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份念想而已。”云七夕否认了他的说法。
秦旭面色凝重地看着她,“云小姐,这是一件冒险的事情,也违背了我作为一名考古工作者的原则,我不能这样做。”
云七夕知道,秦旭一直是一个比较正直,忠诚的人,要让他来参与这件事,的确是为难了。
秦旭有条不紊地说道,“云小姐,虽然我与你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了解也不深,但是云小姐给我的印象一直不是一个冲动行事的人,我想你执意这么做,一定有你的理由。可云小姐,对我们考古工作者来说,每一件文物都有它不凡的意义,它不仅凝聚着团队的心血,还可能是国家考证历史的重要依据。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文物丢失。”
其实即使他不说,云七夕也非常能明白他的立场,听完她抿了一丝苦涩的笑。
“秦旭,我知道文物对你们的意义,我也非常清楚你的立场,我冒昧在你面前说这些,是太冲动了一点。你可以不帮我,但可不可以不要阻止我。那玉扳指对你们来说是一件文物,可它对我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秦旭保持沉默,云七夕缓步后退,眼神中透着一种坚持。
等她转身离开时,她听见秦旭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
“晚上会比白天更加森严。”
云七夕脚步未顿,加快了离开的脚步。
盗玉扳指这件事任何人都不能阻止她,但她现在有一件事很担忧。
今天她算是跟向寻彻底闹翻了,不知道他伤得怎么样,依向寻的脾气,他一定咽不下这口气,他一定不会再让她以他助理的身份混在展览馆里,说不定还要把她想要玉扳指的事抖出来,所以她不能再拖了,必须马上行动。
回到家里,云七夕不放心,打了个电话给秦旭了解情况。
秦旭说向寻已经被送到了医院,估计要在医院里住几天。
云七夕想,这可能是老天爷给她的一个机会,向寻还在医院里,他还没办法反击,她必须趁着他住院这几天,把玉扳指拿到手。
不,未免夜长梦多,就明天吧!
明天就行动!
想到明天要行动,云七夕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翻来覆去睡不着,但是她得强迫自己睡。
她必须要养精蓄锐,以备来日一仗。
第二天一早,她做好了一切准备,先去了考古中心。
一路走进去,她的回头率特别高,几乎每一个看到她的人都频频回头看她。
云七夕径直走到了秦旭办公室的门口,他的门是开着的,她轻轻敲了敲房门,秦旭抬起头,视线落在她身上时定住了。
“云小姐,你这是?”
云七夕低头看了看自己这一身,笑问,“好看吗?”
秦旭从办公桌后站起来,缓慢走到云七夕面前,上下打量她,眼睛里全是惊艳和诧异。
“好看是好看,可是云小姐,你为什么穿成这样?”
今天云七夕穿了她从大燕带来的那一身古装,裙摆的样式,倒是很巧妙地遮盖了她的肚子。这在大燕是很正常的打扮,可在现代可就稀奇了。所以她今天这一路来才博了这么多的回头率。
现在是冬天,别人都穿羽绒服了,云七夕穿得较为单薄,可她一点也不觉得冷,对,一点也不,一想到就要回大燕了,就要与他和铃兰团聚了,她就热血沸腾,浑然不觉得冷。
“我今天来做解说怎么样?以我这身打扮,一定会引来很多的顾客吧?”云七夕笑着说。
“解说?”秦旭皱眉。
云七夕笑道,“相信我,我会比你更了解那段历史。”
秦旭被她这句话打动了,从内心来讲,他也非常希望能从她这里了解到那段历史,所以他最终还是答应了她。
对,她今天是最高调的盗贼。她没有偷偷摸摸,她就是要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那只玉扳指。
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云七夕走进展览馆的时候,光凭她这一身打扮,就吸引了很多的目光,当她开始向参观的客人开始解说的时候,人们陆陆续续地都涌了过来。
秦旭站在不远处望着她,云七夕有好几次与他的眼神对上,她猜,他一定猜她今天要行动,因为他的眉宇着有着重重的忧虑。
云七夕一件一件地讲,从大燕皇帝单烨南征北战,攻破代国,带回代国遗妃开始,再到皇帝爱上了大燕京城有名的舞姬木锦萝,木锦萝与拓跋洵的那一段隔着阴阳依然不变不悔的爱情故事同样荡气回肠。
讲起单连城幼时在大燕活着的艰辛,提及他年少时那一段不为人知的感情,云七夕有一些苦涩。
若不是这一段幼年往事,她不会负气离开。
如今想来,她真是太冲动。正如白静所说,没有安全感的人迟早会错过真爱的。
是单连城给她的安全感不够,还是她自己不够自信?
