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从医院出来将近六点钟,我家里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大学以来,都是靠自己打工赚生活费。
一个月前,我在绿都饭店找着份兼职,平常上班时间是下午6:30—12:00。按照绿都饭店规定,迟到的次数超过五次,你就都滚蛋,除此外,它还有更加变态的规定。你若是不满就滚蛋走人,可众所周知绿都饭店是伴大款的好地方,以至于众多有抱负的女人挤破头都要进来。现在就是金钱时代,稍微有些姿色的女人,那个不想嫁入豪门。
毕竟生活又不是电视剧,你在马路上都能遇着高富帅,你挤不进富人圈,至少得混了脸熟,你说对不对?对于我这种靠兼职维持读书的人,小费是最具有吸引力的。
我无可幸免地再次迟到了,上司是个更年期女人,平时就脾气暴躁,还很变态。她逮住机会,就往死里整你。这次倒霉的人是我,她指着我的脑门就骂我,她说我已经是第三次了,再迟到就让我捡包袱滚蛋,我作龟孙子样,舔着脸笑,时不时点头哈腰说自己错了,她骂了近一个小时,终于解气了,就打发我去工作。
我和同宿舍的马倩倩只是传菜员,别瞧这活轻松,酒店为了美观,要求员工统一穿七厘米的高跟鞋。若是你踩着恨天高,站五六个小时,你就不会再觉得容易了,钱不是那么好赚的。终于熬到下班点,我恨不得立刻甩掉脚下的高跟鞋,飞快地往更衣室的反向奔跑,远远地抛下马倩倩。
在转弯的走廊,我见着不远处有个客人迎面走来,远远望去长得算不赖。我上半年也在一家酒店工作,可能是干服务行业久了,看人的本事练得毒辣,一眼就分辨得出那个是真正有钱的主,谁是打肿脸当胖子。
瞧着他走路的姿势,身上的强大气场,我就知道他是真正有钱人的公子哥。我立马就刹住脚步,迈着优雅的莲花步,我倒不是为了勾搭富二代,而是为了保持该死的饭店形象,
距离拉近时,我看清男人冷峻的面孔,十分惊讶。他不就是今天见着的年轻人吗?才几个小时我们又见面了,忒巧了吧!顿时,我的心就咯噔一下,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而自己的第六感向来很准。
绿都饭店专门就是服务有钱有势的金主,他们就是上帝,员工就是待宰的羔羊。此时我有点小人之心,我担心今天早上,自己给他甩脸色,他要是刻意为难自己,恐怕要砸了饭碗啊!
他脚步就不太稳妥,好像是喝醉了,身子摇摇晃晃,走着走着,脚一歪,身子依着墙壁蹲了下来,然后就一动不动,看着倒是画家笔下的颓废大帅哥。
我这个人吧!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我随爸的性子,信做好事总会有好报。偶尔,碰着我的心情好,就会做些积福的事情。此时我累得死翘翘,再加上对方是我招惹不起的人,实在不愿多管闲事。于是我趁着他摔跤,加快速度目不斜视地往前行,打算见死不救。
当我瞥见角落的摄像头,心里犯苦,若是领导见着自己袖手旁观,恐怕又是炒鱿鱼的命,横也是死,竖着也死,太坑爹了吧!我百般不愿地掉头,蹲下身子,谄媚着笑问“先生,请问有什么我可以帮你?”
我心里就暗自祈祷,他喝醉了,根本认不出自己,或者他都不记得自己长啥样。
他侧脸看我,四目相对,他有一双淡如水、渺如烟的眸子,这是我平生见过最美的眼睛,他长得也极其英俊。好看是好看,但又不能当饭吃,赶紧办完事才是正经事。我微低头,岔开视线,笑得越讨好的询问“我可以扶你起来吗?”
说着,我就伸手挽住他的胳膊,缓缓地起身,他倒是配合,慢慢地站直身子。我抬头正要讲几句客套话,拍拍屁股闪人,却发现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眼神迷离,目光直白而犀利。
头发开始发麻,脊背冒着冷汗,脑子发出警告声,我机灵地往后退一步,拉开点距离。可他猛地扣住我的手腕,喊着一声玉涵,就用力地把我抵在墙壁,整个人就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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