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使团车队来到永平山区,一路上的景致让人流连忘返,世子陈孤骏看什么都觉得新鲜,总是命令停下来欣赏美景,致使车队走走停停,到下午四点的时候才走了不到五十里,按照之前的速度,这只是一个半小时的行程。
叶云扬叫来虎子和戴经纬,三人用聊天的方式打发时间,所谓的美景引不起他们半点儿兴趣,因为还没到真正让人赞叹的景区,只有陈孤骏那种第一次出家门儿的货才会感到兴奋。
照这样的速度,十天都别想回到东平国,孙成文被他在心里骂了数百上千次,因为路线是孙成文和一众幕僚们制定的,真不愧是陈家的第一号儿奴才,为了巴结世子煞费苦心,愣是将永平山区纳入到路途中。
眼看就到傍晚了,车队距离永平驿还有六七十里的路程,一路上好脾气的殷隼怒了,命令全体人员加速前行,务必在天黑前赶到驿站,任何人不得以看风景为由停车,掉了队概不负责。
陈孤骏知道殷隼的这道命令是针对他的,却欣然接受,因为他也不想露宿野外。
紧赶慢赶,车队总算是在天黑前来到永平驿,刚才的一通狂奔导致人困马乏,驿丞带领十几名驿卒出来迎接,按照要求准备晚饭。
叶云扬将马车交给驿卒,随口问了一句:“永平山最漂亮的景致在什么地方,距离这里远吗?”
驿卒一愣,竟然答不上来。
这时,驿丞从后面走过来,笑着说:“这位大人,他是刚从外地过来的,不知道咱永平山的情况,要说这里最好玩儿的地方,当属飞龙瀑和桃花谷。飞龙瀑高三百米,水流从上面冲下来极为震撼,此时水流量不如夏天,但也是极致美景。桃花谷一年四季如春,虽然现在不是桃花盛开的季节,但谷中仍然是绿草茵茵,是野餐、露营的首选。”
叶云扬点点头:“飞龙瀑、桃花谷,光是名字就已经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那是,等你到了地方一定会觉得更漂亮。大人不要站在这里了,马棚味道不好,还是去前面坐会儿喝杯茶,晚饭很快就能做好。”驿丞笑着说,不动声色的对着驿卒使个眼色,驿卒会意,转身快步离开。
叶云扬来到驿站前厅,找个靠窗的桌子坐下,招呼戴经纬和王虎过来。
王虎脸上带着疑惑,坐下来说:“奇怪,这里的驿卒好像连喂马都不会,竟然给殷将军的马上了满满一槽的草料。”
“有什么不对吗?”叶云扬问。
由于驿站面积有限,并不是每一匹马都有机会住马棚,除了拉车的马之外,就只有将领们的坐骑才能享受这种待遇,其余的马都由骑手自行照顾。
王虎回答说:“刚才咱们急行军两个小时,战马虽然没有到达乏力的状态,却也差不多到极限了,战马的呼吸速度比平常快,这个时候不能喂太多的草料和水,未嚼碎的草料和水很容易被吸进气管,进而伤到马的肺部。肺部一旦出问题,再好的马也就废了,根本跑不快,而且会在奔跑的过程中倒毙造成危险。作为驿卒,这些是常识,他们竟然不知道,还好我及时发现,赶紧把槽里的草料拿走三分之二,否则非得出事不可。”
叶云扬眉头微皱:“是不是你没有提前跟人家打招呼?”
王虎眼睛一瞪:“这还用打招呼吗,咱们到这里的时候,所有的马都在大喘气,明显是经过了长途跋涉。”
戴经纬摆摆手:“也许是他们疏忽了,殷将军的马没事就好,也别太为难人家,十几个人要照顾咱们几百号人,难免手忙脚乱。”
殷隼的一个老部下走过来,王虎赶紧帮他搬过来一张凳子,老兵拍拍他的肩膀坐下,说:“小小一个驿丞,竟然有修元境的实力,就算是在咱们虎卫军,这样的等级能当校尉。”
“驿丞是修元境?”戴静文有些吃惊的问。
老兵点头:“没错,刚才仔细观察了,至少是修元境闻声期,或者还要更高一些。”
叶云扬刚刚舒展的眉头再次皱起来:“既然他这么厉害,为什么会甘心当个驿丞?”
老兵耸耸肩:“谁知道呢,这里是大汉帝国的直属管辖地,也许是因为景色优美,王公贵族们时常过来游玩,所以派了个小高手来当驿丞。”
叶云扬有一种感觉,越发觉得这里的气氛不对,可到底是哪里不对,他又抓不住重点。
很快,饭菜的香气弥漫整个驿站,十几口大锅里炖着肉,馋的人直流口水。
驿丞和驿卒只负责招待使团中有身份的人,士兵们的吃喝拉撒都要自行解决,一盆盆炖肉端进前厅,走了一天大家都饿坏了,全都不顾形象的大吃起来。
吃到一半的时候,满脸堆笑的驿丞抱着两个坛子走进来,说:“各位大人,本驿在夏天的时候酿下数坛葡萄酒,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兴趣品尝一下?”
