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热的太阳照耀着大地,阳光像是一道道看不见的火光,烧的大地上寸草不生,连带河道里的淤泥也已经结板发硬。
两岸的树木光秃秃的见不到一丝绿色,整片天地似乎陷入一种异样的气氛中,土地焦黄,了无生气。
在荒野的尽头,有一条淡淡的黑线缓缓地蠕动而来,却是一支近千人的队伍。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布衣,背着肮脏发黑的包裹,正在埋着头顺着河道向东走。
其中有一个身穿淡红色夹袄的村妇,她身材消瘦,污垢满面,因为长期饥饿,走起路来已经摇摇欲坠了,背上却还背着一个少年。娇小的身材就像是背着一座大山,每踏出一步,都满身大汗,死死咬着牙齿。
尽管如此,她的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容,声音嘶哑的对着背上的少年道:“石头啊,耐着点,等下为娘就给你做好吃的,吃过你的身子就能好起来了。”
她不是感受不到疲惫和辛苦,只是背上的少年给了她无穷的力量,让她咬着牙不断的坚持。
背上的少年心中轻叹一声,暗道:‘最后的一点杂面今天早上就已经吃完了,哪里还来的什么好吃的啊?!’
他知道背着自己的村妇精神有点问题,也就没有询问,而是微微垂下头,将脑袋靠在她瘦骨嶙峋的背上,感受着女人吃力的步伐,心里暖暖的,眼睛也湿润起来。
其实这个村妇不是他的母亲,他也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原本是一所秘密实验室的“试验小白鼠”,有着特殊的遗传基因,从小被实验室在身上做各种实验。原本以为到死都会这样,但是在一次重要的实验中,不知道什么原因来到了这个时代。
而这个村妇本姓王,儿子大名叫李毅,小名石头,是家里的独子。她的公婆和丈夫都在逃荒的路上相继饿死,没想到三天前她的儿子在逃荒的路上也病死了。
在接二连三的刺激之下,王氏安葬了儿子,终于精神失常,变成了人人可怜的疯婆子。结果正好看到失去意识的自己,就把自己当成了死去的儿子,着魔般的细心照顾着。
虽然面前的女人不是自己的母亲,但是这两天的悉心照顾和关心,他早就产生了许多莫名的感情。
罢了吧,虽然这一世艰苦了点,但却拥有亲人,能够体会被爱的感受,就让自己代替死去的李毅,在这个世界好好的活下去吧。
既然决定舍弃以前的身份,他现在就是李毅,这个可怜村妇的儿子。
已经日上三竿,太阳也变得毒辣,这支衣衫褴褛的千人队伍全都聚在岸坡上,那里一大片树林,正好能遮挡住烈日,让他们休息。
“姑姑,队伍停下休息了,我们快点过去。”一个瘦弱的像是竹竿样的少年焦急的叫着,回头催促蓬头垢面的王氏。
这是王氏的侄儿王进,古时的人们生活圈子不是很大,婚嫁往往是甲村女嫁乙村男,或者是甲村男娶乙村女,王氏夫家着了旱灾,王进的家里同样也不能幸免,就一起结伴逃荒,也好有个照应。
可惜路上,王进一家人全都饿死、病死,只剩下他一个男丁,现在只能和王氏相依为命,一起踏上茫茫的逃荒路。
听着侄儿的催促,王氏想要加快脚步,可是她早就饿得四肢无力,更不要说身上背着一个人,根本就走不快。不仅走不快,脚步变得越来越凌乱,娇小的身体不断晃动着,却还是咬着牙,一点一点的向前挪动脚步。
从早上开始,她已经连续赶了三十多里路,体力和意志早就超越了极限,现在更是眼前一片模糊,快要失去意识。
就在这个时候,一步没有站稳,只来得及痛呼一声,竟然直接摔倒在地上。
土地已经干枯的十分坚硬,摔在上面也不是小事。王氏满脸痛苦的爬起来,第一件事却不是查看伤势,而是焦急的扶起李毅,满脸担忧的察看他有没有受伤。
“姑姑,你没事吧?快点起来!不让你救他,你偏要救。这不是找拖累吗?!”
