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妻有喜,腹黑老公轻点疼
第一百二十七章 紧张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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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叶骏点点头,含笑着端起酒杯,把里面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不得不佩服叶骏的头脑,他是想利用人多的时候把这件事爆出去,到时候媒体一介入,舆论也就免不了会插进来,舆论一插进来,管你什么后台背景,都不敢袒护的太过。

虽然说这个世界人情冷漠,但是在这种事情上公众却表现的异常热心,江塬这种案子如果说是意外也就罢了,大家也就调侃一下那些豆腐渣工程,骂一骂那些不负责任的负责人。

但是如果是人为,那就情况不一样了,群众的矛头肯定会指向造事者。

叶骏这一招很绝,程言晓顿然对他刮目相看起来。这样一个男人,英俊帅气,才华横富,头脑又是如此敏锐,大底应该是女孩子们争相倒追的对象吧?

经过这几次的接触,两个人也算是相熟了,用用叶骏的话说,就是已经成了朋友了。程言晓忽然呵呵说:“叶骏啊,你知不知道你刚刚的神情简直就是少女的杀神呀!”

叶骏也不羞涩,呵呵一笑,忽而有些*的说:“那你呢?你这个少女有没有被我杀到呢?”

程言晓顿觉尴尬不已,挥着手说:“呵呵,你就别开玩笑了,我哪里是什么少女?老了!”

那日在冷家看到了她,他就应该知道了她和冷莫天的关系,程言晓理所当然的把他的话归为了玩笑。

叶骏说:“看你的年龄也并不大,不过有时候你太过正经,就像……就像一个大姐姐一般,老实说,你给我的感觉,让我总觉得你有一种不符合年龄的心态,不过这种心态还是挺吸引人的!”他清淡的说着,看她的眼神也有些复杂。

大姐姐?程言晓一阵错愕,这种评价倒是没有人和她说过。她才刚刚从大学校园走出来,理应该活泼乱跳的。难不成,就这几个月的时间就可以改变一个人?难不成,她的心境真的沧桑了?

程言晓笑了笑说:“叶俊,这好像是我们的第三次见面吧,对于一个仅见过三次的人,你就敢这么说他,你不怕我跟你急吗?”

叶骏说:“我不是跟你说了吗,你这样子的还挺吸引人的,这是对你的一种赞美,你总不会别人赞美你,你还跟他急吧?”

程言晓说:“你这个人的思维方式还真不一样,是我见过的所有人里最奇怪的一个,不过也是最爽快的一个!”

叶骏挑挑眉说:“这句话,以前还真有人跟我说过。奇是奇怪了点,不过很真诚,是真的,你相信我,我别的优点不多,这个是最突出的。”

“呵呵,你这个人是真的很有趣,这个朋友我交了!”程言晓举起酒杯要和他喝酒,但是叶骏的酒杯已经空了,她是却是满满一杯,没有动。

叶骏起身说:“我去拿瓶啤酒来。”

程言晓说:“你开车来的,不怕酒驾被抓呀?”

叶骏反过头说:“不碍事的,一瓶酒还造不成酒驾。”

他拿了一瓶酒才返回来,李成和祝至梵那一众人不知在何时已经走了,程言晓静静的坐在座位上,酒吧里的歌声已换成了《新不了情》,也是一首极抒情的曲子,看来这个酒吧请的乐师都是比较深情的人。

不过,对于场子里放什么音乐她并没有多上心,她脑子里回想的是刚刚叶骏同她说过的话,他的话引起了她的一番反思,也给她敲响了警钟,她的人生才刚起步,莫名其妙的沦为冷莫天的*,已把她拉进了一个旋窝,好像她的世界这段时间总是围着他在转,她开始没有自我,没有激情。

