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随在顾菲雪和几名警员的身后,他们讲被害者陈大福的尸体分批拿出去,顾菲雪则拿着被害者陈大福的头颅骨,走出门口,现场的村民也散的差不多了,陈兵夫妇还在门外等待,陈兵看见我出来后,脸上露出一个惧怕的表情,当顾菲雪路过陈兵的身边,陈兵先后退了退,似乎很是惧怕被害者陈大福的尸体。
谁知道,这一退,不小心踩滑了,身体向前倾,双手打在了顾菲雪抱着的头颅骨上的斧头,顾菲雪也是突然被这一个变故也吓了一跳,手里抱着的头颅骨一下子摔倒了地上,犹豫是泥巴路,所以没有摔坏,但是却摔的到处都是淤泥。
陈兵摔在地上呻吟了几声,然后奋力站起来,露出尴尬的表情,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不小心踩滑了。”
我看了陈兵浑身是淤泥,配合表情看起来非常的不堪,冷声说道:“这是你父亲,现在被我们送出来,你就没一点悲伤的心情?”
陈兵愣了愣还未说话,旁边,陈兵的老婆,“切”了一声,露出一个轻蔑的表情,说:“什么父亲啊,一点家产也不留下,现在死了,又是撂下一堆麻烦事。”
我走动的脚步顿了顿,叹了口气没有说什么话,此时此刻我也找不到什么话来形容我的心情,只能蹲下身体,戴上手套,将陈大福的头颅捡起来,随后和顾菲雪一起上了警车,由陈最驾驶着警车来到了J市的公安局。
在车上,所有的人都沉默不语,但是眼里浮现伤感,表情十分的痛恨。陈大福夫妇在世的时候就经常为了陈兵犯愁,为陈兵操心了二十多年,最后竟然落得这样一个下场。
我还记得,小时候和陈兵在一起玩,陈兵的父母总是不嫌烦不嫌累的在陈兵耳边叮咛,希望陈兵也平安一辈子,不管什么事情都为陈兵考虑周全。还记得陈兵七岁那年发高烧生病,那个时候“吴家村”还不像现在这样道路通顺,一个成年人要想步行到J市的市场上,都必须走两个小时,弯弯曲曲的山路。
陈兵的父亲当时在外地打工,陈兵的母亲当时患有阑尾炎,可能是对于陈兵的关心,对于陈兵发高烧的着急,让陈兵的母亲阑尾炎发作,但是陈兵的母亲强行忍住了这种天杀的痛楚,咬着牙把陈兵被到了J市的医院去看病,刚到医院,陈兵的母亲就晕了过去,事后,陈兵的母亲做了手术,才逐渐好转,陈兵的高烧,也得以消退。
在村里上学期间,陈兵的母亲总是在早上送陈兵去学校,放学期间亲自来接陈兵回家,不管是下雨下雪还是大风,陈兵的母亲都坚持不懈的在施行母爱的权利。在农村的孩子,一般都是自行上学,自行放学回家,陈兵这样的母亲,在农村,很少。
陈兵从小就害怕夏天的打雷闪电,我记得有一次陈兵的母亲老早的就在学校外面等着,哪个是狂风大作,电闪雷鸣,雨倾盆而下,我在教室里面就能很清楚的看见,陈兵的母亲打着一把伞,站在屋檐下避雨,但是浑身还是被雨水淋透,或许是角度的关系,我以为陈兵没有发现其母亲来到了学校。
那个时候陈兵是抱着头听课的,因为陈兵害怕雷电,在下课之后,我告诉陈兵他的母亲在外面,陈兵一点也不感到奇怪,对我说:“嗯,我知道,现在还没有放学,让我妈再等一节课吧。”
其实那个时候我对这方面的事情是非常呆滞的,因为我的养母,并不会对我这样,我也很希望,我的养母能够做到陈兵母亲这样,或许是缺少母爱的关系吧,毕竟我不是养母的亲生儿子,自然是和亲生母亲有点差距。
现在想一想,陈兵之所以会成为今天这种人,恐怕是和小时候父母对他的爱有影响,因为太多溺爱陈兵,太过放纵陈兵,所以就慢慢的将父母对自己的好,当成了一种理所当然。
父母生育孩子,不管这个孩子是胖是瘦,是先天残疾,还是濒临死亡,父母们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将自己的孩子抚养成人。很多人就觉得,父母生我养我是应该的,父母必须这么做,按照常理来说的确是这样的。
但是看看当今社会,有多少母亲当夜生了孩子,隔夜就将孩子卖掉的?有多少母亲怀孕两三个月就选择流产的?有多少母亲是生了孩子就不管不顾,丢在医院产房就悄悄离开的?现实真的是太残酷,或许有人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但是这样的事情却是存在于我们的身边,看不见不等于不存在。
