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微风吹拂在田间的埂道上,林庸却没有一丝舒服的感觉。
他现在又冷又饿,告别了孟小葵之后,人山人海的景区实在是太拥挤,光是等车出发起码都要一上午的时间,实在太危险,只要被人认出来,以他当时的状态,绝对是逃不掉的,有这闲功夫,他都已经悄悄摸到下一个村了。
急匆匆就从北斗岩景点跑了出来,除了早上在医务所里灌的一瓶葡萄糖外,别说是吃个早餐换件衣服,就连一滴水他都没有喝。
这冬日的田野里了无人烟,一个个稻草堆耸立其中,路上坑坑洼洼行进艰难。但是按路程来说,却是大大的增加了困难度,还没有走出几公里,林庸便感觉自己有些虚脱,两眼冒起了金星。
还是走回大道吧!林庸将身上沾满了血污的外衣脱下来,从反面又穿了上去,向着大道走去……
穿过一片树林,林庸终于又冒着风险踩在了结实的水泥地上,还没走两步,就看见前方停了一辆破旧的蓝色小货车,一个瘦瘦的老头手里提拉个扳手,一副焦头烂额的样子,正围着小货车瞎转。
林庸没有理会,而是别过脸,从侧面绕过了他。
哪知那老头竟然冲着他走了过来,口中还呼唤着:“小伙子~,等等!小伙子!”
林庸皱了皱眉头,但还是平和地转过身:“什么事,大爷。”
眼前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黝黑的皮肤下,精瘦的身子有些驼背,一身干练的粗布外衣已经沾满了汽车的油污,样子憨态可掬,只听他说到:
“小伙子,我上镇上赶完场正准备回村儿(场就是集市),这破车怎么也打不着火了,自己鼓捣了半天也没弄好,刚好早上走得急没带手机,麻烦你借电话给我用一用,咱用完就还给你!”
林庸听完这话,看了看不远处的小货车,生出一股由衷的亲切感来,这种车自己家里就有一辆,在他们桥东桥西村子里也有不少。既能拉货,又不怕路烂,所以有个外号叫“穿路”,看着老头子一身的机油,林庸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父亲。
他开口说道:“大爷,不好意思,我的手机也没电了。”说完准备走。
大爷脸色失望,这大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这把年纪寒风一吹还真受不住。
然而林庸走了几步定下来,突然回头又说到:
“倒是这种车我也有点印像,如果不嫌弃,我帮您看看是什么问题吧!”
那老头立刻憨笑一声:“那可好,那可好!”
两人来到车旁。
林庸也不看车,直接问道问到:“油加了吗?”
老头答:“前几天才加的,还有一半儿。”
“水呢?”
“水有,我是开到一半儿尿急,放水去了,回来就发现打不着火了。”老人说到这儿脸一红,继续说道:“是不是火花塞的问题,咱村儿的刘师傅老是让我换火花塞,这已经是我换的第四个塞子了!”
林庸钻到驾驶室一打火,除了哧哧哧的声音,连仪表盘都不闪一下,再把检查了一下车大灯,发现也没有反应。心中立刻就知道了问题所在。
他跳下驾驶室:“以后别去找那个刘师傅了,他坑你的,你这车估计是电瓶子出了问题,有抹布吗?”
老头子一脸惊诧,又赶忙答到:“有!有!”说着就从车里递了块抹布给林庸。
林庸打开引擎盖,将电瓶正极桩头的接线取了下来,用抹布在那桩头上使劲儿擦着,边擦边说:“这车有五六年了吧?山里本就潮湿,到了冬天,电瓶最容易出问题,你看这个桩头,已经起卤子了(氧化),必须把这卤子擦掉才打得着火,如果有点砂纸或刀片来处理,那就更好了。”说完林庸将接线重新接好,引擎盖一压。
转身窜上驾驶室一扭钥匙。
哧哧~轰~~~
车着了!
“打着了!”老头一边欣喜的笑着,一边转头向林庸说道:
“小伙子,太感谢你了,要是你不来,我真不知到哪儿去叫人啊!”
林庸一摆手:“没事儿大爷!出门在外,帮个手应该的。”
“呵呵,但我看你带着伤,一个人在这路上走着,你这是要去哪?”大爷关切地问道。
林庸索性还是用和孟小葵说的那一套糊弄过去:“我是出来旅游的,身上倒是有一点儿摔伤。准备去前面那个村儿……”
“前面那个村?那不就是我们澜石村吗?按你这脚程,那还得好几个小时啊!”大爷面色一沉。
“没事,我走着走着就到了。”林庸笑道。
“来,上车!”大爷一把拉住林庸就往车上推。
“等等大爷……我……”这老汉热情至极,林庸不知怎的就被推了上去。
轰~
“穿路”发出一阵欢快的轰鸣,就这么颠颠簸簸地开向了远方。
……
半个小时以后,小货车从大道上转入了一条林荫覆盖的岔路,没过多久,一个乡村气息浓郁的小村庄就展现在了眼前。
小车在村里的土坡上一转,就窜入了一户不大不小的瓦房,一熄火,那老汉就从驾驶室开门出来:“哈哈哈哈,小伙子,我可没听过旅游来乡村的,但要想体验生活,咱这澜石村可就最适合你了。干脆午饭就在咱家吃了吧!老婆子、老婆子~~快!多做点饭,咱家来客人了!”