她只是一个不到23岁的女孩,她才刚刚从大学校园里走出来,生活在她的眼里不应该是这样子的。

很多年纪和经历和她相仿的女孩子,她们要么在愁着工作,要么窝在男朋友的怀里风花雪月,她们的表情是丰富的,对未来是充满憧憬的。

一个22岁的女孩子,她应该勇敢的追逐自己的爱情。而不是为了安逸,甘愿隐居一个男人的背后做他的*。

叶骏送她回到公司的时候,她头斜在副驾座的靠背上睡着了,她不太能喝酒,一喝就醉。她双颊陀红,两扇长长的睫毛像一对蝴蝶的翅膀,随着她的呼吸轻轻的颤动着,叶骏有一瞬间被这幅画面看得痴了,他抬起手想要覆上去,但是最终还是落在她的肩膀上。

“你醒醒,到了。”他摇了摇她的肩。

程言晓被动静弄醒,睁开眼睛看到是叶骏的脸,立马清醒了过来,她有些尴尬的说:“真不好意思,我竟然睡着了。”

她的头有些微微抽痛,有些昏昏沉沉,于是她抬起手轻轻锤了锤,然后开门往外走。

叶骏说:“是我不好意思才是……下次你别再喝酒了!”

他完全没想到她会这么不能喝酒。

程言晓打开车门,双脚刚落地,便看到地上有一双皮鞋,黑色,擦的油亮光彩。她的头本来是低着的,视线朝下,如此一来,她本能往上看,入眼的是一条合体的西裤,银灰色,再往上,是同一色系的西装外套;然后,是一条粽红色的领带,系在雪白的立领衬衣上。

再往上,是一个俊逸的下巴,再往上,便是那张温润而冷凝的脸了。

程言晓已经清醒了,当然清楚站在她面前的是谁。

冷莫天双手插在裤带里,望着眼前的女人,他的女人。

叶骏也已经看见他了,他迅速开了车门,从车里出来,和他打招呼:“冷总!”

“嗯。”冷莫天轻轻哼了一声,算是应答,他脸上依然是淡淡的笑,并没有什么异样。

叶骏怕他误会什么,向他解释说:“程秘书喝了点酒,我不知道她不能喝酒,见她有些微微醉了,所以我冒昧送她回来了。”

冷莫天好似并不那么在意,淡然的说:“好,我知道了。”

“那我回去了,改日见。”叶骏又钻回了车里,在两人的注视中绝尘而去。

程言晓不知道说什么,低着头。

冷莫天看了看她,意外并没有说什么,而是转身往车库走。

一会儿,他便开着车出来,今天他开的是一辆低调的奥迪A6,车身并不张扬,但是那墨般冷酷的黑,就如同他的眼睛一样,沉静,魑魅。

“上车。”他说。

程言晓怔怔的,顺着他的话,开了车门,坐了进来。

他这神情……不会是误会什么了吧?

她一坐进来,等她一系好安全带,他便二话不说开动了车子,车速很快,好似飙车一般,不过冷莫天车技很好,路上的行人也不多。

沉默了一会儿程言晓觉得自己有必要说点什么,于是呐呐的说:“那个……我……呕……”

一句话没有连惯,她干呕起来,大概是刚刚喝了点酒,这会他又把车开的这么快,胃里一阵抽绞。

冷莫天没有做声,但是车速却放缓了不少。

等干呕平静,程言晓又转头看向他说:“你不会是误会什么了吧?”

车子适时嘎然停住,他也终于不再沉默,他转过脸看向她,闷闷的反问:“你有什么让我误会的吗?”

“我跟他什么也没有。”程言晓生怕他真的误会什么,赶紧解释,他的醋劲她可是领略过的。

冷莫天挑挑眉说:“跟一个什么关系也没有的人,你就可以跟他随便出去喝酒?”

程言晓说:“什么叫什么关系也没有?不是你让我去工地给他送文件的么?”

冷莫天曲起手,轻轻扣了扣方向盘,叽诮的说:“我是让你去送文件,但是好像没有让你去陪酒吧?”

陪酒?他怎么能说出这么难听的话?

程言晓皱起了眉头:“冷少,有时候我发现你真的很幼稚耶,你明明知道我跟他见面不过两三次,他现在是你的得力助将,江塬的的案子少不了他,天禹也少不了他,他提出去喝酒,我不好拒绝嘛。你不要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幼稚了好不好?”

