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疑案三
第三章 凶杀案疑点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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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呢?只有陶家人才能做到这一点。只有熟悉陶家环境的人才能做到无声无息地杀了几个人而不惊动魏大妈夫妻俩——包括住在陈家大院里面的人。陶为良是唯一具备这种条件的人。

魏大妈和袁发展的爱人雷景华提供的情况进一步验证了现场勘查的结果和尸检报告所透露出来的信息。

下面就涉及到了调查走访工作。既然提到了这档子事情,笔者就先透露一点给大家。调查走访的内容,笔者会在后面做专门的交代。

下面就让笔者来说说魏大妈和袁发展的老婆雷景华提供的情况,两个人提供了相同的情况,这不能不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

魏大妈和雷景华说的第一句话使警方吃惊不小:“陶嫣红和姐妹俩不是陶为良生亲的。”

这句话应该是对基本判断的最好注释。

魏大妈和雷景华可不是乱嚼舌头根子的人,她们这样说是有一些根据做支撑的:第一,两个女儿一点不像父亲陶为良:陶为良长得黑,两个女儿长得非常白净,如果宁志秀皮肤白净,倒能说的通(遗传有三种结果,一是孩子像父亲多一点,像母亲少一点,二是孩子像母亲多一点,像父亲少一点,三是既有像父亲的地方,也有想母亲的地方——综合了两个人的特点。),宁志秀的皮肤很一般,从遗传学上看,两个皮肤都不怎么好的父母怎么能生出两个皮肤白皙的女儿来呢?第二,两个孩子的五官,看不出一点陶为良的影子,这也就是说,两个女儿的相貌没有一点陶为良遗传的痕迹。陶为良长相一般,甚至还有点丑陋,可两个女儿长得眉清目秀,标志漂亮。第三,陶为良身材矮小,宁志秀的个头也不高,身材矮小的父母怎么会生出两个身材高大的孩子来呢?除非在她们的遗传基因中有一个身材高大的父亲。以上三点,连负责尸检的法医都认同(为了方便比对,刑侦人员专门附了几张照片)。

魏大妈和雷景华提供的情况是基于两个最基本的事实:

第一个事实是:宁志秀在嫁给陶为良之前,曾经谈过一个对象,此人名叫崔凯,是荆南师范学院二附院的外科大夫,后来当了主任医师,前面,笔者已经交代过,宁志秀在城北一家医院工作,笔者说的就是这家医院。崔凯不但身材高大——身高在一米七六左右,而且皮肤白皙,宁志秀当时只是一个刚进医院不久的新人,尚处在学习阶段——医院安排“以老带新”,崔凯带的就是宁志秀。宁志秀非常喜欢崔凯,崔凯也非常喜欢宁志秀。宁志秀已经到崔凯家见过崔凯的父母,可见双方都有组织家庭的愿望。让宁志秀没有想到的是,父亲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就是陶为良,宁志秀的父亲和陶为良的父亲是战友,陶为良的父亲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某团的团长,因为身体受伤,后来转业到地方,宁志秀的父亲是营长,后来也转业回荆南,两个人是上下级关系。宁志秀的父亲向陶为良的父母提出这个想法以后,得到了陶团长夫妻俩的积极响应,宁志秀并没有把和崔凯谈对象的事情告诉父母,既然父亲已经把话说出去了,一向听话孝顺的宁志秀只得断了和崔凯的恋情。父母之所以反对女儿嫁给崔凯,主要原因是医生的职业决定了他们要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病人的身上,两个人都是医生,家庭生活,孩子和孩子以后的教育都是问题。宁志秀之所以同意嫁给陶为良,是因为陶为良在区房管所当科长,当时,房子不是紧张吗?陶为良还没有结婚,就弄了一套不错的房子——就是升州路白下街张园路327——3号这套房子。解放以后,刮起了一股公私合营和私产共有的劲风,一九五四年,陈家大院的所有者陈七宝糊里糊涂地把多余的房子交给了房管所,不久,陶为良就住进了这套房子,陈七宝的孩子都在国外——大家都知道,那些年,生活在国外的人是无法回国的,老伴过世以后,就剩下陈七宝一个人,他迫于形势,就把房子上交给了房管所——那时候,房子不像现在这样精贵,一年后,陈七宝病逝,之后,陈七宝住的房子也成了房管所的房子。魏大妈老两口住的房子就是陈七宝住的房子。

