,知子莫若母,若他对这位陆小姐没有好感,他昨天深夜会舍近求远“搭人家的便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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