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实透发出扑鼻清香。单单闻着这香味,都已经教人感觉全身舒泰,精神大振了。
这是洪荒遗种血戎果。服食之后,可以大大滋补元气血气,是疗伤圣品,万金难求。当日皇后寿宴上,储亲王曾经找来三颗,作为寿礼敬献给皇后。
萧昇在龙首山的地下宫殿里,同样发现了一批西太后珍藏的丹药。想必是当初朱果王朝宫廷里的收藏品。这次萧昇再次进入珈罗神殿,以防万一,就把这些丹药都带进来了。
现在,只要萧昇服下一颗血戎果,然后化开药力。相信顶多半天时间,他身上所有伤势,就能彻底痊愈,重新恢复巅峰状态了。
萧昇拈起一颗血戎果,正要送进口里。忽然,不远外的丛林之中,呱呱怪声大作。紧接着,就有一群浑身血红色的蝙蝠,争先恐后,从树林里飞出,笔直向萧昇扑来
这群血蝙蝠,体型比普通蝙蝠更大。外表狰狞凶恶,乍看之下,就知道绝非善类。
萧昇虽然身上带伤,但也不是这样一群畜生,能够欺负得了的。当下他叹口气,收起丹药,屈曲手指,就要发动海军六式的“飞指枪”,杀掉这群畜生。可就在这时……
“住手。它们没有恶意的。”
说话声中,一条高大人影,迈步从森林里走出。他身穿黑色无袖长袍,满头紫色长发,面上戴着一幅蝙蝠形状的遮目护罩,气势邪异。那些蝙蝠见他走出,都绕回来,欢快地围绕着他,上下飞舞。
萧昇看得有趣,又下意识感觉到对方并没有恶意。当下抱拳行礼,笑道:“朋友,你好。这些蝙蝠,原来是你饲养的宠物吗?”
“不是。它们不是宠物,是我的伙伴。”
黑袍紫发的汉子,伸手轻轻抚摸那些蝙蝠,显得爱怜横溢的模样。缓缓道:“它们叫做参蝠,最喜欢寻找各种珍奇药物,然后吸食其汁液。
天长日久之下,药性积蓄体内,让它们的鲜血,也变成了稀有灵药。服食下去,不管什么样的重伤,都可以迅速痊愈。我特地带它们来,就是为了替你治伤的。”
说话之间,黑袍紫发汉子,突然闪电般伸手,抓住其中一只蝙蝠。用指甲轻轻割开它腿脚上的血管,送到萧昇面前。
萧昇毫不犹豫,接过蝙蝠,仰首饮了一小口蝠血。血液入喉,登时就有一道暖流流淌下去,瞬间流遍全身。暖洋洋地,让人感觉十分舒服。五脏六腑因为内伤而引起的剧痛,也立刻舒缓了不少。
萧昇惬意地叹了口气,放开蝙蝠,任由它飞开。笑道:“果然是灵药。朋友,多谢。”
“不必多谢。凡是和天地盟主……哼,和天地盟主作对的人,都是我的朋友。”
那黑袍紫发汉子提到天地盟主时,明显咬了咬牙。看得出来,他心中对天地盟主充满了仇恨。顿了顿,他又道:“朋友。我姓灭,双名鬼神。”
“灭鬼神?好大气魄的名字。”萧昇暗地里点点头,笑道:“我是萧昇萧元亨。不过灭兄,或许你搞错了。我并没有和天地盟主作对啊。”
灭鬼神嘴角微微牵动,冷笑道:“搞错了?哼哼,那么萧兄,你身上的伤,又是从哪里来的?”
萧昇若有所思,问道:“灭兄,你和天地盟主有仇?”
灭鬼神沉声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只恨狗贼势大,始终没有机会报复。”
萧昇点头道:“原来是杀父之仇。那确实没有妥协的余地了。”
灭鬼神盯着萧昇,缓缓道:“天地盟主那狗贼,向来心胸狭隘,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今天你得罪了他,肯定后患无穷。既然同仇敌忾,不如大家联手,干一番事业,如何?”
萧昇摇摇头,笑道:“灭兄的好意,在下心领。不过我初出江湖,暂时无心功业,只想到处游玩一番再说。至于说天地盟嘛……倒不用担心。没那么容易找得到我的。”
灭鬼神被拒绝,倒也并不恼怒,只是冷冷道:“有本事的人,总是特别自信。所谓不见棺材,不流眼泪。哼,算了。你应该没那么容易死的。假如以后后悔了,到东海的‘铁壁铜场’来找我吧。”
说话完毕,灭鬼神毫不迟疑,转身就走。萧昇则笑道:“灭兄,你先别走啊。我人生地不熟,迷路了。可以告诉我,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吗?