她的话里明显含有几丝讨好的意味,但是冷莫天却更加的不高兴了,她竟然把他当成一个孩子哄?!

他忽而把头凑过去,脸上换上了*的笑:“你说……我幼稚?那我就不幼稚给你看,好不好?”

他的头突然覆下来,吻住了她的唇。

手也从方向盘上离开,扣住她的身体将她压向了自己。

两具年轻的身体,在狭小的空间里痴缠,唇齿间是彼此熟悉的味道。

最后,冷莫天直接用自己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不幼稚。

他是一个阴晴不定的男人,同时,他也是一个强硬的男人,虽然他的外表温润,他脸上那层伪装的笑,完全可以做到在你的面前笑上整整三个时辰不变换。

但其实,他的心里是冷的,因为心中那郁结的仇恨而冷,原本应该阳光灿烂的一个人,却因为心底的仇恨而阴郁。

当他进入她时,她的眼角流了一滴泪,不知道是心疼他还是因为那席卷而来的感觉让她无力承受。

她在心底说:“我爱你,冷莫天。”

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就是尽自己的能力给她他的一切。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又何尝不是这样。既使辛苦,即使艰难,即使有可能还会被误解,她也会尽她的一切去做,她只想抹平他那在睡梦中时常皱起的俊逸的眉。

他紧紧的抱着她,因为空间狭小,姿势是男下女上,他抚摸着她光滑白嫩如陶瓷一般肌肤,汗湿的身体还带着激情后的余温,他的脸上带着邪邪的笑,低低的在她耳朵边说:“亲爱的,怎么样,不会再觉得我幼稚了吧?”

程言晓攀着他的脖子,跨坐在他的身上,她讷讷的盯着他,其实她很想说,你这就是幼稚的一种,他每次吃起醋来就像是一个小孩子,会打人,会跟她闹别扭,还会用各种方式证明自己比对方强。

“好好好,不幼稚不幼稚,你很成熟,成熟到一看到我跟别的男人有一点小小的接触就拿黑脸给我看,成熟到只要心里一有丁点的不愉快就不顾场合也要发泄,成熟到也不看看我们现在身处何地就掀起人家裙子进行惩罚。”

冷莫天的脸更黑了,她这明明说的是反话嘛,她嘴里的这个人是他吗?怎么连他自己也嗤之以鼻?

他掴了一下她的鼻子,不愉的说:“别忘了,你是我的*,是属于我的女人,以后不准和除了我以外的任何男人来往,也不看看你现的身份,有夫之妇的人,竟然还给我跑去和男人喝酒,以后在我没在场的情况下,不准和别的男人喝酒!”

程言晓突然噗哧笑了,笑的双颊发红。男人,果真是没有最霸道只有更霸道。

冷莫天脸色更沉了,他再次欺上她的唇,吻了一会才放开她,警告说:“我没跟你说笑话,给我记住了,听见没有!”

程言晓好笑的嗔了一句:“知道了,冷大少爷!”

冷莫天把她放开,理了理自己的衣服,嘴里喃喃说:“女人果然是个不能太*的动物。”

对于今天在江塬酒吧里发生的一切,对于叶骏对江塬事故案的怀疑,以及在酒吧里遇到李成、还有他和祝至梵所说的那些话,程言晓只字未提。

叶骏说要她想办法,让冷莫天和南芯月举办一场婚礼,这个还真是为难她了!

她知道冷莫天的性格,当初他既已为了她而放弃和南芯月订婚这条路,如今是几头牛也难得拉回来的。

他应该有了自己的打算,但是那条路必然比叶骏的这招艰辛,她不希望他太辛苦,她希望他能早日放下心中的仇恨。

车子缓行在宽敞的路上。程言晓转过头,看着身旁这个男人的侧脸。俊逸的线条,分明的轮廓,在即将落地的余晖中非常好看,她想,不管此时坐在他身旁的人是谁,都会被他迷惑吧。

冷莫天知道她在看他,而且眼神痴迷,嘴角不觉间勾起了一弯弧度。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被人迷恋,尤其是自己的女人,男人更甚,不是他们自恋,而是对他们的一种肯定,这种肯定会让他们更加自信。

“你不要太迷恋我了,爱上我对你来说不是一件好事。”开车之余,他撇了她一眼。

他的眸光太过灼烈,程言晓眼神微乱,慌忙避开,她红着脸说:“谁爱上你了,你少在这里自恋了好不好。我是想跟你说一件事。”

“什么事?”

