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莘透浑然不介意,他觉得与她很般配,就要买下了,林琰琰赶紧拦住:“别……别,你还是别买了,太贵了,真的太贵了!”
陆莘透按住她的手说:“今晚的场合多么重要,你安心陪我就可以了,其他的交给我处理,无需操心。”说完拿开她的手,还是让导购结账了。
林琰琰懊恼地闭了闭眼,心想着陆莘透即便买下了,她也不会收下的,活动结束她还是给他,而且她有点后悔答应陆莘透的邀请了,这样重要的宴会,她与他出席了,更加牵扯不清吧?
当导购戴着白手套,小心翼翼地给林琰琰佩戴昂贵的珠宝首饰时,林琰琰却沉默发呆。她的目光无焦距地盯着一个方向,那个方向正摆着店里的镇店之物——一枚鸽子蛋粉钻戒指。
林琰琰的心思并没有在那颗粉钻上,然而陆莘透发现了,却笑着上前打趣:“如果我拿它跟你求婚,你会答应我么?”
他这么说话时,店里的导购几乎同时看向他们,有几人已经双眼亮晶晶了,心想着今晚这是来大财主了,看上什么买什么,丝毫不介意砸钱讨身旁的女伴开心啊!
若论人生赢家,这个女子才是真正的人生赢家,瞧瞧找上的男朋友,要钱有钱,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而且举手投足间气质不俗,绝对不是啃老的纨绔子弟,实在是很稀罕的男人啊,也不知道这个女人走的什么好运,居然找到这样的男人,让人羡慕嫉妒恨!
导购们都期盼着林琰琰快答应,如果大财主买下了,他们这个月的业绩完全上去了,甚至赶超前几个月。谁知林琰琰愣愣地回神说:“什么?”
陆莘透主动上前,接过导购的工作,替她整理项链。他与她离得很近,这个距离,稍微低下头能看到她低胸V领晚礼服中央露出的事业线。
他从来不知道她有这样的好身材,平时她的穿着都很保守,不轻易泄露春/光,上次年会景辰给她买的抹胸晚礼服,虽然小露事业线,但也被她的披肩遮得严实了,外人不轻易看到,如今他还是第一次近距离打量她的身材。
她的胸部并不是多么地波澜壮阔,可也恰到好处,腰很细,腿很长,三围恰到好处。他甚至能想象如果她真的成为了他的女朋友,会是一位多么好的伴侣,他完全可以沉迷在她的魅力里,而不再想别的女人。
陆莘透心动,但是他巧妙地掩饰了眼里浓厚的兴趣,笑着说:“你觉得那一颗粉钻漂亮吗,如果我拿着它求婚,你会答应吗?”
林琰琰这才注意到那颗粉钻,尴尬一笑:“你,你别开玩笑了。”
陆莘透的确在开玩笑,但是他今天开玩笑,不代表他心里没有存着这样的想法。自从他认定她是他最爱的女人,是他最离不开的女人,他就有将来与她结婚的想法。
当初她与景辰交往时,他没有机会,他多么地绝望和痛苦,如今景辰给了他机会,他怎么能放手呢?他一定会得到她的,所以将来一定要娶她。
如今,他只不过需要多一点时间慢慢引导她爱上他而已。
陆莘透也不再打趣她了,但是趁她不备时,忽然给她中指上套上了一颗小型白金钻戒。
林琰琰察觉手里有冰凉的东西,抬起手来一看,立即抬眼望着他:“这……”
“既然粉钻还用不上,但出席今晚的宴会,你手上总得戴点东西的。”
“我觉得不是很需要了吧……”林琰琰皱眉。
周围的导购都快嫉妒死了,心想怎么有那么笨的女人,遇上这样的男朋友,就把整家店扫光了吧,男人愿意花钱,女人哪里需要客气呢?
陆莘透很肯定地点头:“需要,一定需要,等你去到了那里,你就知道了!”
林琰琰叹气,心想着也不是她的东西,过了今晚,她还是会还给他的,所以,也不管他多买少买了,随他乐意吧!
