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二之商业大亨
第二十二章 准备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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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概归感概,第二天,夫妻俩还是清早就起床。梅秋萍准备早饭,早上还是要煮饭,不然中午两个馒头顶不住。菜简单,昨天晚上的剩下的豆腐热一下,还炒了一碟咸菜。

冯振昌准备好做生意的那一套,两人吃完饭出门的时候,左邻右舍和他们一样,不是收拾好了准备出门,就是在急匆匆的吃着早饭。

其实早上是没什么生意的,大早上的,有多少人买栗子吃呢。但一来他们习惯了早起,二来,梅秋萍说的,哪怕早上就买个半斤一斤的,那不也是几块钱!

二人从一个小区门口走过,小区规模不小,他们经过的这个出口处,一溜排开四辆简易推车,热气腾腾的。一个买包子馒头,一个买糯米饭,一个买面条,还有一个炸油条,生意都不错,不但出去上班的会去买,还有小区里面的老人和主妇提着篮子来买的。

梅秋萍在后面叫冯振昌,“停一下,停一下。”

冯振昌刹好车,看她看着那边,“怎么,你还舍得花钱买早饭呗?”

梅秋萍就说,“刚刚吃的饱饱的,我就看一下。”

冯振昌也看了,比较了一下,和他的这辆车差别不大,最主要的就是一定要有个大炉子。

“哦,是的啊,我们也可以做些早点来卖啊!”夫妻俩几乎同时说出来。

那就索性停一会,数数对面有多少生意。二人索性把摊子摆开,却没有一个人光顾,他们也无所谓,热切数着对面买早点的人——那一个人就意味着至少几毛钱的收入啊!一直到9点多快十点,对面都准备推车走人,他们这才往学校赶。

二人一合计,就连生意最差的糯米饭摊子,从他们数的时候算起,也有三十几人光顾,哪怕一个人只赚两毛,那至少也有六块多钱,一个月下来,那也有两百多块!

早点肯定可以做,那做什么呢?

等到在大学门口把摊子摆好的时候,他们已经商量好了。就卖大包子,做一素一荤的,素的就粉丝或者从家里带来的咸菜,荤的就猪肉。至于价格,明天早上起早去转几个包子摊。地点呢,也不用去和其它人抢生意,就在他们现在的这个地方,老师学生的,总会有人买,万一有卖剩下的,刚好,他们可以做中饭。只是还要花钱,因为要再置办一口大铁锅,一个蒸笼。

冯一平现在的日子其实很不错!在学校,他虽然也操心赚钱,但再苦再累,怎么比得过工作以后成家立业的辛苦。

因为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他的心情一直很愉悦、放松,虽然都是咸菜就饭,他甚至觉得肚子上是不是又长肉了,他可不想到三十多岁以后,又哪里都不突出,就肚子突出。现在这个身材挺好的,保持到二十年后,绝对是超级男模的身材,标准的衣服架子。所以,他在郑重的考虑,是不是要做平板支撑,要毫不留情的把小肚子扼杀在萌芽中,顺便练练腹肌。

对男人来说,腹肌这玩意,真是个好东西,后来不少腐女,看到那些秀出六块或八块腹肌的男人,眼睛里都能长出爪子来。

冯一平记得,三十岁之后,他最不满意的就是自己那软塌塌的大肚子。

关于这个大肚子,他还有一次特别尴尬的经历。

每年,他都要到上海参加春季五金会,那次尴尬的经历,就发生在一次回程过安检时。原来过了安检门后,安检人员拿扫描仪再扫一次,然后双手再在旅客衣服外面大致摸一下,其实也就是做个样子。那几年国内特别是机场的安检越来越严,所有的液体一律不准带上飞机,而且每个人的腰带也是重点检查项目。

那次安检的工作人员是年轻女孩子,蛮清秀的,所有项目检查完,最后要摸一摸冯一平的腰带,腰带是在毛衣底下的,女孩子的小手直接插进毛衣,去检查下面的腰带。好死不死的,冯一平的毛衣是羊绒材质,他直接贴肉穿的。女孩子的半个巴掌自然就摸到了他肚子上,估计那个女孩子也没想到,一时有些愣,估计是想这软绵绵的是什么呢?然后估计也是下意识的,还拍了两下,然后明白过来,马上把手缩回来。

冯一平当时也是一愣,然后比那个女孩子还尴尬,一张老脸马上变成红苹果。男人嘛,在年轻靓丽的女孩子面前,哪个不想表现的好一些。现在倒好,让一个女孩子摸到了他最大的软肋,而且说不定接下来几天,都会成为那个女孩子和同事以及闺蜜之间的笑料!冯一平当时那个心啊,哇凉哇凉的啊!所以回广州之后,当天他就开始做仰卧起坐,并且一直坚持了下来。不过,他再努力运动,突出的肚子始终没有练回去。

现在有这么好的底子,如果从现在开始练,腹肌应该能练出来。不过,还是存在一个空间的问题,不说其它,就做个俯卧撑吧,现在都没地方,别的同学看到了,肯定还会笑话。那就还是等一等吧,等有了属于自己的空间再说。

生活上,除了晚上睡觉还是不太适应以外,其它都凑合。饭是至少能吃个大半饱的,这个星期,有了五块钱零花,还肖志杰两块五,还剩一半,昨天早上还能到小厨房那买了一个老师们剩下的肉包子。菜呢,总是腌菜也无所谓,他吃的惯,而且腌菜下饭啊。