宁志秀之所以最后选择陶为良,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宁志秀到26岁的时候才结婚,可她的妹妹宁志美二十岁就嫁人生子了,宁志美的婆家是一个大资本家,丈夫龚名扬在公私合营的时候当上了白下区供销合作总社的主任。这个供销合作社的前身就是龚家原来的贸易商行,公私合营以后,政府让龚名扬当了第一把手。妹妹嫁入龚家,做姐姐的总不能比妹妹嫁的差吧!所以,宁志秀的父母一直希望大女儿能找一个有一官半职的女婿,最起码要和龚名扬差不多吧!想法归想法,有些事情是可遇不可求,一直没有合适的主,所以,宁志秀耽搁到二十六岁左右才结婚。这既是父母的选择,也是宁志秀的选择。宁志秀曾不止一次在心中默念,一定要找一个不输龚名扬的男人。

宁志秀嫁给陶为良以后的第二年,陶为良就帮宁家换了一个非常不错的宅院,宁志秀的父亲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以后,住的虽然是公房,但面积比较小,地段还比较偏僻,陶为良在房管所工作,还是一个领导,他怎么能让岳父一家人住在一个拥挤的房子里面呢。

总之,宁家在宁志秀这桩婚姻上是赚了。

以上说的算是闲话,言归正传,宁志秀虽然选择了陶为良,但并没有和崔凯断了恋情,她和崔凯仍然有联系——两个人在一起工作,没有关系是不可能的,宁志秀和崔凯有关系,有两个原因:第一,崔凯出生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是中学老师,崔凯从小读书有门,但与人交际,特别是和女孩子接触有心理上的障碍,他是一个典型的书呆子,如果不是宁志秀向他表白——分到医院后,领导安排宁志秀跟在崔凯后面实习,宁志秀才有和崔凯接触、表白的机会。崔凯自从遭遇了第一次恋爱失败的挫折之后,在个人问题上更缺乏主动性了。大概是性格上的原因,崔凯一直没有结婚(刑侦人员到医院做过调查,到陶家案发时,崔凯一直是单身)。崔凯为人厚道,他并不怨恨宁志秀,相反,在业务上是一如既往地帮助和指导宁志秀;第二,宁志秀觉得自己对不起崔凯,所以,在工作和生活上对崔凯一直很照顾,很关心。有一次,崔凯在和同事们聚餐的时候喝多了,那天晚上,正赶上宁志秀值夜班,她就跑到医院的宿舍去照顾崔凯。结果忘记了下班的时间,陶为良不放心,便到医院来寻老婆,结果寻到崔凯的宿舍。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这是很难说清楚的。

为这件事情,陶为良曾经闹过离婚,宁志秀还带着孩子回娘家过了一段时间,后来在双方的父母的过问下,又和好了。

刑侦队的同志到医院去做过调查,宁志秀的同事反映,宁志秀和崔凯的关系确实非常好,但有没有那方面的关系,谁都不能确定。

负责到医院调查的同志见过崔凯,陶嫣红和陶嫣然在身高、皮肤和长相上都比较像崔凯。

崔凯也承认,他和宁志秀关系很好,但绝没有人们想象的那种关系。

第二个情况更严重,一九七一年,宁志秀找关系给两个女儿一人买了一块手表(凭优惠券买的),陶为良不相信,就在暗中调查,结果发现两块手表是崔凯买给陶嫣红和陶嫣然的。陶为良把这件事情藏在心里,从那时候开始,他下班准时到医院的门口去接宁志秀。一天夜里,两个人嘀嘀咕咕地吵起来,陶为良实在忍不住了,就把手表的事情说出来了。结果两个人冷战了两三个月。

