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新军阀
第四百一十章.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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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血泼在文山甲上,撩人的火光中透出一股子诡异的红色,茂密的虬髯亦是淋漓着粘稠的液体,口中剧烈的喘着粗气,真的彻底化成了杀神,胆敢阻拦者,卢象升一律杀无赦!

噗呲!刀背砍到棉甲上,甲没碎,可是胸骨明显塌陷了下去,那个清兵骑都尉眼珠子甚至都凸了出来,吐着血倾倒向了一边。

回身刀锋劈砍,爽利的咔嚓声中,脑袋喋着血猛地飞舞了出去。

然而,没等卢象升喘口气,又是一丛清军扑了上来。

和毛珏大凌河袭营不同,毛珏虽然只有五千人,皇太极守营的其实也没过万,还包括了新败之军正蓝旗,可这次的皇太极通州大营,至少有三万!

卢象升的奇兵策略已经奏效,可应该接应的第二梯队,蓟镇总兵陈国威的部队,没有来!喊杀与激战声音愈发的强烈,可已经进入强弩之末了,铁骑虽然强悍,战马的力量同样有限,奔袭了几十里,从昌平突兀的杀到通州,这个战略的突然性已然打出,马力同样也消耗了大半。

就算是五明骥,也已经打丢了,喘着粗气,又是大刀上撩,噗呲一声,一员清将捂着裤裆到肚子长长的豁口,惨叫着倒了下来,踉跄了两步,两个亲兵赶忙是顶在前面,卢象升这才头脑清醒了些。

望眼处,尽是一片血淋淋的惨战。

东面,一个千总绝望且疯狂的拼命挥舞着狼牙棒,可他的马已经跑不起来了,在他拼命的嘶吼中,围拢在身边的清鞑子越来越多,一把大枪从身后把他挑了下来,不见了踪影。

身边不远,一个宣大军和个正黄旗兵器都打没了,相互掐着脖子翻滚着,人的意志甚至都超过了身体的极限,七八个清军刀子斧头噼啪的砍砸在宣大军士兵的北上,骨头破裂声清晰入耳,可那双手,却依旧鹰爪那样掐在那鞑子的脖子上,直到两个人都断了气,也没松开。

刀子滚动,越来越多的宣大骑兵跌落马下,而身后,漫天大火中,满带着懊悔与愤怒,杨廷麟还在无力的对着东南面举火为号着。

忽然间好像是老了十岁的样子,又一次凶狠的挥舞着大刀顶上,卢象升却是犹如野兽那样愤怒的咆哮着。

“鸣金!撤军!”

…………

一场夜袭打成了胶着战,虽然杀了清军几百,宣大边兵阵亡也足足达到上千,第二天中午,通州军中军大营忽然被撩开,吓了一大跳,正在吃着小菜的高起潜猛地抬起头,却看到征衣染血,身上伤口还隐隐冒着红的卢象升猛地闯了进来,眼睛血红,满是愤怒的咆哮着。

“陈国威呢!”

“哦,卢大人,陈总兵被咱家拍到东面去了,京师防务有疏漏,不能让建虏惊扰到万岁爷不是?”

抹了抹嘴,高起潜是堆起了个暖洋洋的微笑,听的卢象升却是头发差不点没立起来。

“高公公,昨晚为何不出兵!”

“关宁军是京师通州唯一的屏障了,万一败了呢?”

“卢大人,您上任宣大总督时候,那些老将没告诉你为边将的重中之重吗?求稳!唯稳!”

再一次惊呆了,足足呆愣了几秒钟,卢象升直接重重的一抱拳,旋即转身出了帐篷。

目送着他的身影,高起潜的笑容逐渐变成了轻蔑,旋即又是对着身后的小太监哼哼了几声。

“给咱家上壶酒!”

…………

大明帝国京营,关宁军,宣大军,河南军,再加上孙传庭的秦军,不下四十万,四十万打七万,一人吐口唾沫,恐怕也得淹死好几千了吧?

要是论战斗力,拥有鸟铳红衣炮的明末明军肯定强过明初明军,明军也不是没有可能战胜清军,可惜的是,该凝成一股拳头时候,明人却重来站不到一起去,甚至都到了生死存亡关头的南明,隆武政权居然还能和鲁王监国开战了几个月。

这就是末世,末的不是世界,末的是人心。

甚至不说朝廷,东江,此时也有些如此。

快二十万人的大迁徙,壮观程度不比非洲角马迁徙差到哪儿去,整个村落整个村落的人,老人扶着拐杖,妇女背着孩子,青壮汉子则是推着独轮车,带着自己全部家当,艰难的跋涉向山东。

太阳浓烈的炙烤着大地,烤的人嘴唇干瘪,每一天路程中,都有人不断倒下,可就算是亲人也没有时间去哀悼了,只能是在路边匆匆挖个坑把人填埋进去,然后接着赶路。

因为噩耗传来了,跟着周尔敬北上去大大名府的一万多流贼军,在河北地界被击溃,当场被杀三千多,被俘虏不知道多少,几乎算得上是全军覆没,消息传到小袁营,整个流民大军都引起了激烈的恐慌,本来预计还要等几天出发的大军提前了足足三四天开始了这趟跋涉。