两人扫购结束,这才出门往宴会场地开车去。
到了那里,林琰琰终于明白陆莘透为何要这么花心思替她准备了,不仅仅为是她,他自己也从头到脚镀金一身,因为这个地方,的确是个很高大上的地方。
陆莘透把车开到民国时期修建的酒店模样的地方,她还觉得那地方不怎么起眼,建筑外层看起来有些老旧,像旧上海外滩边上的建筑,然而等经过了身份验证,进入到酒店里面,她顿时有如进入皇宫一般。
宴会厅里从石雕的柱子,房顶及四周墙壁的壁画,璀璨繁复的水晶吊灯,以及各式图纹的地板,都让她觉得置身中欧时期的皇宫,眼前的景象太过金碧辉煌,也太过眼花缭乱。
宴会厅很大,分为两层,挑高的天花板将近十米,而此时也已经来了不少人,皆是西装革履,衣香鬓影。大伙儿皆正装出席,男女携伴,一丝不苟,没有丝毫怠慢之意。因为宴会还没有开始,大伙儿只是拿着红酒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讲话,宴会厅角落有乐队正奏鸣舒缓而高雅的音乐。
林琰琰走入这个地方,才知道刚才想让陆莘透租用珠宝的想法多么多么可笑,她要是真的让陆莘透租了珠宝首饰,那就是大大地丢陆莘透的脸!
本来她佩戴一身珠宝随着陆莘透出来,还觉得太夸张也太隆重了的,然而走入这个地方,她顿时觉得自己只是个很渺小的女人了,因为比她花大手笔,装扮得更隆重的大有人在。
她悄悄问陆莘透这是什么地方,举办什么宴会,为何这么多人在。
陆莘透回答她这是国内某富商的私人会所,这个私人会所只对身份地位达到一定程度的成功人士开放,多少人挤破脑袋想进来,都进不来。这样的聚会每年举办一次,各位人士从全国各地赶来,大伙儿来可以在这里谈生意,也可以结交朋友,众多名流都以能进入这个会所为荣。
“你是第一次听说这个会所吧?”陆莘透微微侧头,目光平视前方,小声而礼貌地询问林琰琰,外人只当他们在窃窃私语,而不知道陆莘透正给林琰琰科普。
“第一次听说。”林琰琰也小声回应。按照她父亲当初的地位,根本没法进入这个地方,她甚至第一次听说这个地方。
陆莘透笑说:“陆家,也是前5年才被邀请进入这个会所,我是陆家第一个被邀请的人,也是第一个代表陆家走入这个地方的人。”
林琰琰惊讶地望着他。惊讶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陆家这样财力和行业地位,居然5年前才能进入;第二个原因,是陆莘透居然是第一个代表陆家出席的人物,可见陆莘透的能力,和在陆家的地位。
陆莘透看她傻了眼,很得意地撇着她,然后笑说:“我带你去见见这里的名流吧!”
林琰琰也没有拒绝了,因为她也很好奇,能进入这个会所的都是些什么人,所以很乖巧很大方地挽着陆莘透的手,脸上带着淡淡的笑与他一起去见识嘉宾。
陆莘透带林琰琰出席这个会所,不仅仅因为林琰琰是他最爱的女人,他也有很多考虑。
前几年他出席这个会所,除了第一次一个人出席,后面都顺应大流,要嘛邀请他的父亲和后母陪同出席,要嘛请自己的奶奶跟随出席。因为这个会所的聚会,都是男士携夫人,或者带上女儿拖家带口一起出席的,一个人孤零零地前来显得太冒失了。
他又不肯带着自己的秘书前来,因为秘书即便再优秀再训练有素,陪他出席这种场合总还有点上不了台面。
可林琰琰不同,林琰琰虽然家境落魄了,可她自小受过礼仪训练的,知道社交文化和宴会礼仪,即便有时候她表现得很拘谨,然而一带她进入这种地方,要求她进入角色,她一定能很快进入角色。
因为自小的培养和熏陶根深蒂固埋植在她的骨子里,她不会忘记,平时或许收敛了,然而稍微激发,她一定会展现出来。就像个那天在年会晚宴上,她与景辰跳舞的表现一样,她面对从小以贵公子模式培养的景辰依然落落大方,毫不怯场,甚至惊艳全场。
所以,他相信,他带林琰琰出席,林琰琰的表现不会让他失望,最主要的,林琰琰是他认可的女人,他希望带出来,给大伙儿看看,让官方认可他未来的女朋友。
陆莘透带林琰琰认识了一些国内出名的企业家,有些企业家是林琰琰只能在商业杂志社见过,或者只听过名字,但是他们所掌管的公司,或者培养起来的品牌却如雷贯耳,享誉海内外。
有人打趣陆莘透:“陆总,今年你可是第一次带女伴出席呀,难道是……你的女朋友吗?”
王先生说话时,还扫了两眼两人的手指。
陆莘透笑说:“是啊,我的女朋友。”说时,还握了握林琰琰挽在她手臂上的手,大方承认。
林琰琰惊讶了一下,顺着王先生的目光,才发现陆莘透的中指上,不知何时也佩戴了一枚与她的同款的戒指,而陆莘透居然也没有否认彼此地关系,就这么顺应对方的心思说她是他的女朋友了?
林琰琰正想着该怎么反应,就听到不远处有人说:“噯,景董,刚刚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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