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多钟。
梁锦天靠在大辽河法医痕迹检验中心的解剖室门边,疲惫地揉着双眼。
这是他来大辽河的第四天,一无所获的结果让这个有点儿眼高于顶的警界精英有点儿灰心。
吴晓丽从外面走进来,递给他一个不锈钢保温杯,“喝点儿吧,提提神。”
梁锦天接过来,拧开杯盖儿,醇香的咖啡味儿让他精神一振,“哟,豆子不错嘛,哪儿买的?”
“没卖的,”吴晓丽笑着说,“我同学在云南的山上开农场,在那儿种的,每年都给我邮一点儿,一年产量不到两百公斤,送朋友都不够。”
“真可惜,”梁锦天小心地呷了一口,享受地呼气,“比福尔马林的味道强太多了。”
吴晓丽有点儿哭笑不得,“你这算是夸奖吗?”
梁锦天无声地笑了一下,心情有所好转,“田局长那儿有什么动作?”
“他拉走了大部分的人,”吴晓丽看着还在解剖台前忙活的法医,“说 是去煤矿救灾。”
“严重吗?”梁锦天皱眉。
“半座山都塌掉了,”吴晓丽说,“我专门去看了一眼,隔着还有一公里就过不去了,一个好姐妹儿在医院,说光是死者就有四十多人,一百多号伤员把医院住院部都挤满了。”
“能在那儿开采,少不了跟这位先生有关系,”梁锦天鄙视地瞅着解剖台上的项怀章,“就算他不死,这事儿一出,他的好日子也到头儿了。”
“他们不在也是好事儿,”吴晓丽看法医已经开始做结束的动作了,“要不我们带来的技术人员要想勘察现场和尸检,还不知道要遇到多少阻力。”
“可是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努力似乎一点儿进展都没有,”梁锦天又喝了一口咖啡,“找到帐本了吗?”
“没有,”吴晓丽也很郁闷,“能找的地方都找了,除了在他情妇别墅里的保险柜,再没别的地方了,他老婆在乡下,不太可能存这种东西,取用也不方便。”
“还打不开吗?”梁锦天失望地问。
“有指纹鉴定,还有密码和钥匙,”吴晓丽无奈地一摊双手,“没办法,除非用消防队的高温焊枪还有切割机,可是那样有可能破坏里面的东西。”
“只好运回去再说了,”梁锦天烦躁地用胳膊肘朝后杵了一下墙壁。
法医把白布盖在尸体上,结束了自己的检查。
梁锦天盖上杯盖,走到近前。
“老赵,有发现吗?”
法医把用过的乳胶手套扔到垃圾筒里,摘下口罩,看了一下四个解剖台上盖着白布的尸体,“梁局,三天七具尸体,你得给我加薪。”
“加加加,”梁锦天连声说,“特么上级不加我亲自掏钱,快点儿说吧。”
“这个——”老赵指着项怀章,“是被这么杀掉的,”他比了个手势,“他当时应该是坐在地上,凶手站着,枪指着他的脑门,一枪毙命,根据凶手的身份来看,十有**是因为平时常见面,结果看出了破绽,戴面具也没用。”
“其他人呢?”梁锦天显然早有判断,与法医的结论印证以后,并不觉得有多惊讶。
“有两具尸体死于枪击,”老赵继续说,“这一点没什么疑问,如果现场提供的照片没有造假的化,枪手藏在后备箱里,等其中一个来开时,开枪,击毙一人以后,跳下车,打伤了牛至成,牛至成——”他一边说,一边在解剖台前走动,指着上面的尸体,介绍着情况,“劫持了燕妮,但是他的同伙似乎在这时候有所动摇,被牛至成灭口。”
吴晓丽在一边补充,“开枪的应该是刘晨光,他在东部军区是侦察兵,军区特等射手,武装渗透也十分在行。”
“那就是没什么疑问了,”梁锦天说,“可是另外两个呢?”