灭鬼神停下脚步,也不转身,就这么以背相向,道:“这里是涿鹿。传说,当年黄帝和蚩尤,就是在这里大战。现在嘛,属于鲜卑慕容氏,所建立的燕国管辖。”
“鲜卑慕容氏?”萧昇搜寻脑海里的记忆,很快就想起来了。
在大唐世界之前约莫二百多年,有一段被称呼为“五胡乱华”的时期。当时天下一片混乱,诸侯林立。大大小小十几个国家,先后兴起,又迅速衰落。
所谓五胡,就是匈奴、鲜卑、羯、羌、氐等五个部族。鲜卑慕容氏是其中十分强大的一支,分别建立起好几个燕国。历史之上,称呼为前燕、后燕、西燕、北燕、南燕等等。彼此互相都有亲属关系。不过同时,他们也互相攻伐,斗得十分厉害。
萧昇满意地点点头,笑道:“灭兄,多谢指教。不过还有个问题。就是假如想到泰山去的话,应该怎么走啊?”
灭鬼神皱眉道:“你要去泰山?哼,难道你也痴心妄想,企图夺取虎魄神刀?实在太没志气了。修练武道者,最强大的武器,就是自己的身体。借助外力,一辈子也休想能够到达登峰造极境界。”
萧昇笑道:“虎魄重光,天地称皇嘛。不过,刚才听天地盟的地尊使说,有位天下第一神算,叫做神算子的高人,已经占卜过了。名字中带天字的人,才是虎魄得主。
我名字里面又没有天字。看来是没机会得到虎魄神刀啦。但这么好玩的事,过去凑凑热闹,倒也不错。怎么样,灭兄你不去吗?”
“哼,我不喜欢凑热闹。”灭鬼神淡淡抛下一句,迈开大步,头也不回也走了。
“嗯,外冷内热,真是个有意思的人。”萧昇点点头,随即盘膝打坐,把刚才那颗血戎果拿出来吞服了。然后徐徐推动波纹仙道的能量,转化药力疗伤。
血戎果本来就是疗伤圣药。再加上刚才的蝙蝠血,两者相辅相成,疗伤效果无形间大了一倍。两个时辰之后,萧昇长长吐出口浊气,长身站起。显得精神奕奕,已经伤疲尽去。
既然已经知道方位,萧昇也不再耽搁。他左手一挥,空地之上,已经出现了一头异种猛禽。正是具有鲲鹏血脉的“击风鹰”。它全力飞行的话,足以日行万里,正是最佳代步工具。
萧昇坐上鹰背,一声吆喝。巨鹰立刻大力煽动翅膀,腾空而起。它冲上云端,盘旋了两周,认准方向,立刻向东南方飞去。
飞行数百里之后,巨鹰已经脱离了涿鹿地域的范围。山林之间,不再弥漫着各种剧毒瘴气。也没有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毒虫怪兽。人烟逐渐稠密,更出现了村庄城镇。萧昇于是收起击风鹰,改为进入市镇,买了一匹马,慢慢向泰山的方向走去。
五胡乱华,是一个空前的乱世。各国诸侯为了争权夺利,不断互相兴起战火。一场大仗打下来,胜利者动不动就要屠城掳掠。败者则四散逃入山林,落草为寇。所以占山为王的盗贼,遍地都是,简直多如牛毛。
老百姓一方面要交税纳粮,另一方面又要被这些盗贼劫掠,日子过得相当苦。萧昇沿路走来,几乎每一日,都会遇上土匪劫掠行凶。
路见不平,自然要拔刀相助。于是萧昇接连闯进这些盗贼的老巢,把他们连根拔起。
柴家堡、窦家寨、好汉堂、虎风堂、黑刀峡、七煞帮、快马帮……七天之内,整整七个江湖上臭名远扬的盗贼窝,合共上千名为非作歹,无恶不作的奸徒,全部恶贯满盈,被萧昇把他们送进了十八层地狱。
没过得几天,江湖之上,几乎人人都知道了。有一位姓萧的少侠,突然崛起。七日连挑七寨,杀人不用第二招。一时间,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十分轰动。甚至有好事者,还替萧昇取了个外号,叫做“一世用剑不提剑”。
之所以有这个外号,因为,萧昇身穿神器“八部神威”,把龙痕宝剑背负身后。但却从来没人看过萧昇拔剑。所以那些江湖中好事者,就替十四皇子取了这个诨号。
萧昇自己,当然并不知道平白多了个外号。他只是按照自己的步调,一路向泰山前进。不过,中途恰好遇上打仗,不得不被迫绕道而行。却无端端地,又多耽搁了不少时间。
半个月之后,萧昇骑着马匹,来到济南城。这里距离泰山,已经不远。快马加鞭的话,几日之内,也就到了。
眼看天色已晚,萧昇于是策马入城,找了一家客栈住下。安顿好之后,就下去客栈大堂,叫了几个菜,一壶酒。自斟自饮。
忽然之间,只听见门外响起纷乱脚步声。同时,又有人大声尖叫。声音惊惶慌乱,但同时也悦耳甜美,似乎是位妙龄女郎。
叫声未落,一条窈窕身影,已经连跌带撞地冲入客栈。原来果然是名少女。
看她年纪,顶多十七八岁左右。相貌标致艳丽。一头碧绿卷发,如波浪起伏。身段曲线玲珑,肌肤如凝脂白雪,充满异域风情。举手投足之间,更媚态撩人,美艳不可方物,绝对堪称绝色尤物。
此时此刻,这少女眉宇间满是惊慌恐惧,衣服上也沾了新鲜血迹。乍看之下,更增添了三分楚楚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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