只不过骑在头小毛驴的背上,跟着队伍前行,宋献策是一丁点看不出担心忧虑的模样。

这一切都出自他的谋划中,作为朝廷宿将的孙传庭,宋献策可着重研究过。

此人善谋,练兵也是强手,尤其是会住战机,横行天下的高迎祥就是败在他手里,一道上从巴蜀游览一圈的起义军高歌猛进,走汉中道归陕,孙传庭就五千人,偏偏就抓住了流民军人困马乏,才走出蜀道的那个空隙,在黑水峪把高迎祥的闯军给堵住了,一战之下,生擒闯王,送到京师给剐了,自己也是名扬天下。

这样人盯着小袁营大半年了,能不研究透这些草莽英雄啥性子,他要是不留下伏兵,宋献策敢把自己姓左右颠倒了写。

可明知道这是个陷阱,宋献策是依旧嘻嘻哈哈鼓动着周尔敬他们去踩了,折了足足一万多青壮,对于东江来说,的确是个损失,可在宋献策看来,好处还是大于坏处的。

周尔敬这些刺头连带了他们几年的首领袁时中都不服,用句三国里的话说,那就是脑袋后面长反骨,到了东江又如何会做个老实农夫,还不如死了的好。

至于孙传庭是否会派来追兵,宋献策倒是不担心,因为此时,京师河北那头,清军给的军事压力也的确令人窒息,哪怕周尔敬晚个四五天出兵,或许都遇不到孙传庭打个回马枪的官军埋伏,孙传庭没有时间回头接着找小袁营算账。

当然,这个宋献策是绝对不会说的,而且不光借着官军的手除掉自己队伍中的刺耳头,宋献策此时还在做着一向更为残酷的事。

跟着队伍走,就算是文孟都是走出了一身臭汗,端着把大刀又是左右张望了下,他是心急火燎的回了来,对着宋献策猛地抱了抱拳头。

“宋大人,走慢点吧!后面队伍都有些脱节了,好几个掌家过来禀报,实在跟不上!”

“老文,你就去问他们想活命不?身后就是孙传庭的追兵,想活命就快走!只有到了豫鲁交界,和沈戎的三个团回合,才是安全!”

“他娘的,沈戎这货属乌龟的吗?爬都应该到了!”

提起这茬,文孟就生气,破口大骂一句,旋即又是心急火燎钻到了流民队伍中。

打发走了他,宋献策也是手搭着凉棚向回张望了一眼,他的眼皮子,忍不住再一次剧烈的抖动了几下。

就在这几眼,一对相互搀扶着的老头子老太太一起倒在了路上,急着赶路的流民甚至埋都没有埋,直接将他们挪到了倒边,相拥在一起的老两口就成了这大灾之下地狱般的河南永恒之景的一部分了。

每时每刻,队伍都在死人,干渴,疾病,衰老,劳累,让这二十万人中的老弱病残纷纷被残酷的淘汰,当队伍走到东江时候,也许只剩下四分之三了,可去了的至少都是无病无灾的青壮,可以为东江节省下大笔的资源。

这个时代,资源就是一切。

凝重的摇了摇头,宋献策忍不住,沉重的念诵了一句偈语。

“白骨累于路,地狱应入我!”

…………

一面走,一面死亡,一面又有新的流民汇入,小袁营的存粮宋献策是毫不吝惜的拿出来,仅仅有饭吃这一条,就吸引了各地流民犹如飞蛾扑火那样前赴后继的向小袁营靠拢着,毕竟人太多,比不得三个人轻骑快马,自太行山行进到曹州附近,足足花了一个多月,快十月末的时候,庞大的流民队伍这才抵达了山东边境,曹州。

这一个月时间,恐怕不下五六万人死在了路上,被残酷的行军淘汰掉,然而,流民队伍不减反增加,这么来来回回的汇入,居然达到了恐怖的三十万,如此恐怖的一支流民,守边的山东官军甚至根本不敢阻拦,直接跑了。

而此时,曹州已经落在了东江手里。

没办法,曹州最开始是刘泽清的老巢,土霸王让人宰了,剩下的小蚂蚁屁都不是,余大成来了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发了封公文,要派人去曹州剿匪,那儿的参将游击屁都不敢放一个。

也就是东江,这么两三个月时间,耗费银子十万两,足足运送了三十万石粮到了曹州,这也正好赶上了流民已经断粮两三天了,正好接上了溜。

城门口,满带欣喜,沈戎是大张臂膀,拥抱着照着文孟迎了过去。

“哎呦呦,文兄,两三个月不见,你可是黑了不少,瘦了不少,兄弟我给你摆在了酒宴,咱喝酒去!”

谁知道文孟阴沉着个脸,二话不说,咣当一电炮头直接呼他脸上去了。

“哎呦我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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