这些游客们们都听入了迷,他们中有些人是第一次来,而有些人是来了好些日子了,前段时间也听其他人讲解过这段历史,却从没有人能讲得如她这般详细。
就连好些工作人员,包括秦旭在内,都听入了迷。
这是一段他一直想了解,她却一直不肯说的故事。她说得那么生动,那么有感染力,一切就仿佛是亲生经历。
或许她真的亲身经历过,她就是帝王笔记里的那个女人,同样的名字,同一个人。
云七夕在讲解的过程中,不时观察围在她身边的这一群人,他们一个个兴趣盎然,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
而秦旭不知道是何时离开的,总之等云七夕朝他起先站的位置看过去的时候,就已经不见他的人影了。
云七夕慢慢地走到那个装了玉扳指的玻璃柜前,开始讲解玉扳指的由来。
“单烨当年意外得了一块上好的羊脂白玉,于是用它做了两枚玉扳指,送给了他爱的两个女人,一个是从代国带回来的妃子,一个便是一直爱而不得的木锦萝。”
“原来这玉扳指还有两枚啊!不知道另一枚在哪里。”大家纷纷感叹。
“看起来确实是好玉啊。”
突然“呯”的一声巨响,尖叫声四起,连云七夕都吓到了,说到一半儿的话哽在了喉咙里。而很快,有一群游客从一处涌过来,逃也似地朝出口处跑。先前还在听云七夕讲解故事的那一群人也慌了,随着人流一起跑。
而一队武警和保安却逆着人流,朝着刚才声音发出的方向跑去。
云七夕不知道那一声巨响是什么声音,听起来很像是枪声。但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能打乱她的计划,她必须要拿到这枚玉扳指,必须。
在现场乱作一团的时候,云七夕悄然后退,找到那天她做标记的那个电箱。
不过几秒钟,现场陷入了一片黑暗。
展览馆里没有照明,白天黑得就跟晚上一样,没什么分别。
云七夕在黑暗中凭着对路线的记忆,朝着放玉扳指的方向走。
突然,黑暗中伸来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嘴,云七夕手上那只锋利地戒指正要朝着来人划过去,却听见耳边响起声音。
“别怕,拿着。”
一个东西塞到了云七夕的手里,她很快摸出这会儿放在手心里的那个东西的形状,竟是一把枪。
而刚才那个声音,如果她没有听错的话,应该是秦旭。
秦旭把枪递到她的手里,就松开了她。
云七夕不再迟疑,将枪放怀里,猫着身子走到玉扳指的玻璃柜前,手指上那只锋利的戒指朝着那玻璃划了去。
由于放的是贵重文物,所以那玻璃不但非常厚,而且有好几层。
周围全是逃窜的脚步声,慌乱的人声。云七夕蹲在柜子旁,把外面的一层玻璃划下后,额头已经冒出细汗,她开始划第二层。
没有灯,她根本看不见,还好她有夜间作业的经验,所以她单凭用手摸,也知道该怎么下手。
第二层,第三层的玻璃都被她揭开了,还有最后一层。云七夕额头的汗直往下滴,可她不敢松懈,继续去划第四层。
如果她记得没错的话,玻璃总共就是四层,她只要再划开这一层,就可以拿到玉扳指了。
她马上就可以成功了。
第四层的玻璃很快划开,她激动的心情完全抵制不住,当她揭开玻璃,正准备伸手去拿的时候,灯却突然亮了。
在亮灯的那一瞬间,云七夕看到不远处一个狙击手正举着枪瞄准她的方向,敏锐的听觉让她在所有的声音里辨别出了扣动扳机的声音。
她飞快地蹲下去,躲在柜子后,同时“呯”的一声响,子弹从玻璃柜上擦过,打碎了不远处的一盏吊灯,碎片哗啦啦地掉了下来。
而现场还没逃出去的人早已吓得趴在了地上,瑟瑟发抖。
云七夕竖起耳朵,听见好些脚步声正在朝她的方向靠近。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那把狙击枪一定早已瞄准了,只等她再次冒出头,就可以一击毙命。
可是,玉扳指就在眼前了,她不能放弃。她也不能死在狙击枪下,她必须活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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