程言晓说:“我想调去江塬一段时间,那里是天禹现在的核心项目,花了那么多的精力投了那么多的钱,不能再出任何乱子了,哪怕一丝也不行。虽然说现在请了叶骏,但是你也说了,他刚接手,很多地方都不清楚。而且他真正的能力我们也都还不清楚,我过去,一来可以助他快速上手,至少对天禹的运营模式比他熟悉。二来,我可以帮你探探他的实力到底如何。”

有人说,爱一个人,就是与他并肩作战,如果不能并肩作战,那就在他背后助他一臂之力。

冷莫天眼角闪过一丝惊讶,惊讶于她的分析,这个女人他果然没有看错,是一个好苗子,很有做女强人的潜质。

他依旧专注的开着车,嘴里却有些叽诮的说:“你确定都是为了天禹,而不是想跟那个叶骏走的更近,好有机会发展?”

程言晓无语的说:“你这人真是,我跟你说正事呢!你知道我跟他不可能的,我现在是你的*,这身份他也知道,跟老板抢女人,我想他应该没有那么蠢,而我也没有那么蠢。就像你说的,我现在是你的女人,我的心我的身体,都只属于你一个人,这样说可以了吧?”

冷莫天挑挑眉,心情大好,嘿嘿,她说她的心她的身体,都只属于他一个人,这个他喜欢听。

其实他也不是怀疑她,他只是看到她醉熏熏从叶骏车里出来的那一幕他有点生气,她怎么能把那么妖娆魅惑的一面随随便便给男人看到呢!这是他所不能容忍的。

他只不过想气气她,没想到她的解释里会说出这么令他动容的话来。

真是个倔强而又可爱的女人。

程言晓见他不做声,以为他还是有什么不满,她耐着性子说:“好不好嘛?”

冷莫天虽然心情大好,但是依然故意沉着脸,他假装微眯着眼睛思考了一会说:“我考虑考虑看看。”

冷莫天肯松口说考虑考虑看看,其实就相当于是答应了。

趁着他专注的开着车没有防备,她偷偷凑过去吻了一下他的脸颊。

他没料到她会有如此举动,怔了一下,随即抬手摸了摸被她亲的地方,他好笑的说:“我只说考虑考虑看看,可没有完全答应让你调过去。你这么偷袭我就不怕我开车不专心,出车祸?”

程言晓呵呵的说:“我放心你。”

冷莫天再要说什么,手机却突然响了,他对她说:“帮我接通一下。”

程言晓拿过手机,安了接听键放在他耳边:“喂,有什么事?”

只见他一阵沉默后,手机那头的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冷莫天的脸色变了,车子也在一阵急促的刹车声中停止,幸好两人都系了安全带,不然就会撞到车身上去。

等他抬手拿过手机再和那边说了几句,挂了电话,程言晓急急的问:“怎么了?”

冷莫天说:“生产部那边有点事,我现在过去看看,你打车回去。”

程言晓说:“我跟你一起过去。”

冷莫天说:“不用了,你早点回去,今天有点晚了,那边的事情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处理完,听话,先回去。有可能我今晚不回去了。”

他神色有丝疲惫,今天下午他在生产部那边忙了一下午,难道事情比她想象的还要严重?并没有处理好?

她小心翼翼的问:“生产部那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冷莫天颔首,过了一会他才说:“有客人投诉我们的产品化学物质超标,下午有关部门过来了抽查,检查了好几批产品,但是都没有查出什么异样,我本以为可以放心了,就回来了,让生产部那边的负责人陪着他们继续做检查,刚刚他打电话过来说被查出汞超标。”

汞超标?这可是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情。天禹目前主要是以生产香水和美白产品为主打产业。

“怎么会出这样的事?”