“这就是最让人费解的了,”老赵掀开一张解剖台上的白布,“这两个人是死于一种短剑类的武器,从伤口来看,凶器很锋利,这倒是没什么,让人想不明白的是攻击的角度,”老赵说着模拟了一下,“你能想像吗?一把刀,或者剑,一下子削断了对方手中的武器,然后从天上——”
“飞刀?”吴晓丽猜测道,“刘晨光的射击技术不错,但是绝对不会飞刀。”
“我见过很多会使飞刀的人,”梁锦天摇头,“可是都不会在这个角度把飞刀扔出去,而且不管多大劲儿,你看——”他指着伤痕,“都快把脖子削下来了,你见过哪个飞刀这么用的?”
“飞剑?”吴晓丽刚说完,自己也笑了。
梁锦天不满地瞪她,“说公事儿呢,能严肃点儿不?”
吴晓丽举手,“对不起,我错了,这么说刘晨光有个同伙,很厉害,很会使刀,或者短兵器,能是谁?金泰?他倒是裤兜里经常揣着把刀。”
梁锦天想也不想地继续摇头,“那个鸟人,他用刀削水果都得担心是不是会切到手,飞刀?他别把自己给飞出去。”
吴晓丽似乎也认为他说的有道理,“刘晨光的人?”
“可能是吧,”梁锦天冷笑着,“这位刘晨光号称大辽河的无冕之王,虽然不至于人人惹不起,倒也不是什么善与之辈,这次却一反常态地低头认栽,哼……”
20时6分2秒
金泰和马彪再次回到了自己租住的房子。
这个时候回到这里来,是要冒一定的风险的,不过金泰左右思考了一阵,还是觉得回到这里,和东躲西藏的风险指数差不多。
敢于这么做的另外一个原因,也是因为金泰有足够的自信,他没有留下任何可供人利用的破绽。
要是龙金城想让他死,躲到哪儿都一样。
金泰敢这么想,也是出于对龙金城的信任。
刘飞熊说他是他的兄弟,黑帮不是要讲义气的么?他没有犯什么错误,不用这么急着除掉他吧?
金泰在浴室里把自己彻彻底底地洗了一遍,安顿好马彪,就去敲吴星月家的门。
不过他失望了,敲了好久也没有人来开门。
回到屋里的时候,金泰发现马彪穿着中山装,正在系鞋带儿。
衣服是在乡下金泰翻大衣柜找出来的,样式很土,这身儿要是走在街上,回头率至少八成。
“要出去?”金泰问。
“嗯,去看看闺女,”马彪说,“差不多大半年没见了,都快忘了长啥样儿了,这次见着,下一次——还不定什么时候呢。”
金泰心知他是惦记着是不是会有牢狱之灾,罪名要真的落实到他头上,十年都是少的。
“一起走吧,”金泰带上钱包,“顺便换件衣服,吃点儿夜宵。”
“这多不好意思——”马彪一脸的内疚,“你看,你的救命之恩还没报,还吃你的,穿你的……”
“别说这个,”金泰拍着他后背,“咱们也算是难兄难弟了,能碰上都是缘份,说不定哪天哪,我的命要你来救呢。”
“嘿嘿嘿……”马彪不知该怎么回答,只好傻笑。
两人说着走出了门。
快进十月份了,寒气有点儿重,金泰把身上的夹克衫往脖子上紧了紧,下意识地观察了一下。
也许对于当地人来说,这个温度还算是可以接受吧,这个时候溜弯儿的人依旧很多。
没有人注意他,倒是在路灯下有人看马彪。
原来挺庄严的中山装,穿在一个不合身的人身上,再换个时代,莫名地多了些喜感。
两人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一个花白头发穿着保安服的中年人靠在拦车杆前,看到金泰以后,愣了一下。
金泰没有发觉,径自跟马彪走了过去。
保安一直跟在后面,直到金泰他们过了马路,朝大学附近的小吃街走去的时候才止住脚步。
他拿出手机,调出一张照片,仔细看了一下,然后掏出一张名片,借着路灯的光,按起号码来。
“喂?吴警官,我是李有财,锦丰小区的保安,你给我留过名片的,就你说的那个人哪,今天我见到了,啊,对,应该——没认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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