大家一听有酒喝,眼睛里纷纷射-出光芒,但没有人敢答应,所有的人目光都转向一个人——主将殷隼。
殷隼沉声说:“多谢驿丞好意,行军途中不得饮酒,这是虎卫军的铁律。”
驿丞放下坛子一拍脑门儿,说:“瞧我这个脑子,忘了军人不能饮酒,不过这葡萄酒是咱们自己酿的,说句实话您各位别笑话,不是太成功,所以度数很低,十斤也比不上一斤白酒,平时我们都是当水喝。您各位一定瞧不上眼,献丑了,那我就拿回去了。”
几个老部下目光灼灼的看着殷隼,其中一个胆子最大的说:“将军,咱们这次出来都好几天了,兄弟们都很……葡萄酒度数这么低,稍微喝点儿也不会醉,您看是不是……”
看得出来大家都想尝尝,殷隼实在是不好拒绝,就说:“那好吧,但每个人最多只能喝两碗,不许多喝,否则军法处置。”
“将军英明!”
“驿丞你别走啊,把酒留下……两坛怎能够呢,快去多搬一些过来。”
驿丞爽快的说:“好嘞,这两坛您先喝着,我让人再送一些过来。”
老兵先给殷隼斟满一碗,然后给其他人斟酒,叶云扬摇摇头,用白瓷大碗喝红酒不是他的风格,而且酒的味道实在是不怎么好,带着一股呛鼻的怪味,他摇摇头表示不喝。
老兵将他的碗端过来一饮而尽,说:“人家都说了是没酿好,所以带着些许怪味儿,其实有的喝就很不错了。”
除了叶云扬之外,其他人都喝了两碗,给陈孤骏送去的是外表精致的小酒坛子,估计味道会稍微好一些。
几分钟后,他无意间望向窗户看到外面的情况,有些吃惊的说:“原来不光是咱们有酒,外面的士兵享受的是一样的待遇……不对吧,咱们有一千多人呢,每个人两碗,那得多少坛子才够,小小一座驿站,怎么可能酿几千斤葡萄酒?”
他这么一说,大家都觉得不对劲儿,一斤葡萄最多酿半斤葡萄酒,而此地并不产葡萄,驿丞从哪儿弄来的上万斤葡萄酿酒,而且还这么慷慨的拿出来让大家白喝。
“有蹊跷,大家都不要喝了!”殷隼刚站起来,就觉得头一阵晕眩,不得不重新坐下去,更严重的是他发现几处识海全都变得空空如也,没有一丝玄力。
很明显,这是中毒了,为什么?
噗通……噗通……
人摔倒的声音和呻-吟声此起彼伏,殷隼先朝着叶云扬使个眼色,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然后奋力呼喊:“驿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在酒里放了什么东西?”
“哈哈哈,当然是好东西。”驿丞带着十几个手持利刃的驿卒走进来,满脸狞笑的说:“怎么样,味道不错吧,实话告诉你们,我在酒里加了七步软筋散,这可是跟金子相同价格的好东西,贵客才有资格享用,你们应该感到荣幸。”
殷隼皱眉道:“你一个小小驿丞,竟然敢对诸侯国的使团动手,不怕被灭九族吗?”
驿丞笑的更加嚣张:“事到如今,你还以为我是驿丞吗?你们的皇帝管不了我,我们才不怕什么灭九族呢,哈哈哈!”
十几个人驿卒跟着一起大笑,殷隼又问:“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驿丞拽下戴在头上的官帽,说:“反正你们就快死了,告诉你们也无妨,老子们是大名鼎鼎的南山贼,害怕了吧?真正的驿丞在三天前就被我们杀掉了,为了搞定你们,我们可是煞费苦心,光是七步软筋散就用了好几斤,还有几千斤的葡萄酒,不过总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几百人一起着了道儿,实在是令人兴奋。”
南山贼!众人面面相视,全都露出惊恐的表情,这是一伙盘踞在大汉帝国南边的悍匪,存在了数百年之久,帝国多次派兵围剿全都以失败告终,由此可见他们的强悍之处。
殷隼挣扎着想要站起来,被一名驿卒抬脚踢翻在地,哼道:“没用的,中了七步软筋散的人,三个时辰内别想动用玄力,你们就认命吧。”
假扮驿丞的人名叫林洪凯,他接过手下递来的刀,一边走向内堂一边说:“该去问候一下世子大人了,不然的话人家会觉得咱们不懂礼貌!你们几个看好他们,谁敢轻举妄动,就给我一刀砍了。”
“明白!”十几个人齐声回应。
叶云扬趴在桌子上,乍一看跟其他中毒的人没什么两样,他正在盘算怎么度过眼前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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