冷莫天说:“我一向对产品方面很重视,尤其是汞、铅、水杨酸这一类的化学物质,对它们成分的把握可以说是非常关心,对生产部也要求特别严格,不应该会出这样的乱子。”

程言晓从车上下来,看着他开车离去。

天禹是他现在唯一的筹码,一定不能出什么事。

她在心底替他祈求着。

他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乐菱集团的倒塌已让他经受了一次人生的巨变,这一次一定不能再出任何事。

上帝是个喜欢偏心的怪老头,他让有些人顺风顺水,一生平顺;而有些人,只有在一次又一次的挣扎中才能站起。

程言晓沿着公路走着,准备打一个车回去。刚走几步,包里手机震动了一下,她取出来一看,是一条短信,林馨的手机发的。

“我爸爸胃出血在医院抢救,我走不开。刚刚有人打电话过来说夏杭在朗约酒吧喝醉了酒,你帮我去看一下他。”

她皱了皱眉头,拨打过去,林馨的手机是忙音,打不通。接着她又拨了夏杭的电话,响了半天却没人接听。

最近事儿可真多。

她只好打车去了一趟酒吧。一进酒吧,她便看到了夏杭一个人坐在一个角落里,桌上是横七竖八的瓶瓶罐罐,他手上还拿着一只,即使已醉熏熏的,依然不停往嘴里灌。

她走过去,夺了他手上的酒瓶。

夏杭费力睁开眼睛,迷醉中认出了她,他嘴角带着几丝嘲讽的笑:“呵呵,你怎么会来?”

程言晓皱着眉说:“汹酒太伤身体了,林父现在因为胃出血住进了医院,我看就是酒喝多了引起的!搞不懂你们为什么都那么爱喝酒。”

夏杭因为喝了酒,脸色很不好,腊黄拉黄。

“你难道没有听过一句话吗?叫借酒消愁,呵呵,告诉你你也是不懂的,喝酒是伤身,但是你不知道,不喝这里痛——”他指了指他的心脏。

程言晓怔了怔,不知道他怎么会说出这样的歪理来。一直以来,夏杭在她的印象中都是那么斯文俊朗的一个人,以前的他,干净,温柔,从来不染抽烟喝酒这种恶习,他一直都那么优秀,优秀到她一度觉得自己一点都配不上他。

只不过是四年的时间,真的就可以把一个人的性格彻底颠覆吗?

四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让他变的如此颓糜。

程言晓发现,她的心底,其实对当年的事还是念念不忘的。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其实也还是很心痛他的。

程言晓把酒瓶放到桌上说:“还能说出这么顺畅的话来,看来你并没有什么事,还没有醉到不省人事,你起来,我送你回去,你一天到晚这样,很让家里人担心的,有什么伤痛一定要让酒来浇灭呢?那不会灭,只会更痛,你不知道借酒浇愁愁更愁吗?”

夏杭好似听懂了一些什么,抬着迷离的眼睛看着她,然后他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想要往外走,但是只走了两步就差点倒了,程言晓立马上前搀住他,夏杭没有拒绝,顺势将大部分的身子压到了她的身上。

此刻的他是如此脆弱,仿佛她一松手他就会倒下去。

她搀着他往外面走,酒吧里四处是嘈杂的声音,男人声,女生声,音响声,或许还有各种笑声以及她看不到的哭泣声。

酒吧,来这里的人,要么是为了来娱乐,要么是为了来放纵,也或许是来买醉,麻醉自己,找一个人多却冷漠的地方舔自己的伤口。

这个世界,能令我们欢愉的场所越来越多,能令我们欢愉的方式也越来越多,但是我们反而却觉得越来越不快乐了。我们以为金钱越来越多人才会越来越幸福,越来越快乐,所以我们拼了命的想多赚钱,但是到了真正有钱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钱的多少并不和快乐成正比。

程言晓忽然想起小时候的自己,那时她家穷,她的成绩也算靠前,但是拔不了尖,总是在四到五名之前徘徊。在她的观察下她发现,排在她前面的那几名同学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家里好似都比她家有钱,他们有漂亮的文具盒,总是更换漂亮的新书包,他们的铅笔是那种又漂亮又方便的自动铅笔。