魏大妈还提到了一个情况:陶为良和宁志秀的夫妻关系不是很正常,夫妻俩经常不讲话,一段时间,陶为良晚上下班很迟,吃过晚饭,两个孩子上楼以后,陶为良就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有时候能看到凌晨一两点,虽然声音调得很低,但魏大妈还是能听见。

陶为良不仅和老婆说话少,他和两个女儿也很少说话,晚上,他经常在两个孩子洗涮完上楼以后才回到家中。总之,魏大妈很少能听到陶为良和宁志秀说话的声音。

魏大爷则持反对意见,他说自从他家住进陈家大院以后,在他的印象中,陶为良就不怎么爱说话,至于晚上看电视,是他有失眠的毛病,看电视的时候,他把声音打得很低,因为两个孩子在楼上写作业和复习功课。

在魏大爷看来,陶为良对两个女儿非常好,每次家长会,都是陶为良到学校去参加,宁志秀在医院工作,抽不开身,陶为良的工作比较清闲,他过问两个女儿的学习和生活比老婆多,他还经常给女儿买东西,要么不买,一买就买最好的东西。至于宁志秀的作风问题,魏大爷不敢苟同。她觉得宁志秀是一个本分规矩的女人,他觉得,夫妻俩是有些不和,但与宁志秀的作风问题无关。

陶为良是自杀,还是他杀,这关系到“72.11.7”陶氏灭门案的性质,单凭一些猜测和一些没有根据的信息,肯定是不行的。要想弄清楚这起惨案的性质,就必须弄清楚陶嫣红和陶嫣然是不是陶为良亲生的。

于是,法医对陶为良夫妻俩和陶嫣红姐妹俩的血进行化验。

这说明办案的同志非常谨慎。

化验结果完全推翻了现场勘查、尸检报告得出来的结论——包括魏大妈、雷景华的判断。

从血型上看,陶嫣红和陶嫣然是陶为良亲生的。陶为良是A型血,宁志秀是B型血,两个女儿都是AB型。

办案同志的谨慎还表现在后面的工作上。

既然魏大妈和雷景华说陶嫣红姐妹俩有可能是崔凯的孩子,那就查一查崔凯的血型吧!警方通过院方查到了崔凯的档案,档案中有一份健康方面的资料,上面就有血型。崔凯的血型是B型,崔凯和宁志秀,B型血和B型血是生不出AB型的孩子来的。

郭常平把这个信息记在了笔记本上,血型是能反映父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但DMA鉴定更准确,更有说服力,在郭老看来,要想侦破“72.11.7”案,必须弄清楚陶为良和陶嫣红、陶嫣然姐妹俩的血缘关系,如果陶嫣红姐妹俩是陶为良亲生的,那么,杀害陶嫣红姐妹俩的人就不可能是陶为良——两个女儿是不是自己亲生的,陶为良应该是知道的,宁志秀没有做对不起你丈夫的事情,陶为良也不可能杀害自己的老婆宁志秀,以此推断,陶为良就更不能自杀——因为他没有自杀的理由。

“72.11.7”案之所以成为历史遗案,可能和无法定性有关,说他是一起谋杀案,没有一点有价值的证据,说它是一起凶杀自杀案吧!也没有足够的证据,因为陶家四个人都死了,在查无头绪,陷入僵局的情况下只能把它搁置起来。

在郭老和欧阳平看来,如果凶手另有其人的话,他想做到杀了人以后不留一点痕迹,并不是一件难事:门窗虽然都关着,但并非进不了陶家,凶手要不想在杀人现场留下任何痕迹,也不是什么难事,戴手套就不会留下指纹,戴帽子或者头套就能确保不掉下一根毛发,穿鞋套——或者脱掉鞋子,只穿袜子,就不会留下鞋印,至于陶嫣红姐妹俩房间里面的毛发和鞋印,只要在陶为良的头上拽几根头发放在作案现场,穿着陶为良的蓝色拖鞋在现场走几步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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