林庸一下车,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蒸饺的香味。
一个胖胖的妇人带着一张围裙,从小院中走出来:“谁来了!”
老头上去说到:“这是小林,我在半路上车坏了,又没有带手机,还好有这位小哥帮我把车修好。咱也不知道怎么感谢人家,带回家吃个便饭。”
“哟,欢迎欢迎,今天也没啥菜,弄了点儿蒸饺,等会儿我打个苞米糊糊,配些个家常菜,咱们凑合着吃!”
林庸咽了咽口水,只感觉肚子里打鼓似的直叫唤,犹豫再三后,料想这老头老太太定然也不是什么坏心肠,脸一红说到:
“那我就向大爷家蹭顿饭,吃完再走!”
大爷接过话茬:“呵呵,那太好了,今天赶场回来可带了半只兔子,待会儿炖了开瓶酒,你就陪我喝点儿!”
林庸推诿道:“大爷我不会喝酒。”
那大爷哈哈一笑:“那更好了!喝了就会了!”
…………
“哇!好香啊!”林庸看着一桌子丰盛的饭菜狂咽着口水,就等着两位老人上桌了。
“别客气,吃,快吃!”老汉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兔肉,放在了林庸的碗里。
一见老汉动筷,林庸立刻像一只饿虎一般扑向了桌前的一道道佳肴,那吃相,左手抓俩蒸饺往嘴里送,右手夹着小菜向嘴里塞,嘴巴里还咕噜咕噜吞着稀饭,只恨父母没给自己生一个大嘴巴,将这桌上的饭菜全装里面才舒坦。
“慢点儿,慢点儿!”胖大妈笑呵呵地看着狼吞虎咽的林庸,为他乘好了下一碗粥。
……
啊~~爽!摸着自己浑圆的肚子,林庸摊在椅子上。
老头子递过来一支自己裹的土烟:“抽烟不,来一支?”
林庸接过烟,擦了火柴一点——吸!
这两天的郁结全随着这一口烟吐了出来,只感觉自己飘飘欲仙,好似回到了自己那温暖的小床,说不出的安逸自在。
那老头自己也点着一支,在桌上摆好了杯子,倒上两杯酒,一转头,原本笑容可掬的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份泰然的神色,他深深看着林庸,微笑着问到:“你看,一顿饭尽是说我了,但小伙子,老头子我脑子钝了,人却傻不了,你一个人在那大路上,又一身的伤,肯定……是有故事的。”
林庸望着眼前的这个老人,居然有一种想把一切告诉他的冲动,想了一会儿,林庸开口说道:“我跟你说说,我一个朋友的儿吧,他叫余季同……”
林庸没有把轮回的事情说出来,而只是将他两天之间在现实中的遭遇,换了一个角度倾诉给了眼前的老人,两人边说边喝着酒,说到情动之处,林庸差点潸然泪下。老人从不插话,而只是静静地听着,不知怎的,这位老人给他的感觉是一种大智若愚,直让他感到踏实和安全。
当林庸终于将两天来的故事说完时,那老人拍了拍林庸的肩膀:“小林啊,人这一生有很多事情,当它来的时候我们无从选择,但是当它去的时候,却是由我们自己把握。这‘问心无愧’说来容易,但人们从来只看愧不愧,而不看心在哪儿。这世界你不吃人,人就吃你。以后的路只会越来越难走,你要是照着你故事里心态往前走,寸步难行啊。”
“可是大爷,很多事要是忍气吞声,坐视不理,那活着和个兽有什么区别?”林庸哀落地说到。
老头子深深一了一口烟:
“难道不该是先考虑怎么活成个动物,再考虑怎么活成个人吗?”
林庸想了一想,无法回答,只是皱着眉轻轻地摇了摇头。
话题说到深处,老头子眼光深邃地望向远处:“这让我想起了一件老事……”
“当年有一场战斗,我们几个新 兵 蛋 子,被一帮南方猴子抓了起来,甩了一把刺刀在我们中间,说只能活一个。我身边的一个战友抓起刺刀就往我身上刺!”
“那后来呢?”林庸好奇道。
“呵呵,你说呢,现在谁在和你喝酒?”老头一个人闷着头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干瘦的胳膊上,林庸才看到一道伤疤狰狞虬动。
老人问:“换做是你,生死与共的兄弟拿刀刺你,你怎么办?”
林庸想了一想:“我不知道,可能,也是杀。”
“所以说,我要像你这么认真,当时对他只要有一丝犹豫,那我早就死了!”
林庸差点被带进去,想了一想说道:“大爷,你这说法有问题。这两天我才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问题根本不是出在你的认真认情上。人的想法永远都是自由的。你们两个都想活着,这难道不对吗?”
“我犹豫了事情会好一点吗?那你说问题出在什么上面?”
“我说的很直,大爷别介意,问题就是……你太弱!那些南方猴子强!所以你被他们选择,你和你的兄弟,也是一个道理,你比他强,所以他死。这世界所有的**,不就是这两个字吗?强,弱。按照你的说法,那些猴子当时是大赢家,但其实和他们善不善良有没有人性,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赢,完全是因为他们有枪抵在你们的脑袋上!他们连动物都不如,难道是对的?”
说完一转头,发现老头子竟靠在椅子上,一边思索,干瘦的手一边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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