于是她就安慰自己,是因为她的学习条件不如他们。

于是,她跟妈妈说,如果她有一个漂亮的文具盒了,那她上课一定会更努力了,她的成绩一定可以前进一名;如果她有一个漂亮的书包了,那她上课一定会更专心了,她的成绩一定可以吗又进一名;如果她拥有一只自动的铅笔了,那她上课一定会更用心了,她的成绩一定可以再进一名。

可是,当她一一得到的时候才发现,她的成绩并没有因为这些条件的改善而变好。

有时候,或许爱情也是这样子的,当我们没有得到它的时候,就会觉得他是那般美好,心里想,如果我们拥有了,就一定会更幸福的!

只是却没有想到,当我们真正拥有它的时候,痛苦也随之而来。

爱一个不该爱的人也是如此,我们以为得到了他,人生就会完美了,但当我们真正得到他的时候,或许就会后悔了。

“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出了酒吧,清风一吹,夏杭的酒稍微醒了一点点了,脚下的步子也没有一开始那么凌乱了。

夏杭忽而推开她说:“不用你送,我自己可以回去!”

程言晓没有防备,被他推的往后退了一步。夏杭没了她支撑以后,步子又开始不稳,好几下都要倒下去一般。

她急忙走过去,再次搀住他,“你这个样子怎么自己回去?我送你回去!你住哪里?”

夏杭抬起醉昏昏的脑袋,看了她一眼,这次他倒是没再拒绝她,嘴里说了一串地名。

她拦了一俩车,将他搀进去,跟司机报了地名,车子便将他们送到了目的地。

他住的地方是一栋白色的小洋房,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是舒适美观,前面有一个院门,院子里种满了花花草草。

“你住的地方看起来还挺不错的啊!”程言晓观察着四周,感觉这栋房子还真让人觉得有点熟悉的感觉。

“你不觉得有点眼熟吗,呵呵,还记得我们曾经经常去的那座房子吗?怀远高中外面那座没人住的房子。”夏杭看着自己的房子,忽而眼里闪过一丝忧伤,他还以为,只要她一看到这个房子就会想起以前,想起曾经那段日子。

听他这么一说,程言晓顿觉有些尴尬,只好别过脸说:“那个……你到家了,快点进去吧,你还喝了酒,头肯定很晕吧,早点进去休息,明天还要到公司去吧?快点进去。”

夏杭突然转过她的身子,强迫她盯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通红,深色的瞳孔里倒映着她的影子。

他突然朝她凑近,高大的身子如被砍断的树一般倒落下来,程言晓惊骇的来不及闪躲,树已倒落到了她的肩头上,把她的肩砸的抽痛不已。

他喃喃的说:“原来你还是关心我的,对不对?”然后便趴在她的肩上,没了动静。

她轻轻拍了拍他的背:“夏杭,你醒醒,你给我动一下!”

他已完全没了动静。

她只好往他的口袋里摸了摸,幸好钥匙就放在他的西装外袋里,她一下就掏出来了。

照顾一个醉酒的人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照顾一个醉的完全不醒人事的男人。

看着他那张阳光英俊的脸,她摇了摇说:“你呀,林馨这么一个好的女孩子,你怎么就看不到她的好呢?如果你能接受她就好了。”

程言晓帮他盖了被子,刚要起身离开,手却被他突然紧紧拽住,他的手劲很大,拽的她有点发疼,但是更让她惊讶的是,他的手好像烙铁一般,滚烫滚烫。

无奈之下,她只好留了下来,替他湿了一条帕子放在他的额头上。等他烧渐渐退了的时候,她也趴在旁边的桌上睡着了。

第二日醒来的时候,她不知什么时候竟然睡到了客厅的沙发上,厨房里乒乒乓乓有声响,她伸长脖子,发现夏杭系着围裙在里面忙碌。

夏杭竟然会做饭?他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你醒来啦,快点去洗漱一下,要开饭咯!”