学习当然不轻松,因为老师上课的进度都很快,但至少目前来说,就连原来他成绩比较一般的代数和化学,他都觉得很容易,知识面都还很浅。至于其它的就更不在话下,比如英语和政治,他不用怎么听课,自己预习复习就可以,所以他就有时间准备挣下一笔稿费。

他本来是想综合汤姆汉克斯的《飞越童真》,和刘德华的《童梦奇缘》这两部电影,来写一个初中生一夜长大的故事。但现在这个时候,人们对这类奇幻题材的接受程度,他有些拿不准,所以还是换了一个大家肯定能接受的题材。

现钱收了六百多斤之外,外公又用自己的面子,一家几十上百斤的,又欠钱收了了五百多斤板栗,算算又是欠了一千五六百块,压力还是很大的。

这一次,他想写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具体说是狗狗的故事。这种题材的文章,人们是能接受的,而且,就他这个年纪写这个题材,也算合适,没有被人置喙的地方。

农村的小孩子,从小就接触很多动物。家家户户都养的鸡和猪,还有些人家会养几只鹅或者鸭子。一般几户人家共养一头牛,还有些人家,比如他二伯家,养了群羊。除此之外,还有猫和狗,差不多家家户户都有,一个抓老鼠,一个看家,反正也额外用不了多少粮食。

鸡不说,这个简单,每天撒上几把谷子就好,至于孵小鸡,那是技术活,村里的是个主妇里大概有一两个能行,好强的梅秋萍也可也。

牛呢,除了春耕秋种的那阵子,要它出力,平时就是要让它吃饱肚子,好在有草牛自己会吃,不像猪,要打猪草回来喂。不过牛是大牲畜,农家最值钱的牲畜,所以大家都很在意。

所以放牛有一件事特别要紧,千万不要让它和其它的牛打架,牛在山上打起架来很容易出事,人也不好去把它们分开,走的近了,暴怒的牛可是六亲不认,被一头牛正面冲撞或者被牛头上的角顶一下,谁都受不了。

但是一个塆里面,总有那么一两头牛脾气很暴躁。关于这个,村里有些说法,平时很蛮,也不讲理的人,他们家的牛也一样,总是想欺负其它的牛,总结来说,类似如“牛肖其人”,比如冯文家,他爷爷放的牛,他爸爸放的牛,都是那种爱找架打的牛。

这些牛,只要见到另外的公牛,马上进入战斗状态。前腿稍弯,头上的两只角向前斜顶,呼哧呼哧的朝另一头牛那里凑,准备顶角。这个时候,你一定要拽紧拴住自己家牛鼻子的绳子,死死的拉住它,把它赶到旁边,如果还不听使唤,就从旁边随便折条树枝,使劲抽它几下。

到山上也要留心,尽量不要和那几头爱打架的牛在一座山上,万一在一座山上,放的时候一定要把牛系住,离那头牛远一些。同时也要小心留意,看到那头牛有过来的倾向,远远的就要把它赶回去。

但是即便大家再小心,有些事总是免不了。比如自己家牛是系着的,对方是散放的,一不留神没看到那头牛过来。还有,牛本来是系着的,但它自己挣脱了。最倒霉的,是,两头牛都隔的远远的,也都系的紧紧的,但其中一头牛木头做的鼻针断了,让它彻底的没了束缚。

冯一平记得很清楚,三年级暑假的时候,堂侄冯大志家的牛鼻针断了,找另一头牛打架,还没等人把它们分开,冯大志家的牛反倒被另外一头牛顶到山下,然后怎么也站不起来,躺在那里一声接一声的嘶鸣着,那嘶鸣声,让人听了很伤心很伤心。

后来,塆里十几个壮劳力轮换着把它抬回来,兽医说,一条腿断了,肋骨也断了三根,没得治,只能杀了吧。

然后第二天中午,大半个塆的人都来看,不,不能说看,应该说是给它送行吧,只那些小孩子嘛不懂,上蹿下跳的,围观的大人们,没有一个脸上带笑的。

不像杀猪,杀猪是年年有,一年村里会杀几十上百头,村里有两个杀猪匠,就这样,年底的时候还忙不过来。牛就不一样,杀牛也是个技术活,而且是好多年不会杀一头,所以也没人有过这样的经验,只知道,杀这么大的牛,是要敲它的鼻子那里。

冯一平当时挤到最中间看,牛就躺在那里,不动弹,也不再叫唤,可能是喉咙都哑了吧。冯一平当时就站在牛头那,看了一眼,他就怔住了,他分明看到,大大的牛眼边,溢出来的黄豆大的眼泪——即使多年以后,他也是坚持这么跟父母说的,那绝对是牛流的眼泪。想来那牛也知道自己的状况,不管是痛,还是伤心,还是怕,总之,那头牛,它当时在流泪。

所以,等到冯大志拿着劈柴的斧头过来,叫冯一平让开的时候,冯一平马上挤出去逃走了,他实在不敢看接下来的事情。

这件事导致的后果就是,每当在电视上看到西班牙的斗牛,他就马上换台。他觉得那很残忍,甚至有些变态,他很想问那些站在场中得意洋洋的斗牛士,和看台上那些鼓掌起哄的观众,你们有没有看到,那躺在场中的,被细剑,一剑剑刺死的,可怜的牛,它眼角那豆大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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