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星的贴身保镖
第三百二十二章 扶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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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扶棺!

屋内的温度很舒适。

唐欢坐在沙发上,直勾勾地凝视床边的宋如玉。

她是如此的美丽。优雅。智慧。

在她面前,唐欢就像是一个还没完全进化好的野兽。野蛮、鲁莽,让人不安。

宋如玉怔怔地回望唐欢。

她了解自己的母亲,甚至能猜到母亲和唐欢是对话。

但父亲和唐欢说过什么,她猜不到。

宋培公很威严,也很有智慧。是宋如玉无法揣度的。

可唐欢此刻的姿态以及表情,均让宋如玉有种不好的预感。

母亲没能劝退的唐欢。终于还是被父亲击溃了吗?

这个吻,便是那句经典老歌么?

吻别?

宋如玉缓缓站起身来,亦步亦趋地走到了唐欢的跟前。

然后,她微微闭上了美眸。那娇艳欲滴的红唇,则是显露在了唐欢的面前。

唐欢没有丝毫的犹豫,一下子吻了上去。

并不激烈,仅仅是浅尝辄止。

和今晚的那一次一样,唐欢品尝到了甘甜。并不可自拔地陷入其中。

这个女人比唐欢大,却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吸引力。就像是个祸水,让唐欢难以抗拒。

也许一开始,他不敢有贼心。可随着深入的接触,他越来越被宋姐所吸引。

这是个遇到了,就不愿错过的女人。也决不能被任何人捷足先登。

唇分。

唐欢薄唇微张,眼神坚定道:“宋姐。我该走了。”

宋如玉深深看了唐欢一眼,没有拒绝:“我明早回白城。”

唐欢微微点头,忽然搂住了宋如玉柔软的腰肢。

无声的拥抱。

在长达一分钟感受着彼此的心跳之后。唐欢转身离开。

……

宋培公书房。

这对父女相对而视。谁也没有出声。

“他不适合你。”宋培公的态度并不与贾青两样。

尽管表达方式有所不同,但目的,是一样的。

“适不适合,只有我知道。”宋如玉抿唇道。

“我不能改变你的选择。”宋培公平静道。“但可以让他作出选择。”

“我知道,您不会像母亲那样仗势欺人。”宋如玉很有信心。

“但我是你的父亲。”宋培公缓缓说道。“我所争取的,未必是你的幸福。但一定是对你有帮助的。”

“我懂。”宋如玉忽然温柔一笑。

笑容很恬淡,却充满坚毅之色。

“我已经老到被人叫宋阿姨很多年了。我从没想过,还会有一个让我心动的男人出现。”宋如玉抿唇道。“那天晚上,当他拉着我的手。说他会保护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非他不可。”

宋培公耐心听完,摇头道:“作为父亲,我希望你幸福、安康。作为宋家长辈,我必须知道你越来越好。越来越强大。否则,我会干预。你明白吗?”

宋如玉点头,没有反驳:“我从不怀疑他的能力。就像我一直信任您一样。”

宋培公微微一怔,不再言语。

这个女儿,继承了她母亲的倔强,也拥有宋培公的智慧。

她是宋家第三代的希望。

不仅他和贾青寄予厚望。老一辈,也希望她能带领宋家走向更高的辉煌。

而一个优秀的伴侣,终究是她走向巅峰的必备条件。

所以宋培公才会亲自出面,干预这对男女的肆无忌惮。

正如他所言,当唐欢足够强大的时候,他非但赞同,还会为他们腾出地方。

作为父亲,宋培公从来不想为难自己的女儿。他也一直是一个还算合格的父亲。

……

唐欢背着行李,没有乘坐宋培公安排的专车。

也许坐那辆专车,他可以很从容的抵达机场。但他的性格决定了他不会接受宋培公的好意。

计程车的目的地,也并非机场。

他要去见一个人。一个许久未见的人。

……

老庄被敲门声惊醒。披着军外套打开房门。站在门口的是一个咧嘴微笑,露出八颗洁白牙齿的男人。

他已经很久没见到这个家伙了。

尽管二人之间一直有通电话。

小家伙的身上有血腥味。很浓。外套也不干净。

一身的冰冷气味,连那满脸的笑容,也掩盖不住。

“动手了?”

老庄接过唐欢拎在手里的行李。皱眉问道。

“嗯。”唐欢点点头,走进这并不算宽敞的屋子。“不愧是豪门,身手不错。”

老庄抿唇道:“几个人?”

唐欢略一计算:“算上安排在你家附近的,一共十三个。有几个高手。但也仅仅是高手。”

老庄有句话想问,但最终没问。

死了吗?

当然死了。

唐欢是他一手培养的,他很清楚唐欢的能力。更加了解他的脾气。

有人要杀唐欢,唐欢会留下活口吗?

老庄给他倒了一杯热茶。

初冬的燕京,气候干冷,寒风阵阵。折腾了一宿,唐欢需要一杯热茶暖身。

“别客套了。”唐欢点上一支烟,抿唇道。“你知道我来干什么。”

老庄闻言,倒茶的手臂微微一颤。

沉默了良久,老庄还是将茶杯稳稳地送到了唐欢的手中。然后强颜欢笑道:“你真不肯给我这个老家伙一个面子?”

老庄一直害怕今晚的到来。

他一直期盼着唐欢回心转意。

一个优秀的战士,不难培养。

一个堪称传奇的战士,却是百年难得一遇的。

“我给你面子。谁给我面子?”唐欢抽了一口烟,很从容的笑道。“老庄。你近来挨过领导训吗?受过领导的气吗?我就算坐了你的位置。又如何?”

老庄轻叹一声,低声道:“那你想当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不想管任何人。”唐欢微微眯起眸子。“也没人敢管我。我想做什么,我做主。”

这就是唐欢多年以来的执念。

当初,在他们被国家抛弃的时候,如果他们也选择自己决定命运。他们不会死。不会亡命天涯。只为回国报到。

他们有横财,有足够的生存能力。哪怕一年、两年、三年之后再回国。也能保证绝对的安全。

可惜,当初的他们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

他们执行了一个对国家而言是正确的,对自己却绝对错误的命令。

老庄沉凝了片刻,从抽屉里取出一张卡:“这是你的。其他人的,按照你的意思,会按月打进家属的账户。并以多变的形式渗透他们的生活。”

“嗯。”唐欢接过银行卡。又道。“给你准备的那份呢?”

老庄撇嘴道:“这么多钱,我哪里花的完?偷偷塞进军需处了。”

“败家玩意。”唐欢斜睨了老庄一眼。“等我发财了,天天给你送茅台。”

“我就爱喝牛二。”老庄说罢,问道。“要给你找军医看看吗?”

“找军医干什么?给我刮腿毛?”唐欢笑了笑。尽量让自己显得轻松。“我今晚回白城。可能未来很长一段日子,都不会再回来。”

“我明白。”老庄吐出一口浊气。“既然决定走了。我希望你一辈子别回来。这里水深,妖怪多。”

“好好照顾自己。”唐欢站起身来,耸肩道。“等我发了,有你享福的时候。”

他不从政,不回部队。唯一还能出人头地的领域,就是经商了。

他带回来一笔横财,按人头均分给遇难战友的家属。此事除了唐欢与老庄之外。只有天知地知。

老庄一把拽住唐欢的脖子,用力捶了捶他的后背:“混小子。好好过日子。等我死了,就剩你给我扶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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