夏杭今天精神状态特别好。

很快,一顿丰盛的早餐摆到了桌上,程言晓惊讶不已:“夏杭啊,没想到,你竟然会做饭!”

“在国外那几年学会的,没办法,人总要学会独立的。你吃吃看味道怎样?”夏杭指了指桌上的煎蛋。

煎蛋是两面焦,金黄金黄,她拿起筷子夹住,咬了一口。香嫩爽口,煎的恰到好处,比起小吃店里的厨子来怕是也差不到哪里去。

“嗯,不错,以后谁嫁给你就幸福咯!”

程言晓点着头,赞美到。

“真的吗?”

夏杭顿时被夸的心花怒放,飘飘欲仙。

有句话说,一个女人如果很会做饭,那她就可以抓住男人的胃,抓住了男人的胃那便等于抓住了男人的心。其实,这个观点反过来也成立,一个男人如果很会做饭,那他就可以抓住女人的心。

“你呢,如果有可能,我很希望那个人是你。”

夏杭有一双亮黑的眸子,闪着光,满是期待的看着她。他的心里,始终是没能放下她。

“呵呵,你开玩笑吧,你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的了。”

“为什么不可能?”

“就因为我是冷莫天的*,就因为林馨她喜欢你!林馨那丫头她喜欢你很久了你知道吗?”

人,有时候是需要点醒的。

林馨那人虽然性格火爆,爱强出头,但是对于自己的事,她又憋的比什么都紧,若不是她平日里的细心观察,若不是那天她在酒吧亲自和她哭诉,她根本不知道,她竟然不声不响的暗恋了他那么多年。一想到当初他们还差点……

夏杭的眸子里果然闪过一阵惊讶,里面的光亮也逐渐淡去。

“我只是把她当成一个妹妹而已。”

“可是她从来就没有把你当成哥哥,她一直偷偷的喜欢着你。”

“她应该知道,我一直喜欢的人都是你,我跟她……是永远也不可能的,因为我的心里只有你!”

“夏杭,你看清现实了吗?我们不合适,大大的不合适,你……林馨,你怎么来了?”

门外,枚红色的衣服,略显憔悴的容颜,一脸伤心欲绝的眼泪,这不是林馨是谁?

她在这儿站了多久了?

她是不是听到了什么?

她转身跑了,程言晓狠狠的瞪了夏杭一眼:“如果她有什么事,我一辈子也不会原谅你,连朋友也没得做!”

夏杭一时间愣在了那里,他的眼神复杂,他的心情复杂,他像被绳索缚住了一般,定在了那里。

程言晓追出去,追的气喘吁吁。

“林馨,你等一下,你等等我!”她大喊。

这丫头体力怎么那么好,怎么跑的那么快,这速度简直可以去参加奥运会比赛了,以前她怎么没发现她有这个天赋,要是早发现了,那她们班运动会上第一名绝对不在话下呀!

她还在使劲的往前跑着,仿佛后面有猛兽在追她一般,她根本就没有听见她叫她。

突然,一辆摩的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飞奔出来,伴随两声尖叫,她倒在了地上。

“林馨!”

程言晓发了疯似的跑过去,她蜷缩着身体,两天腿上满是血,嘴里痛苦的呢喃着:“痛……好痛……”

摩的手吓的两腿发抖,“不是我,不是我,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

接着,他慌乱的启动摩的疯狂的逃离。

程言晓已顾不得其他,她现在只关心林馨的伤势。如果她真的有什么事,她这一辈子也不会原谅自己的!

虽然她不杀伯仁,但是伯仁却是因她而死。

更何况,她还是她这辈子最最在乎的朋友,她们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一起逛街,一起玩乐,一起谈理想谈爱情谈将来……

她一定不能出任何事的!

手术室门外,程言晓一脸焦灼,夏杭则垂手站在过道里。

四周围,白渗的墙,昏暗的灯光,蓝色的等候椅上三三两两的坐着几个同样在等待手术室里手术的亲人,或者朋友。

每个人的脸上都是紧张的表情,几乎没有什么人说话。

这种冷清的氛围,让人更加的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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