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蓓蓓自然不敢仔细打量,因为从她一进门开始,饶老爷就盯住了她,仿佛想要从她身上看出点什么。他并不说话,只是那么盯着,这盯人的本领和饶以哲如出一辙,果然是亲生父子啊。
刘蓓蓓对着他点点头,怯怯地叫了一声:“饶老爷。”
饶父并没有说话,却示意管家出去。陈管家自然了解主人的意思,带上门退下了。
饶以哲此时在楼下坐立难安,索性回了自己的房间,想打会儿游戏消磨时间。
“坐。”饶父用拐杖指着自己对面的那把椅子,示意刘蓓蓓坐下。
刘蓓蓓微微一愣,但还是按照饶老爷的指示坐下了。
刘蓓蓓刚坐下,饶父就发问了:“叫什么?”
刘蓓蓓老老实实地报上了自己的姓名。可话说完,饶父又不说话了,书房里安静极了,安静得只能听到旁边大钟钟摆摆动的“咔哒咔哒”声。但她又不敢多言,只是安安静静地坐着。
也许是她文静乖巧的样子让饶老爷有了些许好感,他许久后又开口:“你跟饶以哲什么关系?”
这句话可难住了刘蓓蓓,什么关系?兄妹关系啊,还能有什么关系呢?可饶老爷不是知道么?
果然,当刘蓓蓓回答是“兄妹”关系时,饶父明显地皱住了眉头,仿佛对这个问题有很大的看法。
“可以肯定的是,我只有饶以哲这么一个儿子。”饶父的声音并不大,但却掷地有声,每一个字让刘蓓蓓听来都格外地尴尬。
这一句说的多高明啊,既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又把对面的这个女孩和自己儿子饶以哲完全地区分开,这哪是刘蓓蓓这种小孩能应对的。刘蓓蓓显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脸刷地涨红了,手心也渐渐地开始冒汗。她想:怪不得饶大哥刚才千叮万嘱,看来饶老爷是真的不喜欢我,甚至是讨厌我吧。也对,谁能随随便便容忍一个外人闯入到自己家,自己的生活中呢。
那句话说完,饶父故意看了看这女孩的反应,见她很是尴尬又紧张的样子,心里反而对她多了几分好感。因为,饶家毕竟不是一个普通的人家,多少人眼红这个家的家产,饶父又怎么能容许一个外人就这么轻易地进入饶家去分一杯羹呢?
但此时饶父见这女孩貌似并没有什么太重的心机,便又问道:“你怎么认识的阿哲?”
刘蓓蓓抬起头看了饶父一眼又忙低下,小声说道:“饶大哥去找我的。”
饶以哲去找的她?听了这话,饶父对这个女孩更加好奇了,竟然是儿子自己去找的她,那她肯定是有什么别的自己不知道的身份。他继续问:“哦?为什么找你?”
这次,刘蓓蓓不再躲闪,她抬起头看着饶父,用手指指自己的眼睛,说:“因为这个。我之前的世界是黑暗的,眼睛受过伤,什么都看不见。后来在医院里做了换眼角膜的手术后才重见光明。”
饶父显然不知道现在坐在自己面前这个看上去和常人无异的女孩竟然还有那么一段过往,可他更疑惑了,世界上比她惨的人多的是,为什么饶以哲就带她回来并且一定要让她做他的妹妹呢?
刘蓓蓓见饶老爷欲言又止的样子,索性把实话说了出来:“我的眼角膜是一个好心姑娘捐的,她叫甄舒柔。饶大哥就是因为她才去找的我。”
甄舒柔!
饶父瞬间被这个名字唤起了所有的记忆,竟然是甄舒柔的眼角膜!他仔细地又打量了一遍刘蓓蓓,再想想之前都快要成为自己儿媳的甄舒柔,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问了证明不是自己听错了,他又用比刚才略微沉重的口吻问道:“你说谁?”
刘蓓蓓见他也对自己的眼睛起了兴趣,又一字一句地认真回答:“甄舒柔,我的眼角膜是甄舒柔姐姐的。”
饶父双手扶着拐杖,侧着头自言自语道:“怎么会是她……”
书房里又陷入了良久的沉默,见饶父不问话了,刘蓓蓓更是不知道说些什么,从她进入这个书房为止已经将近半个小时,但两人说话的时间不过十分钟,剩下的二十分钟都是在沉默中度过。刘蓓蓓心想:饶大哥说的真没错,这个饶老爷,和大哥的性子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过了半晌,饶父才用力一拄拐杖站了起来,他开口道:“孩子啊。你还有家人么?”
刘蓓蓓本想摇头,但又想到了奶奶,便轻轻地点了点:“我有叔叔婶婶,爷爷奶奶,但是叔叔婶婶嫌我是拖油瓶,不想给我钱让我上学,爷爷又觉得我是女孩不喜欢我,只有奶奶对我好。”
饶父拄着拐杖走到刘蓓蓓身边,刘蓓蓓见他过来马上站了起来,但他却腾出一只手摆了摆示意她坐下,自己也挨着她坐了下来。饶父侧过身子更近距离地问她:“多大了?”
刘蓓蓓明显感觉到饶老爷的态度和蔼了很多,难道他也认识这个甄舒柔吗?或许甄舒柔对他们一家来说意义非常重大,以至于他对自己的态度都有所转变了吗?但她来不及思考这些,而是尽快回答了饶老爷的问题:“十七,过完年就十八了……”
“还读书么?”
刘蓓蓓点点头:“在读高三,在西城实验二中。现在饶大哥安排我进入圣英中学。”
饶父点了点头,接着说了一句让刘蓓蓓万分没想到的话,他说:“好好学习。”
这前后不过四五分钟,饶父态度的一百八十度大逆转让刘蓓蓓都有些奇怪。看来,甄舒柔一定是对饶家来说很重要的一个人,不然,饶以哲为什么会千里迢迢地去找她,而饶父在得知自己眼角膜是甄舒柔的以后也对自己倍加和蔼呢?
说起甄舒柔,饶父还依稀记得她的容貌。
她长得很是漂亮,比一般女子的容貌都要出众,甚至比电视里的某些女明星还要好。而她又出生在一个富庶的家庭,因此性格又落落大方,一派大家闺秀的样子。但难能可贵的是,她还有商业头脑和管理能力,小小年纪已经做到了甄氏的副董。但,最让他难忘的,还是因为她曾经差点成为了自己的儿媳。
显然,饶以哲很喜欢她,甚至是很爱她。当初她意外身亡时,饶以哲整个人几乎快要废了,这些饶父都看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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