王进在原地焦急的直跳,但也不上去搭把手。
不是他不愿意,而是他也已经饿得脑袋发昏,必须保持体力。
在逃荒的路上,一定要有一个保持体力的男人来震慑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如果他也累倒了,不管是他自己,还是身后的姑妈,都活不了。
“他是我儿,我绝不丢下他。”王氏抬起头,露出想要吃人的表情,那双充满凶狠的眼睛,就像是护犊的母狼一样。
王进被瞪得一寒,连忙转过头,知道姑姑的癔症又犯了。
自从路上,姑姑的儿子病死之后,就把这个捡来的小子当成了儿子,谁要是说这个小子的坏话,姑姑就会发疯,一路上不知道抓伤过多少人了。
“娘,我没事。”既然已经决定认这个女人当娘了,李毅也不再沉默,心里不知怎么的感觉揪心般的难受,哽咽着开了口。
见“儿子”能够开口说话了,王氏的双目中满是兴奋和喜悦,连忙爬到李毅身边,捧着他的脸颊,激动道:“石头,石头啊,你醒了啊,你终于醒了。”
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眼泪啪嗒啪嗒的掉下来,然后突然毫不犹豫的扑倒在地上,向着上天磕头。边磕头,边带着哭腔念叨:“祖宗保佑,祖宗保佑啊…………”
看到母亲这么激动,李毅的鼻头也开始发酸,想要安慰她,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能眼神钩钩的看着,等反应过来,早已经泪流满面。
看到儿子流泪了,王氏赶紧爬起来擦擦泪道:“你大病初愈,不可乱了心神,一切都有为娘呢。”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一瘸一拐的走到李毅面前,就要重新背起来他,但是却怎么都直不起腰。
“呀,姑姑,你的腿……”一旁的王进惊呼出声,指着王氏的脚踝,脸色大变。
原来王氏刚刚扭到了脚踝,却硬撑着想要找回平衡,脚踝居然折断,断裂的骨头刺破了血肉,露出一段森森的白骨,看起来十分恐怖。
一个娇小单薄的女子受了这么重的伤,应该早就吓得六神无主了,但是王氏只是扫了一眼鲜血淋淋的伤口,根本没有在意,还想背起李毅,继续往前走。
‘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这到底是一股怎样的力量,竟让一个娇弱的女人,像是钢铁一样,能忍受住这种非人的疼痛。
李毅心里不只是被感动,这种让人震撼的一幕更是让他早就干涸的感情,像是重新变成活泉一样,一条无形的绳子开始牵连着自己和王氏。
同苦同甜,同欢同悲,他的命运已经和王氏紧紧地交缠在一起,虽然不是亲生母子,但是人与人的情感又怎么分的清楚。
“娘,你先放下我吧。先包扎伤口才是。”李毅感动的忍着眼泪,强忍着鼻酸,劝道。
王氏却根本不停下来手,强背着李毅就要往前走,边走还边安慰着他,道:“娘没事,不用担心。”
“这还叫没事,你看看,你看看,都是这个小子造的孽。”王进在一边大呼小叫着,满脸愤怒的看着李毅,恨不得生吃了他。
“你凭什么训斥我儿,一路上跟着我们母子,我看你才是不怀好意,意图不轨呢。”
王氏已经不认识王进这个侄儿了,见他欺负自己的儿子,立刻露出凶相。
一顿斥骂,让王进心里无奈,连忙闭上嘴巴。
鲜血已经浸湿了布鞋,王氏却丝毫不理会。就连硬汉都忍受不了的疼痛,对她来说像是小伤一样,只因为她全部的心意都在儿子身上,她现在是为儿子而活。
王进再也看不过去,上前帮忙托住李毅,三人终于找到一片阴凉,躺下来休息。
转着头看着周围,李毅不由得暗暗叹一口气。
在这片树林之中,密密麻麻的躲满了人。他们男女老少都有,三五人抱团聚在一起,一个个眼神死灰,面带菜色,骨瘦如材,要不是偶尔还能动弹两下,躺在地上就像是死尸一样。
通过这些日子的了解,李毅知道,他们都是逃荒的百姓,在古时,有着统一的名字,那就是流民。
自崇祯元年(1628年)开始,西北接连大旱,草木枯焦,民争采山间蓬草为食。蓬草尽,则剥树皮而食。树皮尽,则掘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些许饥民相聚为“盗”,与其坐等饥死,不如为“盗”而死。又烧人骨为薪,煮人肉以为食者,而食人之人,不数日即面目赤肿,燥热而死。于是,死枕藉,臭气薰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不及掩埋者,又不知还有多少?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百姓又安得不相牵而为“盗”。
千里赤地,无以为食,再加上贼匪横行,他们这些良善百姓只好逃离祖祖辈辈经营的家园,向东逃荒。
本来一路上有数万人的,但是出发十天之后,饿死病死,再加上分散的,只剩下他们这些人了。
背后是已成死地的家乡,面前是未知的异乡,这些人只能忐忑不安的一直往前走,直到安定下来,或者……死掉,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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