父母的养育,那是作为父母的责任,一对夫妻有责任感,才会无怨无悔的对待自己的孩子,就算这个孩子犯了天大的错误,父母只会当时生气,过后也会无条件的原谅,或许母亲和父爱的确是不同的,方式或许不一样,但,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着想。
作为父母眼里的孩子,不是一味的索取,一味的榨干父母的生命,既然父母生育了孩子,那么就有责任去抚养孩子,可是为什么孩子长大了,有些孩子就缺少那些责任去照顾父母呢?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单独体,只要一个人有牵绊,有朋友亲人,那么这个人就不是单独的。无法脱离,自己就是父母声誉的孩子,既然是这样,孩子是不是应该担起责任,不求做到孝子,做起码的养老送终,是每一个孩子,必须的责任,不管身为孩子是穷是富,是残疾还是一事无成勉强度日,在父母老了,走不动了,就该多陪陪,尽到作为孩子的责任,而不是放任一切不管,那是完全没有责任感的人。
陈兵和我是从小玩到大的童年小伙伴,在很早以前,我就开始抵触陈兵这个人的行为和做事风格,现在他的懦弱几乎是我当初的预见,现在陈兵,我就是看一眼,都觉得是浪费时间,这样的人,不值得。
回到J市警局之后,在J市警局任职的王天风王局长带领不少警员出来接待我们,我现在的心情很糟糕,对周围的所有事情都提不起任何的兴趣,我立刻让王天风带我们去会议室,再让人带顾菲雪去解剖室,也立刻让鉴识人员对现场得到的证物进行化验。
在会议室,我开了一个短暂的会议,从S省发生的氢氟酸杀人命案和H市氢氟酸杀人命案,到J市斧头碎尸的命案,这三个命案,初步判定,S省H市两个地方发生的氢氟酸杀人命案,从H市憧憬小区发现有人假扮老太婆来看,暂时不确定凶手到底的性别是什么,但是根据现场的杀人手法,和作案的工具来看,有可能是男性假扮成老太婆,以儿童拐卖为由,以某种办法得到被害者的信任,然后进屋作案。
J市发生的斧头碎尸案,才现场得到的红色假指甲来看,是凶手不小心掉在现场的,那么就证明,凶手很有可能是个女性。在白天的时候,村民没有看见有可疑的人进入村子,到了晚上却有狗狂吠不止,那么就这么证明,晚上十二点到一点这个时间段,有人进入了村子,既然是晚上进村,那么就不用化妆了,也不用假扮,所以红色的假指甲就有一定的定性。
那么现在得到的结论就是,氢氟酸杀人手法是男性犯案,斧头碎尸案就是女性犯案,这只是初步判断,想要确定这一点,我们还需要太多太多的证据。
在S省现场找到的一颗钻石,暂时还不知道是从什么物件上掉下来的,应该是属于凶手在用氢氟酸杀人时不小心掉在现场的,钻石上没有指纹,也很干净,说明凶手很看重这颗钻石,在拿起这颗钻石的时候,都是戴了手套,只有这样的解释,才能说明为什么钻石上没有指纹。
也不排除钻石为赃物,如果钻石为赃物的话,也很有可能是凶手不留下指纹的一个原因,但是具体是什么原因,暂时还有待考察。
同时,身在S省的鉴识人员发了十几传真过来,这些传真是S省命案现场鉴识人员化验的报告。首先是墙上的鲜血,经过鉴识,那是凶手用某个物体,蘸着被害者的鲜血,然后在墙上写来的字。
接着是那颗钻石,经过鉴定,钻石的纯净度达到了VVS1,肉眼无法看见的微细瑕疵,其颜色达到了J,属于无色的范围,大概有1克拉左右,目前在市场上价值五万块左右,并且这颗钻石应该是从一枚戒指上掉下来的,算上完整的戒指的话,价格大概在七万到八万左右。
S省的警员调查了这颗钻石的去处,最后在一家名为“天荒地老”的钻戒店调查到,这颗钻石就是属于“天荒地老”钻戒店,其内的管理人员还将剩余的钻戒一一拿出来给警方核对,经过专业人员的核对,发现这颗钻石无论从掉落的缝隙,还是和钻戒放置钻石的方式和接缝,都达到了百分之九十的契合度,所以这颗钻石就是在“天荒地老”钻戒店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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